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8-08
项目名称: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NRTZZ2025-174-47号
招标公司: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基础模块、广播音频系统、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招标文件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NRTZZ2025-174-47号 采购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招标代理人:云南荣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4第一章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8 第三章评标办法24 40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4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 第一章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09月02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一、公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荣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邀请满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YNRTZZ2025-174-47号 三、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6.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无。 五、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要求:1.采购内容:广场及外围的人流量检测前端设备、广播音频系统以及后端所需平台等服务。 2.需求目标:本项目在某地的各个出入口部署人流检测前端及人像数据采集,实时主动采集所有进出的目标对象,以及人脸抓拍图等信息,形成智能预警机制及关联分析查询能力,并进行人流的管控管理。满足提高使用部门对特定区域内特定目标的精确打击能力,以及实现区域精细化管理能力的需求,并可独立形成对区域用户活动情况的实时监控和突发事件预警能力,提供以无线终端活动位置为主的时空线索分析能力。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4.采购预算价:¥516065.80元;5.最高限价为:¥516065.80元;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约期限:2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需求。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 年08 月11 日至2025 年08 月18 日6时00分至23时59分 (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 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 (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 (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查看完整信息)注: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9 月02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荣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17号蓝光雅苑10栋1-6号商铺)。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十、补遗通知:若有变更补遗请供应商自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查获。 采购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靖江路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云南荣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17号蓝光雅苑10栋1-6号商铺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87442145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靖江路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云南荣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17号蓝光雅苑10栋1-6号商铺 联系人:刘阳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87442145 1.1.4 项目名称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1.2.1 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广场及外围的人流量检测前端设备、广播音频系统以及后端所需平台等服务,采购预算价:516065.80元。 1.3.2 合同履约期限 2年 1.3.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4.1(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6.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无。 1.4.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财政部94号令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 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规定上传的电子修改、补充文件;按评审小组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注:1、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所属行业 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11000.00元(壹万壹仟元整)。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供应商有权提出听证程序的罚款额度)等行政处罚。 10.2预算价(最高限价)含税 预算价(最高限价)含税 □不设最高限价 ■设最高限价:516065.8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陆仟零陆拾伍元捌角整) 10.3“暗标”评审 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 10.4样品 是否要求提交样品 ■不要求 (要求,……。 10.5述标或演示 是否要求述标或演示 ■不要求 (要求,……。 10.6中标公告 采购人将中标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10.7知识产权 构成本采购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供应商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0.8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采购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 10.9同义词语 构成采购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本项目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按负责人理解。 