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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8-07

项目名称: 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CXZC2025-C3-00490-KMRH-0007

招标公司: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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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CXZC2025-C3-00490-KMRH-0007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评审方法 23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30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六章采购需求 58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CXZC2025-C3-00490-KMRH-0007 2.项目名称: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万元; 5.最高限价:10万元; 6.采购需求:①制定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方案;②布设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调查样点,完成年度更新外业补充调查工作;③建立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数据库,编写分析报告,形成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成果;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 8.项目地点:楚雄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专业为“测绘、工程测量、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且就职在供应商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06:00时至2025年08月14日23:59时,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zt.html,并通过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并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程开启):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 (1)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2)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在开标结束后需要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故各供应商须派代表于开标结束后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入口:https://www.zcygov.cn/)通知,准备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 2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投标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境内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②保证金交纳时间以保证金收取账户到账时间为准;③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磋商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④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前来办理交纳保证金相关事宜,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3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集采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为失信企业,将取消投标、成交资格。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壹证通CA,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72号 联系方式:08783159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彝人古镇上下苏居民小区二期1幢4号一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2 采购人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1.3 采购代理机构 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项目名称及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CXZC2025-C3-00490-KMRH-0007 2.1 预算金额 10万元 3.1 采购内容 1.制定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方案;2.布设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调查样点,完成年度更新外业补充调查工作;3.建立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数据库,编写分析报告,形成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成果。 3.2 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地点:楚雄市。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达到成果上报标准。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3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专业为“测绘、工程测量、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且就职在供应商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不接受 6.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7.1 磋商前答疑会 不组织 1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2 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 询问联系人:钟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1.4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5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11.6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3.1 语言文字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4.1 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1.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7.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 18.1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投标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号等有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53050查看完整信息30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 3.电子保险保函: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 4.办理成功的保险(保函)凭证扫描件需放入投标文件中;供投标人需对自行办理的保函(保险)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①境内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②保证金交纳时间以保证金收取账户到账时间为准;③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磋商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④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前来办理交纳保证金相关事宜,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19.3 响应文件份数 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20.1 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出此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1.1 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22.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 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 2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24.2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8.1 履约保证金 / 29.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规定收取,金额:5000.00元,由本项目的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给招标代理公司。 3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证书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二、磋商顺序:以“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的编号顺序依次进行。 三、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操作不当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 四、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 (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 (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预算金额 2.1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地点 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 4.5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8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9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费用承担 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现场考察 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现场考察的,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 6.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考察项目区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磋商前答疑会 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 质疑 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 接收质疑函的部门: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彝人古镇上下苏居民小区二期1幢4号一楼 联系方式:钟工查看完整信息 9、投诉 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方法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采购需求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 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三、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3、语言文字 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4、计量单位 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5.1.1磋商报价一览表 15.1.2磋商申请函 1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1.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15.1.6资格证明文件 15.1.7项目实施方案 15.1.8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程序 15.1.9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 15.1.10类似项目业绩列表 15.1.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5.2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6.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电子签章,要求的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一电子签名(亦可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导入响应文件,单位公章及手写签字与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19.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9.3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报价和报价货币 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磋商小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根据达成一致的磋商结果,供应商作出承诺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20.4报价包含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0.5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对“磋商函”进行回复并同时上传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 20.6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20.7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四、提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供应商应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 21.