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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075001】上海远洋商业大厦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招标-上海远洋商业大厦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招标

  • 2025-09-26

项目名称: 【2507075001】上海远洋商业大厦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招标-上海远洋商业大厦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招标

招标公司: 上海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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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远洋商业大厦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招标公告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委托, 对上海远洋商业大厦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上海远洋商业大厦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单位招标。 2.项目概况:远洋商业大厦(原名:东海商业中心)位于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588-618号, 项目产权面积77, 808㎡, 一期、二期自持总建筑面积为63, 491.34平方米, 其中一期自持7, 429㎡, 二期自持42, 169㎡; 物业管理面积为远洋商业大厦一期、二期产权面积77, 808㎡。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 选取一家单位承担上述物业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工作。 3.服务内容:(1)筹备交接; (2)资产管理; (3)物业管理。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1)筹备交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2)运营管理期:自2025年11月16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上述各阶段期限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 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2.近三年(2022年10月16日起至投标截止期)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的直接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 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 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 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初步评审且响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须按第四章《各种格式》中的要求共同签署《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招标, 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联合体, 否则, 相关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为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文件等证明文件;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页面; (3)投标截止期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截止期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管理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可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如有);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按本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且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对应成员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2025年9月25日19:00:00时至2025年9月30日19:00:00时(北京时间, 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以下称“国招官网”)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 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首次使用该网站须完成注册, 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 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 尽早办理, 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国招官网“公示公告”→“项目公告”中选择或搜索相应公告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快递给潜在投标人。 四、投标截止和开标的时间、方式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00:00时。 本项目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称“电子采购平台”)实施电子方式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国招官网“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 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电子采购平台将不再接受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所有投标人应按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五、其他事项1.项目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 也非政府采购项目, 不适用与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上发布。 3.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 投标人可以集团公司名义参与本次招标, 如后续可能授权其控股子公司作为承担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主体并签署后续委托合同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声明。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联系人:胡欣欢、卫昊天电话:查看完整信息、32173649邮箱:huxinhuan@sh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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