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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9-03

项目名称: 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NJZCG2025-87-512

招标公司: 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检验试剂耗材检验检测专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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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JZCG2025-87-51)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临沧市, 临翔区一、招标条件本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9920万元, 招标人为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3499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 检验检测专用耗材一批,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 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 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2.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相关截图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0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报名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七、其他��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5年09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JZCG2025-87-512、项目名称: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499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 5、最高限价:¥3499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 6、采购内容:检验检测专用耗材一批,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8、交货期:在接到采购人采购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供应货物, 且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如遇紧急任务, 供应商应8小时内完成送货。 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后按实际情况执行。 9、交货方式:送货上门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 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 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 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质量有保证, 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关产品质量认证。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现行验收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没有规定的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 12、验收要求:(1)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磋商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2)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验收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 如发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投标书或合同要求时, 视为验收不合格。 中标人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 验收报告由中标人提供。 (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 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 由本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鉴定。 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 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数据须是真实可靠的, 如果采购人验收时产品达不到所承诺的技术指标, 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并重新提供符合所承诺技术指标的产品, 若无法提供符合所承诺技术指标的实验耗材, 中标人除退还采购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外, 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当次成交价50%的赔偿金, 采购人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的, 超出本合同的差价由中标人承担。 除采购人书面认可, 否则,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5)中标人未能交付产品或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由于质量问题而给采购人(包括第三者)造成损失的, 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因中标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质量问题、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导致采购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 中标人应当在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经调解、和解确定采购人须向第三者支付赔偿款之日, 向采购人支付同等金额的款项, 并承担采购人由此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 对采购人名誉造成损失的, 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针对采购清单内产品, 中标人在供货时须严格按照其响应文件中的品牌型号进行供货, 如因特殊情况中标人不能提供按其响应文件中的品牌型号供货,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指定品牌型号的产品送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 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 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2.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相关截图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方式:现场购买售价:¥600.0元(人民币)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 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请于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接受邮箱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以上报名要求准备好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罗芝尧,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535596373@qq.com)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项目联系人:李映明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项目联系人:罗芝尧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联系人:李映明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6号楼105室联系人:罗芝尧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535596373@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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