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闽-HMXM2026C-01010-C1-邮资机代维(二次)-采购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福建环闽-HMXM2026C-01010-C1-邮资机代维(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9查看完整信息384M202601001-01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邮资机代维
1福建环闽-HMXM2026C-01010-C1-邮资机代维(二次)-采购公告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就邮资机代维(二次)项目[采购编号:HMXM2026C-01010-C1]项下的服务/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1、项目名称:邮资机代维(二次)2、采购编号:HMXM2026C-01010-C1(9查看完整信息384M202601001-01)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邮资机代维(二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采购内容:包号项目名称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预算价服务期成交供应商数量1邮资机代维(二次)1项详见中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32000.0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3.2万元(不含耗材、易损件), 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供应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视为无效响应。 5、供应商资格条件:5.1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询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询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在询比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 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审小组, 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在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2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其询比响应无效。 5.4在询比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 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供应商进行裁判文书网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审小组; 在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否则其询比响应无效。 5.5供应商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 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 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应答。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截止时间, 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 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35.1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可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以下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 (3)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5.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1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文件的获取:6.1时间(获取询比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 请于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下同), 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网上报名, 支付公开询比文件费用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审核, 审查通过后登录平台下载获取公开询比文件。 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公开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公开询比文件费用款汇款凭证; (4)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 如有缺漏, 审核不予通过, 其报名将被拒绝。 )6.2公开询比文件售价:公开询比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 售后不退。 未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具体操作流程为:有意参加供应商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 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 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联系代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公开询比文件。 公开询比文件费用由供应商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涉及文件费用开发票事项, 详见公开询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附1:4账户信息”。 首次参加电子投标(报价响应)的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首页点击下载中心“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 若遇平台注册及系统使用方面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 或拨打电话400-808-6131(周一~周五9:00-17:00), CA使用问题可联系CA客服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6.4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上下载/获取公开询比文件、公开询比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 恕不另行通知。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 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报价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5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公开询比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价响应)时的单位名称一致, 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 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获取公开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响应)与质疑(异议)。 7、响应文件的递交:7.1本项目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 7.2纸质版响应文件:(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开标室。 (3)递交方式: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或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公开询比文件规定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公开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将被拒收, 并且该供应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失效, 其响应(报价响应)无效。 7.3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 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 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2)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递交平台、签到、解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 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应同时携带CA证书及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等), 开标后应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未能出席现场开5标的, 须在规定的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远程解密。 否则响应(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4)电子版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 开标时, 提示供应商在线开始解密, 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解密, 供应商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六十分钟内未能在线解密操作的, 其响应(报价响应)视为无效。 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 公开询比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 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 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电子签章后, 文档不应再修改, 否则签章无效; 如需修改, 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 8、询比(开启)时间及地点:2026年02月1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开标室。 9、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或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通知, 下同)向潜在供应商发出, 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供应商登记的为准。 如供应商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邮件被退回或拦截、传真线路故障、潜在供应商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 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 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 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 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 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除以上形式外,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注:(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或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报价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 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采购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询比。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开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11、其他:本项目采购编号可使用HMXM2026C-01010-C1, 也可使用9查看完整信息384M202601001-01。 12、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项目经办人:王女士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联系人:黄海峰、蒲天娇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信箱:1225289988@qq.com7附1:账户信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账户、缴交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银行账号:172487738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 将报名费用/询比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 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询比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 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报名费用/询比保证金”。 附2:供应商报名表序号类别信息1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注册地址3供应商联系电话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5组织机构代码(如有)6纳税人识别号7开户银行8银行账号9是否是一般纳税人注:由于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报名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