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关于横河镇乌玉桥东路(K0+000~K0+399.4)路面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9-19
项目名称: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关于横河镇乌玉桥东路(K0+000~K0+399.4)路面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330282202507005105
招标公司: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
横河镇乌玉桥东路(K0+000~K0+399.4)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30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282202507005105
项目名称: 横河镇乌玉桥东路(K0+000~K0+399.4)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68900
最高限价(元): 1437483
采购需求: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689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南起兰溪线,北至村委会;
3、施工范围:行车道“白加黑”处治、雨水及安全设施完善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质量要求:合格;
5、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或可以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联合体牵头人由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 (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慈溪市横河镇龙泉东路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陆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施燕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胡冲辉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5室
传 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横河镇乌玉桥东路(K0+000~K0+399.4)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94.6K
* 上传.zip
1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