10.10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麒麟区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1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12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关于证明材料要求的说明 证明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被认定或不能被完全认定,如有虚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采购招标文件中标“ ★”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供货时间、交货地点 1.3.1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采购项目的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除采购人另行通知,供应商自行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踏勘。 1.10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采购招标文件 2.1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答复所有文件获取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2.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 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4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澄清内容。 2.3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 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修改内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报价一览表 一、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二)报价组成明细表 (三)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 (二)点位分析报告 (三)核心需求及重难点分析方案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人员配置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应急保障方案 (八)类似业绩 (九)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 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款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2.2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供应商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项或几项),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拒绝。 3.2.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在供货期内所需要的成本费、人员工资、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3.2.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3.4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备选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小组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采购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 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 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投标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开标会议结束。 6.评标 6.1评标小组 6.1.1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6.1.2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确定中标供应商 6.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6.4.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由评标小组在事先得到采购人授权下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6.4.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6.4.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6.4.5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公告。 6.4.6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4.7中标无效情形 6.4.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评审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私下与采购人进行协商、不按照采购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4.9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2)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4)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5)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4.10有本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中标无效的,将依照本采购招标文件规定从其他中标供应商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依照本采购招标文件重新进行招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招标代理服务费 7.3.1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3.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7.4履约担保 7.4.1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当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采购 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采购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质疑与投诉 1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0.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0.3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0.3.1质疑人是参与被质疑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10.3.2质疑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10.7条的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10.4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10.4.1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4.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4.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4.