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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 2025-09-26

项目名称: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JZB2025090001

招标公司: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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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ZB202509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最高限价4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3.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 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 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 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 布时间的期间。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 诉)的各项活动。 (4)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 信息库,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 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6 15:00到2025-10-10 17:00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以下 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 盖公章);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中需含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邮箱和手机 号)。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 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发至邮 箱1456697846@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7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17 09:30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 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七、其他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 规划编制 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南京国景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委 托,对本项目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 2.2 项目地点: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4 服务期限:(1)2025年10月31日前,形成“十五五”规划初稿。 (2)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区级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 (3)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规划审核上报。 (4)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成果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审查机构审核。 2.5 本项目最高限价:49 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6质量标准:所有成果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且通过招标人及相关 审查机构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3.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 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 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 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 布时间的期间。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 诉)的各项活动。 (4)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 信息库,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 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 9 月 26日至2025年 10月 10 日17:00止(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 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 公章);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中需含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邮箱和手机号)。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发至邮箱1456697846@qq.com。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 月 17 日9时30分。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17-12号三楼 6.3递交方式:(1)派员送达:请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17日9:30之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备注 投标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所附资料清单等信息)送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 17-12号三楼(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仲工,联系方 式:查看完整信息),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邮寄:请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17日9:30之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备注投标 人名称、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所附资料清单、快递单号等信息)邮寄至连云港市海州区 大庆西路17-12号三楼(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仲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等因素,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 处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 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提醒: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 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过程中不再接收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八、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的媒介 名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17-1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仲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共产党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于主任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17-12号 联 系 人:仲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14566978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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