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招标文件
- 2026-02-04
项目名称: 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 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货物运输服务
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 招标文件 招标人: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2月4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43元/吨(含税价,税率为9%)。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运输方式:船运,运输起点:凤阳港码头,运输终点:浙江长兴旗滨码头,运输距离约:550公里,产品销售单位:长兴旗滨。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考核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条运输船只【(1)自有船只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 (2)租赁船只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租赁单位);②投标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企业职工私人(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的船只不属于企业公有(集体)财产,不能视为投标企业自有的船只)】; 3.服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标记和密封并请以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收件人:王芳;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邮寄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无须参加开标会议。 五、开标 时间:2026年2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房产商务大厦603会议室 六、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3查看完整信息0034 税号:9查看完整信息266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投标保证金。 注:1.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参与“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的,仅须缴纳一份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石英砂集中加工区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项目联系(负责)人:缪希扬、王芳 项目负责人:缪希扬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王芳 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费500元; 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开启时间:2026年2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房产商务大厦603会议室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履约担保的金额:1万元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服务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②采用保函方式:保函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满,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函应在终止日后满三个月后由招标人准许后撤销。 其他相关要求:履约担保形式、内容及格式等均须经招标人认可。 中标人中标“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的,仅须缴纳一份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采购方式: 4.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采购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 6.评审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供应商资格: 7.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投标费用 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联合体、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采用) 1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响应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1.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采购代理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 12.1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评审劳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 13.1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审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3.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4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所供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3.5凡供应商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13.6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13.7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将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的组成 15.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5.2除15.1内容外,采购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5.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15.4供应商可以将疑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gczx@163.com)。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6.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6.3招标文件的解释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7.招标文件的发出 17.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采购答疑等均应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出。 18.样品 18.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招标文件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招标文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18.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9.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招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9.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20.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及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21.投标报价 21.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柴油(汽油、电)费、保险费、船只折旧费、保养费、修理费、措施费、税金等运输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最终结算时,以综合单价乘以实际供货数量的乘积为准。 21.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1.3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1.4投标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采购支付任何费用。 21.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1.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1.7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1.8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1.9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投标有效期 22.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23.保证金 23.1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4.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24.2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25.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5.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采购人。供应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重新递交,开标时以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审和中标 27.开标 27.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7.1.1采购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7.2参与开标的部门 27.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27.3开启程序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会议纪律; (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情况等; (4)供应商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拆解工作; (5)公布供应商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27.4开标疑义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8.评审小组 28.1评审小组的组成 28.1.1由采购人组建。 29.评审 29.1评审准备工作 29.1.1阅读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编写的采购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29.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9.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9.1.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 29.2评审办法 29.2.1招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29.3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9.4投标文件的澄清 29.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作出答复,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9.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成交的依据。 29.4.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29.5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9.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审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采购和投标当事人对评审结果质疑或者投诉,采购人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审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重新评审。 29.7评审报告的签署 29.7.1评审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审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9.8评审过程的保密 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0.定标 30.1中标人的确定 30.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2中标通知书 30.2.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31.开标、评审异常情况处理 31.1重新开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三个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0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采购人如不按供应商须知第33条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3成交供应商如不按供应商须知第33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4.履约保证金 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纪律和监督 35.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35.1采购人不得泄露开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6.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7.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37.1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7.2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38.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8.1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39.询问、质疑 39.