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或者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0.5.1质疑人已经参与了公开招标项目的报价或评审活动,又对采购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视为质疑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10.5.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10.5.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0.5.4质疑书为传真或复印件的;10.5.5所提交材料没有以《质疑函》命名的;10.5.6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10.5.7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10.5.8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10.5.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0.6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10.6.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10.6.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10.6.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10.6.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10.7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0.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10.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的投诉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10.1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10.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招标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是评标小组确定本次采购中标人的依据,评标活动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1.3评标机构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4评标小组成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带有任何偏见,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评标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1)认真阅读招标采购文件,认真审查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文件,坚持公正合理、详细、不错、不漏、不偏不倚。 (2)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 (3)严格遵照招标采购文件的内容,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 (4)积极发表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评标书面记录。 (5)评标小组成员享有评标权、打分权;评标过程中需要决议的事项由评标委员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决定,并作书面记录。 1.5评标纪律 (1)对评标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细则、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除备案所需外,任何人不得复制保留。 (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每个评标小组会成员只是受聘完成评标工作,不代表所在的任何单位或部门。 (7)评标期间,参会人员一律不得外出。 (8)评标期间,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办理。 (9)评标期间,未经允许外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会议和采访。 2、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的目的在于审查投标人所报投标文件与招标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应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招标范围、质量、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评标工作分为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及综合评分两步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者,才能进入技术和报价评审。 第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能全面满足下列要求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8)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无。 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①未按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②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但未注明哪个有效;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⑤合同履约期限不满足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⑥投标文件中有效报价不唯一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⑦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二、投标报价复核 1、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如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招标秩序,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当评标小组一致认定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评标会议结束前)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第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采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价格、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各项因素评标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份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和量化打分,汇总后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评审总得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投标单位的评标办法。 招标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F1+F2+F3。 