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6年定远县农村道路(村级)畅通工程11标段(定城镇)竣工结算价款审核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公司: 定远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道路村级畅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审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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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定远县农村道路(村级)畅通工程11标段(定城镇)竣工结算价款审核项目征集公告2016年定远县农村道路(村级)畅通工程11标段(定城镇)
竣工结算价款审核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2016年定远县农村道路(村级)畅通工程11标段(定城镇)
- 招标人:定远县交通运输局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29条路,合计里程53.088公里,四级公路。项目中标价为1787.74万元。审计费按照县政府《定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款审核复核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竣工结算价款审核基本服务费1.4%。(注:竣工结算价款审核费用=基本服务费用+审核成果费用。其中:基本服务费用=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结算价款×基本服务费费率,由建设单位承担。审核成果费用=审减额×审核成果费率2%(审核成果费率为固定费率),审减率在5%及以内的,审核成果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5%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 工程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服务内容:(一)竣工结算编制情况,工程量计算情况;(二)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情况;(三)变更及隐蔽工程的签证情况;(四)材料价格核定情况;(五)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六)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情况;(七)影响造价的其他情况。
- 服务期:自接受完整的竣工结算相关资料后,两个月内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 付款方式: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如果项目需要复审,审计费用应在复审完成之后一次性付清)。
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 企业要求: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 报名材料:①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证书。②社保证明。
-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其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