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_询价文件
- 2025-08-08
项目名称: 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_询价文件
招标公司: 启东市公安局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执法对讲机
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公安局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1 对讲通信卡 (核心产品、主要标的) 每张一年使用期 张 200 2 执法对讲终端 基本参数 1.网络 GSM:850MHz/900MHz/1800MHz/1900MHz WCDMA:B1/B3/B5/B8 TDD-LTE:B34/B38/B39/B40/B41 FDD-LTE:B1/B3/B5/B8/B18/B19/B26/B28 2.屏幕:LCD彩屏,2.4寸,分辨率320*240 3.整机尺寸:131*61*23.5mm/(不含背夹) 4.指示灯:一个指示灯,支持红、绿、橙三种颜色 5.防护等级:IP68,1.5米抗跌落 6.内存:1GB+8GB 7.电池:4000mAh,3.85V,电池可更换 8.充电:MicroUSB2.0,5V/2A 9.麦克风:2个,支持双麦降噪 10.扬声器:36mm圆形喇叭,最大功率3W 11.卡槽:2个,Nano-SIM*1+MicroSD*1 12.手电筒:支持 13.扬声器:3W(最大) 14.Wi-Fi:2.4GHz和5GHz,支持wifi5802.11ac/a/b/g/n 15.蓝牙:蓝牙5.0 16.卫星定位:单北斗 17.外部接口:Type-C,9针接口 18.工作温度:-20°C~+60°C 19.储存温度:-30°C~+70°C 20.认证:CTA/SRRC/CCC/IP68/国军标 技术参数 1.终端须满足长时间使用需求,须配备≥4000mAh电池,标准电压3.85V,且电池须在不借助辅助工具的情况下快速完成更换;2.终端须配备彩色显示屏,尺寸≥2.4英寸,分辨率不低于320*240;3.终端须支持单独工作模式,超过设定的报警时间无有效操作触发报警;4.终端须支持隐蔽模式:外放无声、屏幕亮度自动调到最低、指示灯闪光灯无反应;5.终端须支持个呼和组呼的呼叫保持时长配置,避免当前通话未结束时松开PTT后立马被拉入其他呼叫;6.终端操作系统不低于安卓12,CPU主频不低于2.0GHz;7.终端须支持2.4GHz&5GHz双频WLAN功能;8.终端喇叭额定功率≥2瓦,峰值功率≥3瓦,具备降噪效果;9.终端支持Type-C接口充电及座充充电,具备9PIN音频接口,支持MicroSD卡扩展;10.终端支持频道旋钮;★11.终端须坚固耐用,国军标(GJB150A-2009),IP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抗跌落高度不低于1.2米(投标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12.终端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SRRC)、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CTA)、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3.终端须支持单北斗定位并符合《卫星定位导航授时设备单北斗测试技术规范》(投标时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有效的单北斗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台 60 3 原有执法对讲终端维保 一年维保 台 236 4 执法对讲平台 为保持目前启东交警对讲系统业务连续性,要求此次采购设备接入目前启东交警使用的对讲机平台并实现无缝对接,同时交警大队目前在用对讲机也可正常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套 1 说明:一、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以下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公安局 采购联系人:李进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及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4)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 (6)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对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提供询价文件要求对应项的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执法对讲平台无缝对接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五)。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投标人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注:(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交采购人核验,若未提供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6、报价文件递交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或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5年08月13日17:00寄或送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接收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68号公安局1号楼(东楼)215开标室 四、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供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递交所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向采购单位供货。 3、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确保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项目执法对讲终端提供壹年的全免费质保。 (2)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供应商到达现场不超过2小时,一般质量问题在3小时内负责修复,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用户方使用。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1000元扣款。 免费质保期内,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5、投标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及辅材、安装、调试、质保(易损件、备品备件、辅材等)、售后服务、咨询费、规费、税金、材料价格涨跌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服务使用中产生的各类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服务期内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6、约定事项:(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在抽检过程中所破坏的货物,由供应商补全,费用不再追加。 (3)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启东市公安局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设备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及相关产品合格证行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7、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8、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提供:采购清单中所需的证明材料(加盖原厂公章)、执法对讲终端壹年原厂质保函(加盖原厂公章),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视为无履约能力,取消中标资格。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 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公安局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2.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及验收小组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首次付款额为合同价的90%,余款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壹年并提供启东市公安局出具的无质量问题证明后付清。 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启东市公安局 2025年08月08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公安局:(报价单位全称) 授权(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 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单位代表姓名:职务:报价单位代表手机: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公安局:(报价单位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姓名)(职务)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 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质保承诺书 质保承诺书 启东市公安局:(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 加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 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要求所有货物整体免费上门质保:执法对讲终端提供年 全免费质保。 2.免费质保期内,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3.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供应商到达现场不超过2小时,一般质量问题在3小时内负责修复,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用户方使用。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1000元扣款。 4.在交货时我方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5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单位代表:职务: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报价货物采购需求响应表 (由响应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1.“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 2.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报价表 报价表 启东市公安局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 … … … … … … 合计 (此报价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注:1.本项目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等。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中的响应总报价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总报价超过或等于总价最高限价或分项超过分项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