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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9-08

项目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ZYT[CS]2025035

招标公司: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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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T[CS]202503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一、招标条件 本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3750万元,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 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 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8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登 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代理机 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 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格式详见附2:报名登记表)编辑完整并发邮 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邮箱:zytzb2019@126.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 0单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 0单元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号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联 系 人:李萍、林庆贺、郭梅芳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zytzb201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 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 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T[CS]2025035 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375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8375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00.00 标的金额 计量单 是否允许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元) 位 进口产品 福州市马尾区亭 江镇人民政府机 1 1.00 483750.00 项 餐饮业 否 关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序 资格审查要 评审点具体描述 号 求概况 磋商响应声 1 详见声明函 明 第 4 共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单位负责人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 2 授权书 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 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 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3 证明文件 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 提供财务状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 况报告(财 4 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 务报告、或 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 资信证明) 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 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 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 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 依法缴纳税 5 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收证明材料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 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 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 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 依法缴纳社 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 6 会保障资金 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证明材料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 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第 5 共 具备履行合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同所必需设 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7 备和专业技。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术能力的声 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 明函(若有) 函。 参加采购活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 动前三年内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经营活动 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8 中没有重大 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 违法记录的 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声明,从其规定。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 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 中小企业声 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明函(以资。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 格条件落实 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中小企业扶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 持政策时适 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 用) 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 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 《分包意向协议》。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 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 信用记录查 10 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 询结果 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 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 联合体协议 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11 (若有) 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 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第 6 共 资 格 审 查 要 求 评审点具体描述 概况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 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 资格承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 诺 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 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提交首 其他资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 格要求 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 面说明。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本 采 购 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 属 于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 专 门 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向 中 小 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 企 业 采 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购。 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 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 (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 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 盖其单位公章。 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 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第 7 共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代理机构银行账号等 信息,转账相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 信息(格式详见附2:报名登记表)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邮箱:zytzb2 019@126.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 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支付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银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07936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 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 8 共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 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2: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YT[CS]2025035 供应商名称 拟报名合同包号 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日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联系方式:李萍、林庆贺、郭梅芳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林庆贺、郭梅芳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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