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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合同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中标公司: 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监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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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1::2026食品及食用农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202511130014-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合同类型:服务类采购人(甲方):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育才路与文源中路交汇处供应商(乙方):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平路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2026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1:2026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的《采购文件》, 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标的信息-第1页-单价(元):803, 25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803, 250.00品目编码品目编码C19010000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采购标的采购标的2026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捌拾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803, 250.00))二、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 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 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 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 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 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 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 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未经采购人允许,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以外的单位、个人透露抽检相关信息。 2、依法检验:乙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乙方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等规定, 根据长沙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计划任务表安排, 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 严格按时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抽检任务。 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 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3、按时检验:乙方应按照采购人要求, 按时开展抽样及检验等相关工作。 一般情况下, 要求乙方在抽样单签署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含抽样和检验), 同时按要求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500批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监测和130批次粮食监督抽检监测除外); 应急情况下, 应在收到抽样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含抽样和检验); 抽样规范和检测项目有特殊要求的, 应满足相关要求的时效。 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按采购人要求, 作出阶段性及年度数据报表和评价报告。 乙方在检验过程中, 如发现任何样品存在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或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异常情况, 应立即(不迟于检出日)联系甲方指定联系人预警, 并于4小时内提供书面检验报告。 5、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 提供人员名单, 联系方式, 24小时响应。 正常情况下, 4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必须到位,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下, 2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必须到位, 如乙方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次数和人员队伍到位情况达到3次(含)的, 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6、本项目服务人员需遵守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中途不得擅自更换, 如需更换须向采购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7、乙方根据采购人要求, 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 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乙方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9、乙方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抽检监测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 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 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 采购人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10、如采购人要求, 乙方须提供本项目抽检监测服务的任何资料。 抽检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 及时与采购人联系。 -第2页-11、乙方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按采购人要求, 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 12、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 未经采购人同意, 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 乙方及项目组成员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采购人造成影响重大的事件等后果将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二)抽样及检验工作要求1、做好采样准备。 采样前, 要科学安排, 随机确定采样地点, 提前进行采样培训, 准备好采样工具、包装容器、冷藏或冷冻设备等, 各所配合采样的监管人员要准备好执法文书和取证工具。 2、规范抽检行为。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 每次抽样不少于2人且上报食品抽检部门备案的工作人员, 并主动出示证件或委托文件, 确保专项监督抽检依法、科学、客观、公正、具有代表性。 3、做好采样记录。 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及复检数量要求, 每个单品单份样品的抽样数量、重量严格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25修订)执行。 特别要认真核对抽样单和国抽信息系统抽样信息, 五大关键字段信息, 如实完整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做好样品标记, 保证样品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抽取的样品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现场封样。 4、所有要检微生物指标的样品采用统一的无菌包装器具进行采样, 并在适合的贮存条件下保存。 对于短效期食品, 按《短保质期样品抽检时效的质量管理办法》湘食检〔2020〕65号执行。 5、各环节的样品采集工作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 同时做好抽样送样工作。 6、抽样时, 对于均匀性不好的样品, 应在抽样前对抽样产品进行混合, 尽可能使其均匀, 然后取样。 每一样品采样份数和采样量可不同, 抽样量及抽样时间应符合抽样方案要求, 并做好分样操作记录。 7、抽取的样品应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 在标签标识上注明储运条件进行储藏运输。 所有无菌样品(包括液体饮料)均用2层无菌袋包装。 8、抽样时每个抽样单位抽取不超过10个样品。 同一销售地域原则上不重复抽取同一产品。 抽样和运输应按规范操作, 避免包装破损或污染。 9、根据所抽取样品性质不同, 要准备好取样工具(刀、一次性手套等)、样品容器(能容纳500g或500mL体积样品袋或瓶)及样品保存设备(保温箱、冰袋、打包袋、密封材料等)。 (三)权益保护:1、采购人在服务期间内不得乙方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采购服务。 采购人应当维护成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2、乙方在服务期限内, 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合同, 不得随意加价。 3、乙方在同等条件下, 应当优先安排采购人的服务。 4、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有关服务纠纷问题,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调解。 5、乙方应当履行各项承诺, 及时统计采购报表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备案。 (四)监督检查:-第3页-1、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湖南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市监食〔2020〕155号)、《2021年湖南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工作方案》(湘市监办发〔2021〕20号)、《长沙市2024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方案》(长食安办发〔2024〕7号)、《2024年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长农函[2023]92号)、《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区县(市)食品安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暗访暗查的通知》(长食安办发〔2021〕9号)、《长沙市望城区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方案》(望食安办发〔2024〕6号)的规定与要求, 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 保障抽检数据的公正性, 确保食品抽检工作有序高质量开展。 乙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如成交供应商满足不了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2、乙方在抽检监测服务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映, 采购人有权报财政监管机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方应当对采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协调解决争议, 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涉及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人和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的, 有权揭发及举报, 各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及时处理。 (五)违规行为:1、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或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乙方在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采购单位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2)没有执行中标价格的, 或在服务期间以市场价格出现波动等各种理由提高价格而不予提供服务的; (3)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 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供货, 或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 (4)服务、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投标承诺的; (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影响正常采购活动的; (6)不按实结算, 出具虚假结算单据的;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人员配置要求(1)食品检验机构必须有专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 提供人员名单, 联系方式, 24小时响应。 