心脏外科耗材项目公开遴选采购(二次)项目编号:GZHC202600003
- 2026-03-20
项目名称: 心脏外科耗材项目公开遴选采购(二次)项目编号:GZHC202600003
项目编号: GZHC202600003
招标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经导管人工主动脉瓣膜置换系统、分支型术中支架系统
漳州市医院医用耗材公开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GZHC202600003(二次) 我院拟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遴选采购,现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报名产品必须为省级医疗保障局招采系统已挂网产品,应标产品必须有该采购平台产品ID,详情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公开遴选项目及要求:(注意:投标产品必须完全符合以下参数要求,请提前在三份胶装投标文件中将以下参数逐一划线并折好,并在投标文件第二页列出相应参数所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需提交材料: 注: 1、纸质投标文件基本编制要求: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无法证明、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1.2投标文件正本应当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图纸、样册除外),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3电子文本应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 1.4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6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四、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少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官网(https://www.zzfh.com/)自行下载。 五、资料提交方式 1、提交资料要求: ①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②电子投标文件: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供应商应扫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文本,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 ③文件袋封面自拟,内容包含: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资料送达日期:供应商应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不含挂网当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资料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联系人:林巧玲 联系方法:查看完整信息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官网(https://www.zzfh.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遴选评定根据《使用名单》和《服务响应表》两个表格由评审专家组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价格、省内市场占用率、产品质量、是否为省级医疗保障局招采系统挂网产品等内容,确定入围产品,通过第二轮报价,最终以报价从低到高确定中选和备选产品。 1、市场要素:填写《使用名单》详见附件8,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省内三甲医院使用证明评选。省内与我院同等级(三级甲等)的其它医疗机构的供货证明仅限参数要求所匹配的规格型号(12个月内的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使用证明中不包含参数要求所匹配的规格型号的,视为虚假证明文件材料。 2、其他要素:填写《服务响应表》。详见附件9 八、遴选谈判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我院将在遴选谈判前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至各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届时请收到通知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2、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漳码路9号漳州市医院行政科研楼3楼305采购办隔壁会议室。 3、遴选谈判要求:请各投标供应商准备1份样品、2份产品报价表准时参加。 4、样品要求:按“公开遴选项目及要求”上的参数适配相应的规格型号样品单独封装(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厂家、产品规格适配哪条参数要标明)。 九、代理服务费收取 1、收取标准:项目服务费以项目中标总金额(非合同包)为计费基数实行定额收费由中标人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300万元:按3000元整收取;项目中标总金额>300万元:按1‰(千分之一)计取。 若项目存在多个中标人,服务费由各中标人按自身中标金额占项目总中标金额的比例分别支付,中标人支付金额计算方式为:应付服务费=总服务费金额×(中标金额÷项目总中标金额)。 2、支付时间:遴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0]天内,院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支付服务费[100]%。 3、账户信息: 附件1: 附件2: 漳州市医院医用耗材质量保证承诺书 我方保证在漳州市医院供货期间,提供给医院的医用耗材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并具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3、逐级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个人联系电话;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6、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7、产品合格证明; 8、产品外包装图片等相关资料。 保证交付给医院的医用耗材质量合格,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生产。 产品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限不低于6个月(进口试剂在2个月以上)。 试剂保证全程冷链车配送并符合冷链运输要求。 保证所供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随货提供完整供货清单(清单格式按医院标准书写)。 承诺在供货期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方(盖章): 2025年月日 附件3: 产品报价表 投标公司(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4: 供应商报名表 (本人已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真实、完整、无误。) 投标公司(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公司地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负责处理在漳州市医院耗材遴选活动中相关谈判采购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至年月日,特此声明。 投标公司(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投标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投标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6: 全省最低价供货承诺函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我司参加(项目名称)公开竞价采购工作,承诺参选所有产品的报价是福建省内最低供货价格。对于贵院采购的同用途、同规格的耗材价格,不得高于福建省内其它医院,若发现高于省内其它医院价格,按差额两倍进行赔偿且纳入黑名单管理。如遇政策影响或归纳到各级政府集采范围内等因素需要调整价格,以政策规定、集采结果的要求执行。 我司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被列入黑名单管理风险并主动取消产品遴选资格等相应后果。 注:厂家必须按此格式要求承诺,不得对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厂家及供应商(加盖公章): 厂家法人代表签字(印章或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 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冷链供货承诺函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我司(投标公司全称)是合法注册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若我司所投产品获得中标资格,我司承诺: 1.冷链运输全流程中配备有确保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之内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并配备能记录和导出全流程温度的记录仪,保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从厂商生产端到医院使用端的全流程始终处于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之内。 2.冷链运输全流程中,必须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送货时必须提供冷链运输记录表,记录内容包括销方单位、购方单位、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启运及到达的时间和温度、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人员签名等。 