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1.3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响应文件的提交 21.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应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磋商 24、磋商 2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24.2响应文件的解密 24.2.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证书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 24.2.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4.2.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 24.2.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 24.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4.4若出现24.3中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24.5评审机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布。 24.6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24.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 24.8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24.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成交结果 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服务内容、采购需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履约保证金 2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8.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30、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30.1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关于中小企业: 31.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1.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1.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1.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1.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1.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1.1.7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1.1.8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1.1.9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工程)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1.1.10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1.1.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1.2关于监狱企业: 3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1.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1.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4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③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符合或享受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提供,并对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三章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下载的信用信息或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2025年01月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或尚未缴纳社保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作出说明(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特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专业为“测绘、工程测量、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且就职在供应商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2.1.2 符合性审查标准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7.1项规定 响应文件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格式中有签字盖章要求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磋商报价 未超过最高限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包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其它实质性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评审得分计算公式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满分100分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F1+F2+F3 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 2)评审因素权重 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 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 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20分。 3)报价评分F1 (满分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10*(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后报价)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产品(服务、工程)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4)技术部分评分F2 (满分70分) 1.对项目的认识、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5分) 第一档(5分):对本项目的认识深刻到位、政策把握准确,对实施任务的理解透彻,对项目所在地现状熟悉、了解全面的; 第二档(3分):对本项目的认识到位、政策把握较为准确,对实施任务有一定的理解,对项目所在地现状较为熟悉的; 第三档(2分):对本项目的认识基本到位、政策把握基本准确,但对项目所在地现状了解不全面、不熟悉的。 2.工作思路及纲要(5分) 第一档(5分):提出的工作思路及纲要清晰,技术路线和方法有针对性,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符合项目需求; 第二档(3分):提出的工作思路及纲要较为清晰,技术路线和方法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 第三档(2分):提出的工作思路及纲要不清晰,技术路线和方法针对性较差,有明显与本项目需求或内容不相符部分或存在缺陷的。 3.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10分) 第一档(10分):对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深刻到位,对策措施内容具体、科学合理、有前瞻性,切实可行的; 第二档(8分):对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到位,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得当可行的; 第三档(6分):对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分析基本到位,对策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可行的; 第四档(4分):对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但分析不到位或对策措施没有针对性的; 4.工作方案(25分) 第一档(25分):工作方案科学合理、有前瞻性,针对项目实际对各项工作内容、工作范围进行了具体、详尽的分类阐述,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切实可行的; 第二档(20分):工作方案科学合理,有各项工作内容、工作范围的分类阐述,工作目标明确,符合项目实际,可实施性较好的; 第三档(14分):工作方案合理,有各项工作内容的分类阐述,工作范围阐述基本完整,工作目标满足服务要求的; 第四档(8分):工作方案基本合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等内容描述基本满足服务要求,有一定可行性的; 5.工作进度计划安排(10分) 第一档(10分):工作进度时间计划安排科学、合理,考虑全面、逻辑清晰、内容具体,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合理,有充分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 第二档(7分):工作进度时间计划安排合理,逻辑清晰,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 第三档(5分):工作进度时间计划安排合理,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有一定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 6.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5分) 第一档(15分):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织机构针对本项目实际,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有科学严谨的现场管理程序;人员安排、专业配置齐全合理,充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完善、分工明确,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 第二档(12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符合项目实际,管理体系完善,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安排、专业配置合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及分工合理,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全面、有一定相关经验的; 第三档(9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有一定针对性,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安排、专业配置基本合理,可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基本合理,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一定相关经验的; 第四档(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针对性一般,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安排、专业配置能基本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但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不足的; 第五档(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没有针对性,拟派项目负责人或专业人员配置明显不合理,难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 5)商务部分评分F3 (满分20分) 7.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满分10分) 第一档(10分):服务质量承诺考虑全面,后续服务方案内容合理、详尽,针对项目实际,本地化技术支持方式高效、合理,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均有明确承诺且及时、合理,保障措施得当可行的; 第二档(7分):服务质量承诺考虑全面,后续服务方案内容合理,本地化技术支持方式合理,承诺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合理,保障措施可行的; 第三档(5分):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方案合理,本地化技术支持方式明确,承诺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 第四档(3分):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有本地化技术支持,承诺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基本合理,但保障措施可实施性差的; 第五档(1分):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方案不完整,或本地化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 8.类似业绩(满分10分) 根据供应商(2022年1月-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未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1、评审原则及方法 1.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 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实质性评审、详细评审 2.1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前附表》2.1实质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资格,未通过实质性评审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2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评审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每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3、磋商及最后报价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3.3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进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 3.