正常情况下, 4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必须到位,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下, 2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必须到位, 如食品检验机构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次数和人员队伍到位情况达到3次(含)的, 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2)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从业人员稳定性强, 能保证食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食品检验机构承担本次投标任务的检验人员, 应具有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 (3)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食品检验机构应设置有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抽样人员等食品检验从业人员, 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质量管理、结果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 -第4页-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 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 (4)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技术职称结构良好, 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 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检验方法、食品生产工艺等专业方向具有专家人才。 (5)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 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标准、法规, 能按照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从事食品检测工作。 (6)食品检验机构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 并经过培训考核, 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7)本项目服务人员需遵守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食品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中途不得擅自更换, 如需更换须向采购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8)食品检验机构应根据采购人要求, 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 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食品检验机构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检测实验室面积。 (2)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3)投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区域设置应当满足样品储存、处理、检验、数据处理等工作要求。 (4)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具有固定并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 有完整的仪器设备档案。 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5)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具有配合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结果分析汇总、检测数据溯源、信息传输、抽样点定位及数据分析等设备设施和计算机软件。 4.其他要求无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2.付款方式: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200, 812.50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每个季度实际检测数量, 凭检验报告原件及发票按季度支付。 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港支行账号:820查看完整信息8-第5页-2200, 812.50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每个季度实际检测数量, 凭检验报告原件及发票按季度支付。 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港支行账号:820查看完整信息83200, 812.50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每个季度实际检测数量, 凭检验报告原件及发票按季度支付。 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港支行账号:820查看完整信息84200, 812.50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每个季度实际检测数量, 凭检验报告原件及发票按季度支付。 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港支行账号:820查看完整信息8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3.预付款保函:否无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本项目分4次支付, 根据每个季度实际检测数量, 凭检验报告原件及发票按季度支付。 本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序序号号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单单位位数数量量单价(元单价(元))金额(元金额(元))12026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监测服务项目标段二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监测批次100595.0059500.002流通环节监督抽检监测(其中30批次为网络抽检)批次380595.00226100.003餐饮环节监督抽检监测批次240595.00142800.004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监测批次500595.00297500.005粮食监督抽检监测批次130595.0077350.00合计合计803250.00四、合同服务期限四、合同服务期限-第6页-一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五、服务地点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标准和方法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期/分项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①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甲方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承诺实现程度、文件资料等进行履约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所提供的、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售后服务等进行履约验收。 11)履约验收标准:1、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验收。 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 按国家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 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否则, 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 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 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乙方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知识产权归属1.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及其相关的材料、技术、设计、文档等, 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若因乙方-第7页-原因造成甲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和解费、律师费等)。 1.2乙方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数据, 报告文件资料等履行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归甲方所有。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并享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权益, 甲方授权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和自身学习研究之目的使用该履行成果。 1.3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了改进或创新, 并因此产生了新的知识产权, 则该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但双方应就改进或创新部分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进行协商, 并达成书面协议。 2、知识产权处理方式2.1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担保, 确保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 2.2甲方应尊重并保护乙方及其原权利人在履行本合同之前产生的知识产权, 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得擅自复制、修改、传播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 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上报主管部门处置,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 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服务过程中任何意外安全事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等一切责任纠纷方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 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 另有约定的,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 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 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 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 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 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 履行内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 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 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做约定的, 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第8页-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 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检验报告或伪造篡改检测数据, 重大过失导致检验检测结论错误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恶劣社会影响或未经授权将检测任务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 均视为严重违约, 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要求乙方退还合同费用, 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失败或损失, 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各自的责任和能力, 公平分担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 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 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 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 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补充协议签订后,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 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4、本合同第十四条所述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描述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9页-甲方: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何铁辉乙方: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刘培-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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