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满分30分)、商务部分(满分30分)、技术部分(满分40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其中: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得分细则详见下表:1、投标报价F1(满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供应商报价×30 即:F1=[C/(B1,B2,…,Bn)]×3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经审查合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 说明:(1)小微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1-10%)。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部分F2(满分30分) 技术参数响应评分(满分15分) 投标人所投设备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的,得15分。有负偏离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以下扣分:1.技术参数中的条款,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2项不满足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满分5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应包括:1.售后服务内容、2.售后服务承诺、3.售后服务流程、4.响应时间及到现场时间、5.售后技术服务团队专业人员配备 以上方案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有漏洞不利于项目开展实施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不合理或漏洞不利于项目实施,是指: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或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编写的内容和标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特点不相关或与要求不一致、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简略、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应急保障方案评分(满分5分)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应包括:1.应急响应机制、2.应急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3.应急响应时间及到现场时间、4.应急响应方案、5.后期恢复与评估。 以上方案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有漏洞不利于项目开展实施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缺陷不合理或漏洞不利于项目实施,是指: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或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编写的内容和标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特点不相关或与要求不一致、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任意一种情形、内容简略、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类似业绩(满分5分) 提供近三年与采购需求相关的签约案例,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备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技术部分F3(满分40分) 点位分析报告(满分12分)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招标需求制定完整详尽的点位分析报告,针对本项目内容较多、内容较为复杂等因素,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安装位置选址规划 2、每个点位的安装方式规划;3、各点位引电的规划;4、各点位的网络地址初步规划;上述4项评审因素每项满分3分;出现缺、漏项情形的则对应扣除3分;投标人对上述评审因素进行了逐项响应,但内容存在不合理因素,每出现一项不合理因素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不合理因素是指:(1)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无实质性内容;点位规划不清晰;(2)无针对性,未考虑项目地实际情况;(3)未围绕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 核心需求及重难点分析方案(满分10分)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招标需求制定完整详尽的分析方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核心需求分析;2、重难点分析;上述2项评审因素每项满分5分;出现缺、漏项情形的则对应扣除5分;投标人对上述评审因素进行了逐项响应,但内容存在不合理因素,每出现一项不合理因素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不合理因素是指:(1)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无实质性内容;点位规划不清晰;(2)无针对性,不适用于实际实施;(3)未依照、落实国家政策法规;(4)未考虑项目地实际情况;(5)未围绕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满分12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1.供货保障方案、2.安装实施及进度计划、3.质量保障方案,这3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备货安排、进度符合项目要求,配送运输装卸计划详细、供货安全、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安装实施方案各部分阐述条理清晰详尽、具体实施细节明确,与本项目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本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得12分,此基础上每有一部分缺项、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处有不足或缺陷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1.不足具体是指:对应小项内容缺失、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方案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2.缺陷具体是指对应小项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和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现象、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漏洞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或错误、科学原理错误、编写的内容和标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特点不相关或与要求不一致、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项目人员配置(满分6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合理齐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完善、分工明确、且主要管理人员管理经验丰富的得6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较完善,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基本合理,可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基本合理,主要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