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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保险服务竞争性比选

  • 2025-09-25

项目名称: 垫江县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保险服务竞争性比选

招标公司: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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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商业保险承保服务 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垫江县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商业保险承保服务 比选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目录 比选公告 比选须知 保险方案 比选公告 为切实做好“垫江县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的项目建设保障工作,将对该项目的商业保险开展竞争性比选,2025年9月12日起在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qydgz.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商业保险承保服务。 项目保险期限:2026年12月31日止。 项目地址:垫江县。 项目造价: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柒佰贰拾捌万伍仟柒佰陆拾元整(¥177285760.00元)。 承保服务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承保服务供应商(指响应比选,参与比选的保险承保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 承保服务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比选的承保服务供应商须于2025年9月15日16:00之前将响应文件原件(格式附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521186913@qq.com。响应文件中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填写模糊不清、填写错误、未加盖公章、未按时发送到指定邮箱,均视为无效文件。 比选须知 比选遵循原则 比选承保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体现承保机构服务能力导向及报价优势。 比选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报价成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在符合比选条件的承保服务供应商中选取竞价费率最低者为成交人。 最高限价费率 本次竞争性比选最高费率为2.5‰,竞选人填报的费率不得超过最高费率,否则报价无效。 保费的计算方式 保险费=投保项目签约的总承包合同价×费率。 五、响应文件构成及要求 竞价说明书(附件),须承保服务供应商盖章或者供应商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保服务供应商营业执照。 3、承保服务供应商经营许可证。 4、本次比选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收取,承保服务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六、中选的承保机构确定 比选人在评审结束后,结果在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qydgz.com公示中选承保机构及中标报价费率,按照第三章保险方案要求进行保险合同的签订。 五、放弃中选或转包 中选通知发出后,比选人不得违规改变中选结果,中选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且不得转包,放弃中选、转包的,将取消后期的项目比选参选资格。 保险方案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以承保时投保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和(或)施工图样说明为准)内从事建筑施工或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期间发生下列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依照约定承担下列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必选责任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原保监会保监发〔2014〕6号发布,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或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或以上进行评定。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针对单个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前述第(一)(二)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符合本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每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每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商业保险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或应由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医疗费用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四)可选责任: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在释义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每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但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一百八十天为限,累计给付天数达到一百八十天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终止。 附件1: 报价函 项目名称:垫江县老城片区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 商业险种 保障范围 保额 保险期限 费率(小数点后两位)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身故、残疾 100万 项目保险期限:2026年12月31日止 意外医疗 10万 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至七级残疾,出险理赔时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证明和资料,八至十级残疾和意外医疗免安监证明。 残疾鉴定标准及赔付比例:伤残评定标准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44893-2024)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24号),起赔比例10%)。 承保服务供应商(盖章): 负责人(签字): 报价时间:年月日 附件2:承保服务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保险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营业执照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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