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14:00】瓮福巴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2026年2月5日【14:00】瓮福巴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招标公司: 瓮福巴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香稻
受 瓮福巴彦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 “202 6 年 2 月 5 日 瓮福巴彦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贸易粮( 稻谷 )竞价销售交易会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品种、数量、时间及地点
1、品种:202 3 年产 香稻 ; 数量: 1750 吨。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 6 年 2 月 5 日 1 4 : 0 0开始竞价销售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黑龙江市场”→202 6 年 2 月 5 日 瓮福巴彦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贸易粮( 稻谷 )竞价销售交易会 ”参与交易。
(二)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联系办理入会。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按每吨 10 元递升报价。
二、质量标准及价格标准
本次交易清单所示等级、水分、杂质等均为参考,出库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不对水、杂等进行增扣量,不执行等级差价。成交价格为车板价。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 在交易日前 1个工作日 实地查看路况、出库条件 以及实际库存粮食质量情况 等, 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存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存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竞拍成交,买方即完全认可粮食质量,不可再对粮食品种、质量等提出异议,合同不可解除。黑龙江交易市场不受理粮食质量纠纷。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买卖双方在交易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30 元 /吨,履约保证金 300 元 /吨(于交易前一天到账)。成交后,交易市场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买方交易手续费。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将无法参与交易。没有成交的,在交易会结束后,向交易市场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市场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哈尔滨市分行
收款账号: 20323999900查看完整信息
联行号: 203261084058
四、合同签订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五、交割与结算
(一)合同结算方式为 “线上成交,线下结算”,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天内( 202 6 年 2 月 14 日)前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天(自然日)内提货完毕,如买方未按期完成提货,未提货部分则按 0.2元/吨/天向卖方支付超期仓储保管费用。
卖方账户: 瓮福巴彦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彦支行
收款账号: 203230查看完整信息3941
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为 45 天(自然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交割期的,需协商交易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超出合同履约期,交易市场不再受理任何商务纠纷。
(三)买方在付款后提货时,需出具有效证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四)合同执行完毕,买卖双方验收无争议的,签订《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凭借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剩余保证金。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 2020年版)》、《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交易部)
查看完整信息(财务部)
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 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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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2月5日【14:00】瓮福巴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