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5年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项目

  • 2025-08-13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5年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130001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教学视频云平台系统数字教室建设项目

免费查看原文

1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2025年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I查看完整信息130001),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 具备采购条件, 现进行公开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2025年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项目, 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96000.00元, 以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建设12间教学视频云平台系统。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质保期:1年的质保服务。 (4)交货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选取1名成交人, 成交份额为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 其响应将被否决。 具体限价如下:序号设备功能需求单位数量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单位)1互动录播终端详见技术规范书套122480.002学生端摄像机详见技术规范书台123260.003教师跟踪摄像机详见技术规范书台122260.00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2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 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具有1个类似(类似是指数字校园建设类)项目业绩合同。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 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 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 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 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 代理商响应的, 应当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响应产品(高清摄像头、互动录播终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函扫描件)。 若为制造商响应, 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 2.1.4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 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 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 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 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 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8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下同)。 4.1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 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 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 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 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 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9.1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邮编:6780005联系人:李老师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博路明晔中心9楼邮编:650000联系人:鲁成伟、林红飞、于凤荣电话:1818482972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63.com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 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8月13日6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