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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鞍山污泥厂污泥应急运输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 2025-09-13

项目名称: 鞍山污泥厂污泥应急运输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DSWGC-GZ-2025-0339

招标公司: 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污泥处置污泥干化处置项目污泥应急运输处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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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鞍山污泥厂污泥应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WGC-GZ-2025-033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鞍山污泥厂污泥应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 标人为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277号 2.2项目规模: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为污泥干化处置项目,为整个鞍山市8 家污水处理厂服务。污泥处理规模为 500 吨/天(接收污泥含水率80%)。污泥处理工艺采 用深度脱水+低温带式干化工艺,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现阶段每天需转运 成品污泥约 117吨污泥(含水率 40%以下)。 2.3服务期限:污泥应急转运处置量达到10530吨或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上述条件满 足任意其一,服务期终止。 2.4招标范围:(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水(鞍山)污泥处置 有限公司产生污泥的应急运输及合规处置服务,应急运输处置总量预计10530吨(含水率4 0%以下),最终结算以实际处置量为准。 (2)中标方式 该项目采用首备选方式,首选供应商份额比例100%,备选供应商份额比例0%。 若备选供应商中标价格高于首选供应商中标价格15%(具体比例由招标人确定)及以 上,则本次招标不选择备选供应商。 首选供应商不能按照招标要求的100%份额接收处置(原因包括政策变化或环保督察要 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生产设施故障等情况)的,由备选供应商分担首选供应商无法 接收处置的部分,首选供应商恢复正常履约后仍由首选供应商接收处置,备选供应商暂停 接收处置;但首选供应商在连续2个月以上不能按照招标要求接收处置量的50%以上份额 接收处置的,由备选供应商完全代替接收处置,首选供应商合同终止,同时重新招标新的 备选供应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3)投标人须取得具有区县(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污泥等固体废物处 理处置予以批准、同意的相关文件,自有或配套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文件,并在人员、资金方面等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其他要求: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污泥处 置正在履行或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污泥转运联单或发票等合同履行/验收证明内容完 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 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 3.4 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1 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 o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 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 ent.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 另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 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 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 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查看完整信息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韩国商业街1#楼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501 联 系 人:谭叶玲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tanyl@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 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 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10.4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现场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核 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 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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