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9.2成交结果宣布后,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开标现场提出。 39.3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9.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审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自有船只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 (2)租赁船只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租赁单位);②投标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以供审查。 4.3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的响应。 4.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供应商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导致开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5.3评审小组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函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审小组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5.4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予以书面确认。供应商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1资信标评审细则(24分) 投标人提供驾驶人员中不少于3人符合准驾要求的船长证的得6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8分; 注:1、投标人提供的驾驶人员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有相同的,本项均按0分计算。 提供3条运输船只的得6分,每增加1条运输船只,加1分,满分8分;【(1)自有船只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 (2)租赁船只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租赁单位);②投标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1.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4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第四、第四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2.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6.2技术标评审细则(30分) 通过对投标人提供的运输实施方案体系健全完善程度,船只、人员投入力量,船只维修保养和加油方案,服务响应及时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 ①优秀得10分;②良好得8分;③合格得6分,④较差得4分;⑤未提供得0分。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分析安全、环保是否透彻、准确,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等因素进行评分: ①内容全面、详实,与本项目实际适应度高,有利于保证运输期间安全、环保的,得10分; ②内容基本完整,符合项目现状,基本适合项目实施的需求,得8分; ③内容不完整,需要部分修改后才可实施,得6分; ④内容不完整,仅有少部分内容适合本项目实施,得4分; 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应急预案须包含四部分:(1)交通事故及船只故障;(2)环境污染;(3)恶劣天气;(4)纠纷调解及投诉响应机制。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进行评分: ①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完整、合理,风险分析准确,适用性强得10分; ②内容完整,基本能满足实施需求,得8分; ③内容不完整,需要部分修改,得6分; ④内容不完整,仅少部分内容符合要求,得4分; 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注: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6.3商务标评审细则(46分) 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B值=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B相比,相同的得46分,每增加1%扣0.4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在计算报价与B值百分比及总得分时,均取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注: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通过资信、技术评审及商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0%以上【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10%)】的,视为低于服务成本。 7.评审小组按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7.1若得分高低排序在前三名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顺序排列,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8.无效响应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其将被拒绝。 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作无效响应处理: (1)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2)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4)被暂停营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8)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9)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 (10)招标公告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不全,经招标文件一致认定对响应内容有实质性影响;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能响应或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或供应商的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措施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报价的。 (7)其他情形,经招标文件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招标文件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 (6)拒不确认招标文件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 (7)其他情形,经招标文件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一、货物基础要求 1.货物详情:运输货物品类(石英砂及附属产品)、单车运输重量符合国家道路运输标准; 2.运输责任:明确货物运输过程由投标人承担。 二、运输核心要求 1.路线与时效:运输路线详见招标公告,响应时间按招标人要求24小时内响应发车; 2.运输要求:符合招标人石英砂运输船只要求; 3.操作规范:装载加固需符合安全标准,不得抛洒。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本项目合同待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制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价、服务期、结算价、付款方式等。 2、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签订安全运输协议。 3、其他详细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 (3)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条运输船只【(1)自有船只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 (2)租赁船只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有效期内的船只营运证复印件(船只所有人须为租赁单位);②投标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资信标评审细则所需材料;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不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8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8项情形)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开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二、本公司不是招标人企业职工投资(含职工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代投代持)的企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响应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服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成交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技术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技术标评审细则所需材料; (2)技术标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 注明正本或副本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价(大写):每吨元 (小写):元/吨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投标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投标单价为人民币(大写)每吨元,(小写): 元/吨;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采购单位: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缪希扬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单位盖章) 2026年2月 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芳 (单位盖章) 2026年2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说明与要求 1 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 2 / 3 见招标公告 4 浙江长兴旗滨码头 5 6 7 自有资金 8 / 9 见招标公告 10 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11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2 公开招标 13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5 不召开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18 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予以公告 19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开启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 见招标公告 21 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22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3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4 否 25 26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拆解后,由评审小组评审。 27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组建; 28 是,评审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9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 30 31 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6年2月5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gczx@163.com)。 32 招标人将在2026年2月6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 评审办法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序号 评审标准 1 重要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检验标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诚信投标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检验标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条运输船只 (6)服务承诺书 提供承诺书原件 3 到场要求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不要求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 序号 审查内容 (1)投标文件签署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4)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一副。 (5)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6)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7)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供货期和售后服务等) 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1 投标人业绩 8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完成过类似运输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 船长证 8分 3 船只要求 8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技术标评审细则 1 项目实施方案 10 2 安全环保措施 10分 3 应急预案 1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细则 1 报价 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项目名称 凤阳龙泽源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采购(凤阳港码头-浙江长兴旗滨码头) 投标人名称 总投标价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