3.冷链送货单必须列明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所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注册证、每个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等。 4.违反上述承诺的,贵院有权拒绝收货,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5.若因供货问题而影响医院临床工作,贵院有权单方面取消我司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 本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遴选采购周期结束。 投标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8: 省内三甲医院使用名单 注明: 1.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止(以发票开具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在福建省公立医院使用证明,提供所投产品在福建省公立医院以外的医院使用证明。 2.按上述格式提供填写,并在表格后附上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的发票(发票内容包含:规格型号以及价格,发票如不包括品牌,应另外提供配套送货单)或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规格型号以及价格;如合同无法体现医院属性的,可另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医院官网截图或医疗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截图或医院证明函等))。 备注: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价格。(仅针对所投产品的业绩进行考察,不限于供应商名称) 附件9: 附件10: 漳州市医院医用耗材(含试剂)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乙方(供货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的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福建省阳光采购平台或院内议价等采购方式,向乙方采购所需耗材。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及合同价格 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的各类耗材及价格见附件《医用耗材供货清单》,若为福建省阳光采购平台目录内的产品,医院采购价格原则上不高于阳光平台价,同时根据阳光平台价格动态调整而变动。对于甲方经批准可独立收费的耗材,乙方在同种类、同品质的产品中应优先选择医保目录内产品供应。对于甲方未获批独立收费而是将费用包含于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当中的耗材,乙方在同种类、同品质的产品中耗材费用在收费项目中的占比低于50%的优先供应,且若批准的该项医疗服务价格下调,乙方承诺其供应的耗材价格亦等比例下调。具体耗材数量、种类、型号、规格等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资格 1.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①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②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个人联系电话;③逐级授权委托书;④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含列表);⑤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技术标准);⑥产品合格证明;⑦产品说明书;⑧产品外包装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在质保期内,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产品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进口产品最短期限应在2个月以上(其中进口质控品最短期限应在1个月以上)。产品及包装上应有合法标识,随货提供完整供货清单(清单格式按甲方标准书写),每批次提交产品检验报告,进口产品需提交报关单。 2.若为冷链运输的耗材,乙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按产品温度要求全程冷链运输(应提供运输途中的冷链数据)。 四、交货时间、地点与运输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下达的采购计划应在5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配合临床需求及时配送,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办理验收。甲方非正常上班时间(包括但不限于节假日等)的急诊、急救所需的医用耗材,供货清单必须由使用科室收货人员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将供货清单送至器械科仓库。若为冷链试剂先送至使用科室,由使用科室保存冷链数据,冷链数据合格的产品方可收入冷藏柜,再由器械科仓管人员共同验收。 3.乙方负责运输,在甲方签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与条件 1.乙方应按甲方发送的订单配送产品,配送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订单、供货清单及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付款材料三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该期结算款。 2.按单价成交的项目,乙方(供货方)所报单价应为全费用单价,不得以供货数量、供货周期、市场行情或外部环境变化等任何理由要求提高单价。用于结算的供货量是以甲方(采购方)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3.预估年采购数量为年预计使用量,但甲方(采购方)并不对实际使用数量或最终采购金额做出保底承诺,乙方(供货方)也不得就此提出修改单价或合同。 六、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一年. 若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中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3.履约期间,若中标产品归纳到各级政府集采或医院组织的招采、遴选范围内,按要求以集采和医院组织的招采、遴选结果执行或若遇其它政策调整,则按政策执行,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产品合法有效;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在有效期过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应主动到甲方办理更新备案。证件到期未更换新证,甲方有权停止采购,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同时,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未付货款。 3.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4.乙方应根据甲方采购办采购人员下达的订单进行供货,且配送的医用耗材品种规格数量与采购计划内容一致。未通过甲方采购办通知送货,乙方擅自将产品用于甲方临床的,视为乙方违约,该批次产品不予入库,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5.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医疗损害、医疗纠纷、索赔或构成医疗过错、医疗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的医疗纠纷,从患者索赔之日起,乙方即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若因乙方的原因而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若医用耗材对运输、储存有温度等特殊要求,需按说明书要求全程冷链配送(非冷链车配送的需随货放置温度记录仪),若冷链温度不达标,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予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调高医用耗材的价格,必须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全省最低价格,同时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变更供应品目或品牌。若耗材价格下调或供应品目有变动,乙方应主动及时与甲方联系,进行相应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所到医用耗材应及时验收,如发现破损、数量不足情况等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进行更换、补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退货。因退货、更换、补充耗材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货物。 3.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4.甲方应按产品的储存要求存放物品,因甲方保管不当而造成医用耗材的质量问题,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免责事由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行为、政策性因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适用的变化、政策的因素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九、廉洁协议 甲乙双方应秉承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原则,规范购销行为。