得4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基本完善,针对性一般,有管理程序;人员安排、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主要管理人员管理经验一般的得2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没有针对性和管理程序;主要人员安排及管理有疏漏,难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注:(一)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作为评审支撑,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其具备以上要求的,评审组有权不予赋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应处罚;(二)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高级工程师(信息化相关专业)、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CISP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注:1、所有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第三、打分原则:1.评标委员会评委须严格按照上述办法对项目分项独立打分并签名确认后计算平均得分。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标的结果,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3.若出现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5.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书写评标报告并由全成员签字,作为评标工作的内容之一存档备查。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可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将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备案。 6.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及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 7.政府采购政策:7.1中小企业 7.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7.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1.2.1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7.1.2.2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1.2.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2监狱企业 7.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7.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7.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7.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7.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7.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参考名称 参考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人流量检测摄像机 采用背照式传感器,相比传统摄像机前照式传感器,增加的进光量对图像质量有明显的改善作用;AI智能人员检测筒型摄像机内嵌深度学习算法,以海量图片及视频资源为路基,实现对客流统计、区域关注度、人员密度等功能的准确统计;支持多种智能模式:倾斜客流、人员密度、拥挤检测、人数统计等,多种智能模式可按需切换,同时支持定时切换配置;人数统计:支持同时运行区域关注度、在离岗检测、热度图和智慧照明功能;热度图不低于1个识别区域,智慧照明不低于3个识别区域,其他功能至多支持8个识别区域,不低于128个目标;人员密度和拥挤检测:可检测指定场景内人员的拥挤情况,根据人数和占空比配置密度等级,至多支持8个识别区域;人员密度针对大场景,至多支持1000个目标。拥挤检测针对小场景,至多支持128个目标;倾斜客流:基于行人轨迹分析,统计指定场景内目标人员进入、离开和经过的情况,至多支持3个识别区域,不低于256个目标;图像相关:支持2560×1440@30fps实时帧率,图像更流畅;支持透雾,并具有多种白平衡模式,适合各种场景需求;系统功能:支持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ISAPI、GB/T28181、E-HOME和ISUP协议接入;支持同时不少于20路取流;接口功能:内置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插槽,最大支持256GB;支持10M/100M自适应网口;支持报警输入输出;安全服务:支持三级用户权限管理,支持授权的用户和密码,支持IP地址过滤;宽动态:不低于120dB;最大图像尺寸:不低于2560×1440;最低照度:彩色:不低于0.0005Lux@(F1.0,AGCON);黑白:不低于0.0001Lux@(F1.0,AGCON),0LuxwithLight;传感器类型:1/1.8"ProgressiveScanCMOS;焦距&视场角:不低于2.8~12mm,水平视场角:不低于99.6°~39.8°,垂直视场角:不低于52.3°~22.4°,对角视场角:不低于119.9°~45.7°;补光距离:红外光普通监控不低于50m;白光普通监控不低于30m;防补光过曝:支持防补光过曝开启和关闭,开启下支持自动和手动,手动支持根据距离等级控制补光灯亮度;补光灯类型:鳞镜补光,不低于4颗混光灯珠;视频压缩标准:主码流:H.265/H.264;子码流:H.265/H.264/MJPEG;RS-485:采用半双工模式,支持自适应HIKVISION,PELCO-P和PELCO-D协议,接口类型open裸线;网络:不低于1个RJ45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接口类型:外甩线。电源输出:DC12V,50mA,接口类型端子座;音频:1路输入,1路输出,接口类型open裸线,2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报警: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入支持开关量,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V,30mA),接口类型open裸线;恢复出厂设置:支持RESET按键,客户端或浏览器恢复;电流及功耗:DC:12V,0.95A;PoE:IEEE802.3af,Class3,最大功耗:12.5W;电源接口类型:3芯接口;供电方式:DC:12V±20%,支持防反接保护;PoE:IEEE802.3af,Class3。启动和工作温湿度:-30°C~60°C,湿度小于95%(无凝结)存储温湿度:-30°C~60°C,湿度小于95%(无凝结)防护:不低于IP67 台 19 双层万向节支架 双层万向节颜色:白材质:钢尺寸不小于80×60×50mm 个 19 电源适配器 DC12V电源适配器颜色:黑色安装方式:壁挂式输入规格:AC176V~260V,50Hz,0.8A输出规格:额定:DC12V/1.5A;最大:DC12V/2.0A输入效率≥85.00%负载调整率:±5%纹波/噪声:150mVp-p输出功率:不低于24WMax输入接口:3C插头输出接口形式:裸线输出线长:不低于800mm工作温度和湿度:0℃~40℃,湿度10%~90%(无凝结)产品尺寸(mm):不低于75.0(L)*35.0(W)*28.0(H) 个 19 抱杆机柜 尺寸:不小于400mmX300mmX180mm内含不少于双路220V电源防雷,双路10A空气开关一个,3芯插座一个,抱杆安装结构:整体结构采用拼焊结构,牢固、钢性好、牢固可靠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保护内部设备不受外界恶劣环境的干扰机柜采用主体焊接、部分拼装的结构,保证了防护性采用的是专用户外柜锁,具有良好的防水、防盗性能环境适应性好,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对环境的要求接地系统安全可靠机柜底部进出线缆,有效实现防水、防尘机柜采用抱杆安装方式,具有防虫、防鼠功效一般规范工作湿度:不低于湿度5%~95%@40℃,无凝结工作温度:不低于温度-40℃~70℃ 台 13 6口百兆工业交换机 提供不少于3个百兆电口,1个千兆电口,2个千兆光口。