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 4、评审及统分原则 4.1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4.3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5.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只推荐2名】,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若还有相同,由磋商小组记名投票决定。 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竞争性磋商的保密性 6.1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6.2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其他 7.1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或情况,由磋商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样本)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拟投入人员配置、拟投入软、硬件配置、单价: 二、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 三、产品使用要求 产品使用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四、配套服务要求及合作条件 五、其他服务内容要求及条件 六、合同价款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后的统一支付总价。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交付服务成果时配备人员进行验收); 2、负责提供项目服务所必需的场地或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内容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的产品;服务及主要合同内容有效期为()年,并保证所提供服务在甲方实际使用中正常运行。具体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服务提供完整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及相关后续服务;合同期结束后,根据甲方的需要协商确定(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2、保证甲方在合同服务(包含本项目配套软硬件)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3、严格遵守商务磋商成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 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或提供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九、技术培训: 若甲方要求乙方予以说明、讲解,乙方维护人员应即时提供耐心、详细的解释和指引服务;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需要进行培训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十、后续服务:。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 十一、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 2、项目地点:。 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 1、服务验收:; 2、项目验收:; 十三、合同价款结算:。 十四、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逾期实施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实施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超过30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五、合同纠纷、诉讼: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执份,鉴证方份。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 1、合同书附件; 2、成交通知书; 3、乙方响应文件(含最后报价文件); 4、磋商文件; 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 二十、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 注:示范文本,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磋商报价一览表………………………………………………………………………………() (2)磋商申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6)资格证明文件………………………………………………………………………………() (7)项目实施方案…………………………………………………………………………………() (8)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程序……………………………………………………………………() (9)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 (10)类似项目业绩列表…………………………………………………………………………() (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注:响应文件内容须按照以上目录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 格式1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 (元) 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承诺 备注 注:本表中“磋商报价”应与格式2“磋商申请函”中“磋商报价”金额一致。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2 磋商申请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及我方项目实施方案,我方首次报价为:。 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项目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将承担相关服务及质量责任。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其他补充说明)。 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方式: 日期: 格式5 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 2、若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 格式6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 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6-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信息表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性质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注册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基本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 经营范围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 如:公司资质、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 备注 说明:1、公司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它”,公司类型栏填写“工程、货物(制造商、代理商)、服务”; 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处请填写企业通过的质量、职业、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名称,未通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请填“无”; 3、“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处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供应商须随本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6-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下载的信用信息或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2025年01月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扫描件加盖公章) 格式6-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格式6-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或尚未缴纳社保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作出说明(加盖公章)。 格式6-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格式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格式6-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专业为“测绘、工程测量、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且就职在供应商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格式7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当就以下内容进行阐述,格式自拟: (1)对项目实施任务的分析; (2)工作思路及纲要; (3)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4)工作方案; (5)工作进度计划安排; …… 格式8 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程序 (项目组织机构按附表填写,管理程序格式自拟) (一)项目负责人信息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姓名 年龄 职称(若有) 联系 电话 毕业学校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个人简介 工作经历 2022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地点 甲方联系人 电话 1 …… 其他补充内容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社保证明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资料或相关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 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人员配备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称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内容 备注 ……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人员资料扫描件,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社保证明材料(证明配备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 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 由供应商按第六章《采购需求》相关要求,就保障项目按期、按质完成的保障措施、违约惩罚措施以及后续服务(含本地化技术支持方式)等方面自行阐述或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0 类似项目业绩列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地点 甲方联系人 电话 注: 1.提供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最后报价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最后报价文件无需装入首次响应文件。 2.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后,在“政采云”平台对磋商函进行回复并同时上传最后报价文件。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预填写的最后报价文件。待磋商小组发出线上开启最后报价通知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后报价,将填写完成的“最后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后上传。 4.未按要求上传“最后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 最后报价文件格式: 供应商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元) 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承诺 备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六章采购需求 说明: 各供应商必须对本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响应文件中响应情况与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不符或无有效证明,而供应商又未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服务要求的规定。 供应商应在其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中,详细陈述其在报价服务承诺中对用户的现状分析、使用需求、编制工作方案、人员配备、重点、难点分析以及供应商建议作出切实可行的安排,以证明其完成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货物、服务内容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供应商应对在项目服务的过程中,涉及到甲方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完成:①制定楚雄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方案;②布设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调查样点,完成年度更新外业补充调查工作;③建立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数据库,编写分析报告,形成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成果。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应商成果资料的编制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2.供应商成果资料的编制应全面、详实,内容完整、准确,并对其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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