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医务人员使用医用耗材,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乙方: 单位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59号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话: 开户银行:漳州建行芗城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3500查看完整信息138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查看完整信息525X0 签订地点:福建漳州 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包 序号 采购标的 参数需求、使用范围 是否专机专用耗材 配套设备名称及设备型号 是否无菌产品 预计年采购量 计量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1 1-1 分支型术中支架系统 详见附件 否 无 是 50 根 44999.00 2 2-1 经导管人工主动脉瓣膜置换系统(瓣膜) 详见附件 否 无 是 40 套 160000.00 3-1 左心耳夹闭系统 否 无 是 5 套 21600.00 3-2 左心耳夹闭系统 否 无 是 5 套 21600.00 1、配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配送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注册法人代表及地址要求一致,且销售产品应在经营范围内) 3、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有经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且明确授权范围及日期)模板详见附件5 4、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公司电话和个人手机) 5、生产企业或总代对配送企业的授权书,且明确授权范围及日期并加盖双方单位有效印章)。 6、生产企业或总代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7、(国产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信息表或(进口产品)总代经营许可证(副本)或二类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上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要一致,销售产品应在生产范围内)。 8、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附表(技术要求)或备案凭证及产品信息表。 9、说明书,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应符合国家规定,提供的外包装图片信息资料、产品检验报告等应清晰可辨认。 10、全省最低价供货承诺函、廉洁购销合同,质量保证承诺书各一份(模版文档详见附件1、2、6) 11、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国家检验检疫局的商检证明或免检证明。 12、若为国产医用消毒产品、清洁液,须提供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若为进口医用消毒产品、清洁液药,须提供卫生部批文、卫生部认定的安全检验报告(中国疾控中心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及报关单、厂家自检报告。 13、省级医疗保障局招采系统挂网信息截图证明并备注产品平台ID、省内与我院同等级(三级甲等)的其它医疗机构的供货证明仅限参数要求所匹配的规格型号(12个月内的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填写《使用名单》详见附件8,加盖公章。提供的使用证明中不包含参数要求所匹配的规格型号的,视为虚假证明文件材料。 14、配送企业开户行及账号信息资料。 15、试剂保证全程冷链车配送并符合冷链运输要求。保证所供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随货提供完整供货清单(清单格式按医院标准书写)。在供货期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模版文档详见附件7) 16、报价表详见附件3. 17、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4. 18、服务响应表详见附件9.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查看完整信息459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卫医政〔2014〕4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序号 第一批国家高值耗材监控对象(是/否)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地址 注册证号 第一次报价 第二次报价 平台ID 国家27位C码 1 否/是:第一批,第几类 投标产品 投标代理商 代理商地址 谈判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品牌 投标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耗材注册证名称 耗材注册证号 耗材注册证效期 耗材是否专机专用 序号 遴选项目 所投产品的品牌 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 使用医院名称 地区(市) 医院属性(应写明是否属于公立医院) 1医院 福州市 2医院 厦门市 3医院 .. 4医院 .. .. .. .. .. .. .. 序号 服务条款 响应情况(不响应/响应/优于) 说明 1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在质保期内,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产品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进口产品最短期限应在2个月以上(其中进口质控品最短期限应在1个月以上)。产品及包装上应有合法标识,随货提供完整供货清单(清单格式按甲方标准书写),每批次提交产品检验报告,进口产品需提交报关单。 2 若为冷链运输的耗材,乙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按产品温度要求全程冷链运输(应提供运输途中的冷链数据)。 3 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下达的采购计划应在5个工作日内供货到位,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配合临床需求及时配送,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办理验收。甲方非正常上班时间(包括但不限于节假日等)的急诊、急救所需的医用耗材,供货清单必须由使用科室收货人员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将供货清单送至器械科仓库。若为冷链试剂先送至使用科室,由使用科室保存冷链数据,冷链数据合格的产品方可收入冷藏柜,再由器械科仓管人员共同验收。 5 乙方负责运输,在甲方签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 6 预估年采购数量为年预计使用量,但甲方(采购方)并不对实际使用数量或最终采购金额做出保底承诺,乙方(供货方)也不得就此提出修改单价或合同。 7 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产品合法有效;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在有效期过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应主动到甲方办理更新备案。证件到期未更换新证,甲方有权停止采购,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同时,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未付货款。 9 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10 乙方应根据甲方采购办采购人员下达的订单进行供货,且配送的医用耗材品种规格数量与采购计划内容一致。未通过甲方采购办通知送货,乙方擅自将产品用于甲方临床的,视为乙方违约,该批次产品不予入库,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11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医疗损害、医疗纠纷、索赔或构成医疗过错、医疗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的医疗纠纷,从患者索赔之日起,乙方即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 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若因乙方的原因而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3 若医用耗材对运输、储存有温度等特殊要求,需按说明书要求全程冷链配送(非冷链车配送的需随货放置温度记录仪),若冷链温度不达标,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予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4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调高医用耗材的价格,必须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全省最低价格,同时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变更供应品目或品牌。若耗材价格下调或供应品目有变动,乙方应主动及时与甲方联系,进行相应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5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16 甲方对所到医用耗材应及时验收,如发现破损、数量不足情况等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进行更换、补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退货。因退货、更换、补充耗材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