支持IEEE802.3、IEEE802.3u、IEEE802.3x。支持6KV防浪涌。线速转发。存储转发交换方式。支持端口管理坚固式高强度金属外壳。工业导轨安装方式无风扇设计,高可靠性。室外宽温设计(-40~75℃)具有不少于电源1个单模/双纤/双向20km光模块。 台 15 4米监控立杆 1、材质:镀锌钢管,地笼:1号不低于450*450*3*4-M20*净深不低于600;2、立柱:底法兰1号,杆体直径不低于114*壁厚不低于3MM,2.5号四面接口横臂法兰,标准检修孔、2.5米高处箱子安装座和避雷针;3、横臂:法兰2.5号,Φ不低于60*壁厚不低于2MM*500,焊接单枪机座;根 2 人行灯支架定制 材质:镀锌钢板,壁厚不低于2MM*250mm*250mm7字型定制,臂厚不低于2MM,长度不低于250mm,宽度不低于250mm 个 2 7字型横臂定制 7字型横臂材质:镀锌钢管,法兰2.5号,Φ不低于60*壁厚不低于2MM*1000,焊接单枪机座,管径不低于60mm,壁厚不低于2mm,根据现场可定制满足0.5米,1米,2米等不同安装需求,可定制支持抱杆安装和横臂安装。 个 3 横臂定制 横臂材质:镀锌钢管,Φ不低于60*壁厚不低于2MM,焊接单枪机座,根据现场可定制满足0.5米,1米,2米等不同安装需求,可定制支持抱杆安装和横臂安装。 个 12 辅材 电表、电源线、网线、水晶头、pvc管等辅材,预估电源线不低于25米,超五类网线不低于25米,PVC管不低于25米 项 21 垂直人流量检测摄像机 室外双目智能垂直客流统计摄像机;双目智能客流统计网络摄像机;采用背照式传感器,相比传统摄像机前照式传感器,增加的进光量对图像质量有明显的改善作用;采用双目立体视觉技术,结合智能算法支持分类统计人员进入、离开情况;适用于商场、写字楼、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景;采用双目立体视觉技术,基于双镜头的立体摄像,获取目标的立体信息,结合智能算法计算出客流人数及行走方向;设备算法结合RGB图像信息,基于深度学习算法对目标进行复核,对非人体目标进行过滤,大幅度提升客流计数的准确率。支持分类统计人员进入、离开情况;支持内置存储(EMMC);支持实时数据上传和周期上传,邮件报表支持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支持高度过滤;传感器类型:不低于1/2.7"ProgressiveScanCMOS;最低照度:彩色:不低于0.005Lux@(F1.2,AGCON),0.0176Lux@(F2.25,AGCON);黑白:不低于0.001Lux@(F1.2,AGCON),0.0035Lux@(F2.25,AGCON),0LuxwithIR。宽动态:不低于120dB;焦距&视场角:不低于2.0mm@F2.25,水平视场角:不低于104.5°,垂直视场角:不低于70.5°;补光灯类型:红外灯;补光距离:最远可达6m;红外波长范围:不低于850nm;防补光过曝:支持;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最大图像尺寸:不低于2560×1440;Wi-Fi协议:IEEE802.11b,802.11g,802.11n;频率范围:不低于2.4GHz~2.4835GHz;调制方式:802.11b:CCK,DSSS;802.11g/n:OFDM;信道带宽:不低于20/40MHz;有效传输距离:不低于50m;RS-485:不低于1路RS-485报警:1输入(最大支持DC12V),1输出(最大支持DC/AC24V1A)网络:1路RJ45封装10M/100M以太网口音频:内置1路麦克风;1路输入(Linein);1路输出(Lineout)电流及功耗:DC:12V,0.58A,最大功耗:7.0WPoE:802.3af,36V~57V,0.24A~0.15A,最大功耗:8.5W供电方式:DC:12V±20%;支持防反接保护PoE:36V~57V,802.3af,Class3启动及工作温湿度:-30°C~60°C,湿度小于95%(无凝结)电源接口类型:Ø5.5mm圆口防护:不低于IP67 台 2 吸顶支架 三轴或两轴调节角度:单轴(0-360度)重量:不低于266克颜色:白色尺寸:不低于196mm×15mm材质:铝合金 台 2 插墙式电源适配器 本产品为通用交流全电压输入稳压开关电源,具备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输出过压保护等多种保护功能符合信息技术类认证标准,并取得3C认证,良好的EMC性能,符合RoHS2.0安装方式:插墙式尺寸:不低于57.6(L)*28.3(W)*42.8(H)颜色:黑色线长:不低于1200mm输入接口:3C插头输入规格:AC100V~240V,50/60Hz,0.5A输出规格:DC12V/1A输出功率:不低于12WMax工作温度和湿度:-5℃~45℃,湿度10%~90%(无凝结) 台 2 120W网络音柱 采用网络音频解码、高性能D类功放及全频喇叭三合一采用高速工业级双核芯片,内置NORFlash+EMMC双存储,支持系统双备份,系统稳定可靠支持安全启动、用户登录锁定机制及密码复杂度提示,支持安全审计日志事后可追溯,提升系统网络安全支持通过IP网络(局域网/公网),远程平台批量统一管理+本地WEB单机灵活配置,同时支持本地音频采集播放,适配各类场景应用支持实时和定时任务、隔天续播,支持60个定时任务,内置不低于1GB存储空间最多支持1000个wav、mp3音频素材库管理支持NTP自动校时,系统时间与服务器自动同步,确保多设备播放同步和定时任务准时执行支持报警输入、布防计划及语音联动,支持TTS语音合成和文本广播,自然流畅的标准男女双声可选支持ISUP、ISAPI协议,灵活接入平台支持广播混音、优先级灵活配置支持监听与对讲 台 9 超五类网线 U/UTP超五类4对非屏蔽室外电缆单股_黑色_305米/箱 箱 1 供电线缆 国产RVV2*1.5 箱 1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基础模块 1、提供门户首页内容自定义能力,支持自定义快捷入口、自定义菜单内容、自定义页面元素设置;支持门户展示元素自定义,包括页面logo图标、修改网站标题、设置并添加网站外部链接;2、提供统一的认证、鉴权管理、应用管理、菜单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等能力;3、提供用户权限管理能力,包括菜单权限、组织权限、区域权限、资源权限、功能控制权限;4、提供组织、区域、设备、人员、等资源统一管理;5、提供用户安全管理,支持账户绑定用户mac地址及IP地址能力,提供账户安全设置,支持账户密码有效期设置,支持登录类型(Web端、PC客户端、移动端)和认证方式(密码、PKI)的配置;6、提供NTP校时服务能力,支持对设备和服务器统一校时;7、提供数据、服务等统一开放能力;8、提供系统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包括运行服务监控、运行服务统计、运行数据报告和运行服务解析概览。 套 1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视频监控模块 视频监控应用提供视频管理服务,支持编码设备通过设备网络SDK协议、GB28181协议、ONVIF协议、接入平台,实现视频预览、录像回放、视频上墙、视频事件监控服务能力,并且在网络带宽不足、有流量限制的网络环境下可以通过以图片替代视频的模式提供监控服务。一、视频预览1、支持视频实时预览能力,实现预览窗口布局切换、预览画面自适应及全屏切换;2、支持云台控制、实时抓图、紧急录像、即时回放、主子码流切换、声音开启关闭、辅屏预览(1个辅屏)、对讲、广播、报警输出控制的能力;3、支持智能规则展示的能力(如:针对热成像设备温度信息实时展示);4、支持资源视图管理能力,以视图形式管理监控点、视频预览轮巡等自定义资源组,其中视图类型包含公有视图和私有视图;5、支持全景视频监控预览能力,支持球型鹰眼、全景摄像机的全景模式;二、录像回放1、支持录像计划管理能力,支持实时录像计划、录像回传计划;2、支持录像回放能力,支持多画面同步回放和异步回放切换、超高倍速回放、分段回放、录像下载、录像剪辑、录像标签、录像锁定、录像抓图;三、图片监控1、支持视频预览与图片实时监控模式切换能力,实现图片监控模式;2、支持图片查询回放能力,实现按监控点、时间段展示抓拍图片;3、支持图片自动播放能力,支持图片自动播放速度可设置;4、支持图片下载能力;四、视频上墙1、支持电视墙场景管理能力,实现场景窗口配置、场景切换计划配置以及轮巡计划的管理;2、支持上墙控制能力,实现场景一键上墙、场景切换、电视墙切换、监控点上下墙、轮巡控制操作;五、视频事件1、支持视频事件布撤防能力,可按计划模版进行布防,事件类型包括移动侦测、视频丢失、视频遮挡、报警输入、报警输出;路 100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设备在线管理模块 设备网络管理应用,对接入平台的视频设备,门禁设备,梯控设备,可视对讲设备进行在线巡检,及时发现故障设备和掉线设备,使运维工作更加高效,便利。包含不少于100路授权。一、视频网络管理1、支持监控摄像机、编码设备、存储设备、解码设备等物联设备在线状态、工作状态、硬盘状态、指标采集。2、支持监控点通道的在线状态、录制状态、录像完整性、录像保存天数指标检测。3、支持告警信息统计展现。并支持对监控点、编码设备、解码设备、视频综合矩阵、NVR/CVR、云储存、门禁设备、门禁点、读卡器、梯控设备/梯控读卡器/可视对讲的告警阈值进行配置。