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重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办理企业资质增项服务
(招标编号:XJKF2026-YL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霍尔果斯市重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办理企业资质增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重建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委托第三方办理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增项服务、消防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增项服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增项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尔果斯市重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办理企业资质增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霍尔果斯市重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办理企业资质增项服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1年的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的,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应能
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在上述要求的时限内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
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使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一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②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
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