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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公示[A3311011160017707001001]

  • 2025-09-24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公示[A33查看完整信息7001001]

项目编号: 2310-331100-04-01-953601

招标公司: 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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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项目(招标编号:丽建招A[2025]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建设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9月日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2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4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45第六章图纸..................................................................9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5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项管〔2025〕206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2310-331100-04-01-953601,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概算约2324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42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423米, 西起开发路, 东至和平路, 一期先行实施开发路沿瑞新药业围墙外至疾控中心西侧道路段南侧半幅12米宽道路和疾控中心西侧道路至和平路段全幅24米宽道路。 工程主要建设雨污水、给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网工程和道路、箱涵工程, 配套建设照明、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24米, 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起开发路, 东至和平路。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箱涵工程、交安工程、生态提升工程、电力管道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电源部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不包括燃气工程、通信迁改、给水迁改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 [含暂列金额(含税)元, 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元)暂列金计入总价, 但不作下浮]。 2.3施工总工期:29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确保“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施工业绩; 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 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如有答疑澄清文件, 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 责任自负。 5.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 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 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5年10月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 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 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邮政编码:323000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投诉受理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邮政编码:323000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丽水市继光街51号联系人:潘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88号城市花园商务中心A幢14楼联系人:蓝林波、陈岩林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灯塔街284号三楼联系人:柳军、季建峰、郑燕、陈央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日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7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丽水市继光街51号联系人:潘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人招标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88号城市花园商务中心A幢14楼联系人:蓝林波、陈岩林电话:查看完整信息.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项目负责人:柳军、季建峰、郑燕、陈央电话:查看完整信息.1.4工程名称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1.1.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起开发路, 东至和平路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7本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基础设施1.2.1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箱涵工程、交安工程、生态提升工程、电力管道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电源部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不包括燃气工程、通信迁改、给水迁改等。 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90个日历天。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 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8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 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 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 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 分包的工程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 分包合同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2.2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0月日17时3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书面方式提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郑燕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的,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在开标前,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 自行下载。 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9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 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 责任自负。 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 □技术标; ☑资信标; ☑资格审查资料; ☑推荐申报材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约1100万元, [含暂列金额(含税)元, 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元)暂列金计入总价, 但不作下浮]。 □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市政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 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注:响应免缴保证金政策的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当勾选免缴申请, 未勾选则视为未响应免缴政策)。 □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 1.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 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庆春街(开发路-和平路)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第10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期; 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 另保函(保单)的办理, 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 转入虚拟子账户, 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 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 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 )③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 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 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 汇票字迹须清晰。 ④以现金方式提交的, 须交入收款人开户行, 并提供投标单位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 并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⑤以支票方式提交的, 须交入收款人开户行, 应包含收款人户名、出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一致)、出票人印章(即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用途(须备注**项目保证金)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支票字迹清晰, 不得涂改。 ③④⑤收款人基本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账号:900查看完整信息0(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 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收款人开户行的回单(支票和现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 有效保函(保单)、现金、支票、银行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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