4、提供视频运维报表统计能力,包含区域综合排名统计、录像完整性统计、录像存储达标统计、在线状态统计、离线时长统计报表。5、支持巡检计划配置,可以按照类型和资源以及自定义的巡检周期进行巡检计划配置。6、支持海康SDK、大华SDK、ehome、isup5.0、GB28181、部标808、OpenNetworkVideoInterface、萤石、ISAPI协议。 套 1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基础客流应用模块 应用于出入口、通道、街区等人员进出场景,进行客流量数据展示。1、配合双目客流相机、客流摄像相机、人员检测系列相机(倾斜客流模式)使用,精确获取进出人数,进而提供进客流、出客流、保有量、集客力的数据展示;(统计数据来源于设备自身计数)2、报表类型:包括客流量、客流排行、客流同环比、客流实时变化分析、设备客流量、过店客流进店率统计;3、客流预警报警:通过设置客流预警报警阈值,达到阈值时产生报警。 套 1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密度客流模块 1、配合人员密度相机进行人员密度统计,统计数据来源于设备自身计数。展示各区域不同时间维度下的人员密度和同环比。 套 1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客流看板应用模块 1、客流数据看板,包括客流趋势、客流分布、热力图、客流排行、天气分析、周中周末分析等客流小部件,可以投屏直观展现客流数据。 套 1 智慧广播播音管理模块 广播播音管理包含广播设备管理、广播分区管理、媒体库管理、实时广播、定时广播、广播统计、广播记录。实时广播:实时广播通过接入网络寻呼话筒、网络功放、网络音箱音柱设备实现公共广播能力,提供分区广播、实时广播、紧急广播、媒体库管理、广播录音功能服务。1、分区广播,支持广播点分区管理,可选择单个多个分区进行广播操作;2、实时喊话广播,支持通过实时喊话进行实时广播;3、媒体广播,支持选择媒体文件进行实时广播和媒体库管理;4、媒体轮巡广播,支持轮巡模式进行媒体广播播放;5、紧急广播,支持一键全区广播,优先级最高可抢断所有正在执行的广播任务;6、支持实时喊话广播录音。定时广播:定时广播通过定时任务编排管理,可制定某个时间点在某些广播点位播放特定内容的广播任务。1、支持定时广播管理,可对定时广播任务执行暂停操作;2、广播内容支持选择媒体文件,也支持文字转语音模式(需购买文本广播授权);3、支持下发定时任务至广播终端,由终端定时触发广播任务;4、支持中心端和设备端两种定时广播任务模式。设备管理:1、支持ISAPI/ISUP5/OTAP/SIP协议广播音箱/音柱/功放/音频解码器添加;2、支持ISAPI协议添加寻呼话筒、音频采集器。分区管理:1、支持用户增删改分区操作;2、支持用户对分区增删广播点操作;3、分区支持用户权限管控。媒体库管理:1、支持用户增删改媒体库目录;2、支持用户上传音频媒体文件,音频文件格式支持WAV/MP3;3、支持媒体库用户权限管控。广播记录:1、支持对定时广播操作、实时广播操作、智能广播联动操作记录;2、定时广播操作记录可按时间、任务、分区、点位、操作类型(下发、禁启用)维度进行筛选;3、实时广播操作记录可按发起终端、广播终端、时间、类型(喊话、紧急广播、预案、文件点播、联动喊话)以及实时广播状态进行筛选。广播统计:1、可按实时广播和智能播报进行统计,实时广播可按时间、用户、发起终端、播报类型维度进行统计;2、智能播报可按时间、播报场景维度进行统计。 路 15 智慧广播预案管理模块 广播预案管理可制定在特定点位播放特定广播内容的预案,便于固定场景下人工重复广播播放操作。1、支持广播预案编辑管理;2、支持广播预案一键广播操作。 套 1 智慧广播视频可视化模块 视频可视化广播通过广播、视频监控能力实现视频与音频的有机结合,在广播时可实时查看到现场画面,提高广播效果。1、支持广播视频资源关联配置;2、支持视频监控时实时喊话或预案广播;3、支持广播时能关联查看实时视频画面。 套 1 智慧广播图上广播应用模块 图上广播综合应用通过地图可视化模式直观展示广播点位置,并可展示接入的其他资源信息,通过接收资源点报警事件,实现报警信息可视化展示并可实现广播、对讲快捷操作。1、支持地图配置管理,包含在线(高德)、离线GIS地图(高德、自定义)。2、支持资源上图配置管理,实现资源的地图可视化展示及控制操作,资源类型包含广播点、监控点、防区、报警输入、报警输出、报警主机IO输出、紧急报警设备。3、支持事件可视化监控,实时展示报警事件并可进行快捷精准广播、对讲操作。 套 1 智慧广播文本广播应用模块 1、支持用户输入文字对广播终端进行广播2、支持用户导入文本文件,对文本内容实时通知广播3、文本格式支持WORD、PDF、TXT 套 1 智慧广播重点区域智能播报应用模块 重点区域智能播报应用通过联动规则配置,可支持各类场景报警事件触发广播联动,实现自动或手动实时广播。1、支持各类场景联动广播管理,可与AI模型管理应用对接,满足各场景联动广播诉求,如视频报警事件、智能分析事件、入侵报警事件、紧急报警事件、消防报警事件联动广播;2、支持联动自动预警广播,可根据事件配置的联动规则自动触发预警广播;3、支持联动手动实时广播,可联动触发广播弹窗,在弹窗中进行实时广播。 场景 5 平台管理服务器 2U双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CPU:配置不低于1颗国产CPU,核数≥24核,频率≥2.2GHz内存:配置不低于128GDDR4,16根内存插槽硬盘:配置不低于2块1T10KSAS盘阵列卡:配置不低于1块SASHBA卡,(支持RAID0/1/10)PCIE扩展:支持不低于5个PCIE插槽网口:板载不少于4个千兆电口,支持选配10GbE、25GbESFP+等多种网络接口其他接口:不少于1个千兆RJ-45管理接口,不少于4个USB接口,不少于1个VGA口电源:配置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台 1 硬盘录像机 2U机架式9盘位嵌入式网络硬盘录像机,整机采用短机箱设计,搭载高性能ATX电源存储接口:不低于9个SATA接口,已内置不低于8块8TB硬盘,总容量可达64TB视频接口:不少于2×HDMI,不少于2×VGA网络接口:不少于2×RJ45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口报警接口:不少于16路报警输入,不少于4路报警输出串行接口:不少于1路RS-232接口,不少于1路全双工RS-485接口USB接口:不少于2×USB2.0,不少于2×USB3.0扩展接口:不少于1×eSATA【产品性能】输入带宽:不低于320Mbps(开启RAID后不低于200Mbps)输出带宽:不低于256Mbps(开启RAID后不低于200Mbps)接入能力:不低于32路H.264、H.265格式高清码流接入解码能力:最大支持32×1080P显示能力:最大支持8K+1080P、2×4K异源输出RAID模式:RAID0、RAID1、RAID5、RAID6、RAID10,支持全局热备视频存储不低于30天 台 1 电子采集设备(小型) 制式:GSM+TDDLTE+FDDLTE+5GSA+WiFi采集内容:IMEI、IMSI、5G终端标识码、MAC等信息工作模式:异频,可后台更改异频频点工作带宽GSM:200KhzLTE:5M5GSA:100M工作频段GSM:900MLTE:B1、B405G:N41、N77/N78同时工作载波数量:支持不少于10载波同时工作工作能力:-采集>3000LTE终端/分钟;-采集500GSM终端/分钟-采集24005GSA终端/分钟覆盖范围:约300米(视环境而定)采集速度:≤50km/h采集捕获率:≥90%非目标踢出时间:<0.5秒终端回网时间:<2秒输出功率:平均功率1W频段,可以1dBm为步长进行调节设置接收机灵敏度:-104dbm回传方式:4G无线回传、有线、WiFi供电方式:220V供电功耗:<150W(全部满功率开启时)工作温度:-40℃到55℃防水等级:IP67散热方式:自然散热 套 4 设备安装、设备质保 设备质保(2年),含安装调试,开槽恢复等。 年 1 电费 摄像头功率12.5W,共21台,总功率为12.5×21=262.5W,换算为千瓦是0.2625kW,一天的耗电量为0.2625×24=6.3度。6口交换机功率5W,15台的总功率是5×15=76W,即0.075kW,一天耗电量为0.075×24=1.8度。音柱功率120W,9台的总功率为120×9=1080W,也就是1.08kW,一天的耗电量是1.08×24=25.92度。采集设备功率150W,4台的总功率为150×4=600W,即0.6kW,一天耗电量为0.6×24=14.4度。此项目中所采购设备一天的总耗电量为6.3+1.8+25.92+14.4=48.42度。项目施工时采取转供电,采用商业用电1元/度结算到第三方。 年 1 网费 400万像素摄像头最大图像尺寸为2560×1440;主要采用H.264编码,带宽需求约为8Mbps/台,共21台摄像头;其中部分摄像头采用网络复用方式,需新增20M/条网络链路16条;年 1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内容以甲乙双方共同签约的为准。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云南省财政厅制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设备名称 国别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大写) 小写(元) 详细的设备明细附后。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三、产品使用要求 产品使用符合 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四、配套设备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六、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费用。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质保期为()年,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小时内到达现场,类故障保证由 人员(或工程师)在()天内修复,类故障保证由 人员(或工程师)在()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九、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提供 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或采购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 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 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十、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 十一、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2、项目验收: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完工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3、实作性操作验收:设备是否正常运作(个月,具体时间按分项要求或在签订合同时协定)。 十三、合同价款结算 (一)合同生效 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取得采购人的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二)价款的结算 (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付款比例由中标方与甲方具体协商。) 十四、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完成安装调试和所交设备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各执壹份。 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中标人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 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日期:年月日 1.投价报价(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序号 项目 金额 小写 大写 1 投标总价 2 合同履约期限 3 质量要求 4 说明 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报价表须放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页。 2.投标函 致:(采购单位) 1、根据你方的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某地人流密集预警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的招标文件,遵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质量标准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质量标准的要求承包上述采购,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3、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目录 报价一览表 投标函 一、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二)报价组成明细表 (三)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 (二)点位分析报告 (三)核心需求及重难点分析方案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人员配置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应急保障方案 (八)类似业绩 (九)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 (目录仅供参考,投标供应商可自行扩充) 一、资格审查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2.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5.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2)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价部分 1.投价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序号 项目 金额 小写 大写 1 投标总价 2 合同履约期限 3 质量要求 4 说明 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注:1、报价的计算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2.投标产品分项报价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品牌或厂家 备注 1 合计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投标日期:备注:需要将产品主机,配件,附件及附属配置一一列明报价 3.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偏离对货物(设备)性能的影响 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实质性的响应;2、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填写所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3、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彩页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彩页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技术支持资料必须是原厂家出具的真实材料,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4、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的,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未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应答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投标日期:4.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注:1.如无偏差,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投标日期: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1.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 格式自拟 2.点位分析报告 格式自拟 3.核心需求及重难点分析方案 格式自拟 4.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5.项目人员配置 格式自拟 6.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7.应急保障方案 格式自拟 8.类似业绩 格式自拟 9.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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