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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8-06

项目名称: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NSC-ZB-2025-0804

招标公司: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淋浴器电视设备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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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NSC-ZB-2025-0804 采购人: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招标公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 三、获取招标文件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一、总则 15 二、招标文件 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五、开标与评标 20 六、中标结果 23 七、其他事项 24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27 合同条款前附表 27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开标一览表 37 资格部分 39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41 二、投标人信息表 42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3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 五、资格条件承诺函 45 六、其它资料 46 商务部分 50 一、投标函 51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52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53 四、其它资料 54 技术部分 55 一、技术规格偏离表 56 二、技术文件 57 三、类似供货经验 58 四、其它资料 59 第五章采购需求 60 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4 评标办法前附表 64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0.00万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3.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 货物名称 参数及规格 功能要求 数量(吨) 控制单价(元/吨) 合计 (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有机肥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05,+K20)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在5.5-8.5之间;★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总砷(As)≤15mg/kg;★总汞(Hg)≤2mg/kg;★总铅(Pb)≤50mg/kg;★总镉(Cd)≤3mg/kg;★总铬(Cr)≤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 定额包装,40kg/包,编织袋包装。 符合NY/T525-2021、GB/T8576-2010、GB/T19524.1-2004、GB/T19524.2-2004和GB/T15063-2020标准。 有机肥:破板结,调酸碱,缓解盐渍化,修复土壤团粒结构;营养丰富,培肥地力,促根壮苗,提质增产,消除作物亚健康。 700 1000.00 70.00 70.00 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 合计 700 1000.00 70.00 70.00 注:(1)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标段内容对所投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负责送达卸货至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 6.售后服务要求:一是对项目区农民开展“有机肥使用”培训一次;二是如所供货物存在包装损坏、有质量问题、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货物,免费进行补货服务,所有货物应重新接受检验,且补货的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补货延误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NY/T525-2021、GB/T8576-2010、GB/T19524.1-2004、GB/T19524.2-2004和GB/T15063-2020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详见“第四章投标交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或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预留采购比例为100%,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肥料登记证》。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②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布依风情园商业街52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布依风情园商业街52栋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桂花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明细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  称: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布依风情园商业街52栋 联系人:颜桂花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2 招标内容 采购有机肥700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详见“第四章投标交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或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预留采购比例为100%,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肥料登记证》。 5 报价方式 投标人依据市场情况、自身实力和风险,自行报价。 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9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 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1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时查看,不需要另行回复确认。 15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时查看,不需要另行回复确认。 16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规定上传的电子修改、补充文件;按评标委员会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8 ★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注:1、在格式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须逐页签章。 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 3、无特别说明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签章均指电子签章。 1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0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2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2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27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70.00万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28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9 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3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是否要求提交样品 ■不要求 □要求,……。 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 是否要求述标或演示 ■不要求 □要求,……。 中标公告 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投标人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 投标截止后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实质性要求 招标文件中标“★”的为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 工业。 一、总则 1.采购人、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财政预算资金。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人员工资、标书制作、差旅费等)。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方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5.3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评标办法 6.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答复所有文件获取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9.1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 ★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9.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9.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投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9.5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投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9.6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9.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0.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②投标人信息表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资格条件承诺函 ⑥其它资料 ⑦附件 (3)商务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商务条款偏离表 ④其它资料 (4)技术部分 ①技术规格偏离表 ②技术文件 ③类似供货经验 ④其它资料 注: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务必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 12.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2.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3.投标报价 13.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3.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及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材料及各类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制造、材料采购、标准附件、运杂费用、投标人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保险费、利润、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13.4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研发费、为采购人提供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 13.5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 13.6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 13.7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3.8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文件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6.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技术参数说明、售后服务、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供货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4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报价分析表中对货物及服务来源地的声明,货物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 19.5证明货物及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 21.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 21.3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开标。主持人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唱标: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读取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开标会议结束。 22.资格审查 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要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3.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23.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3.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3.4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3.5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评标办法 28.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六、中标结果 29.中标人的确定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0.中标通知书 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1.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履约保证金 32.1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33.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34.解释权 34.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5.质疑 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的质疑。 35.2质疑说明: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财政部94号令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5.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 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36.投诉 36.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7.纪律和监督 3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货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负责送达卸货至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 2 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把货物供完,货物供应完之后,根据采购合同要求及投标文件所列参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县级财政拨付给采购方项目资金情况,分批次支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开具相对应发票给采购方后进行支付。 3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NY/T525-2021、GB/T8576-2010、GB/T19524.1-2004、GB/T19524.2-2004和GB/T15063-2020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4 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采购人: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合同 甲方: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 丙方: 根据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数量、规格 合同金额为(大写):。 商品有机肥数量和规格:有机肥数量为吨,单价为元/吨,符合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NY/T525-2021、GB/T8576-2010、GB/T19524.1-2004、GB/T19524.2-2004和GB/T15063-2020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以所供货物批次的抽样检测报告为依据)。 参数及规格:外观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恶臭;★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05,+K20)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在5.5-8.5之间;★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总砷(As)≤15mg/kg;★总汞(Hg)≤2mg/kg;★总铅(Pb)≤50mg/kg;★总镉(Cd)≤3mg/kg;★总铬(Cr)≤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定额包装,40kg/包,编织袋包装。 二、服务范围 (一)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签订合同之日起由乙方负责将有机肥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要求交货并负责送达卸货至指定地点,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由采购人使用。 2、交货地点:罗平县范围,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3、交货方式:具体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等约定,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提供服务的实施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督促乙方加以整改。但不因甲方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减轻或者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者责任。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者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的质量要求、标准规范和技术指标做出相应变动,有权在发现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 5、甲方承诺确保本合同约定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符合国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要求,并已列入农业农村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6、甲方承诺履行本合同所需财政资金,已经列入相应年度的部门预算和中期支出规划安排,并已经按规定编制相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 7、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或者协调有关方面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且为乙方开展工作必备前提的政策、制度、规范、标准、数据等资料。 8、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履行合同和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9、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时间、条件等,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或者要求甲方协调有关方面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且为乙方开展工作必备前提的政策、制度、规范、标准、数据等资料。 2、乙方有权根据履行合同和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要求甲方协助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3、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时间、条件等向甲方收取货款,在账户信息变更时有权要求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变更后的账户付款。 4、乙方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经验的工作人员承担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保证其具有充裕的工作时间,并为其提供相应条件支持。 5、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及时提供甲方采购的有机肥,供货时提供所供货物生产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使用非乙方生产的其他厂家产品替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机构实际承担。 6、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台账,妥善保存与本合同履约活动相关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影音图像等信息,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者终止后15年。 7、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以辅助账等适当形式进行单独核算,相应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依照上款要求妥善保存。 8、乙方有义务接受和配合甲方或者有关部门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要求完整、准确、如实提供所需业务和财务资料,并对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合理解释或者加以整改。 9、乙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供货期限 供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以实际发生量和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结算时开具发票。 (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货物验收单; 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乙方完成供货后,甲方及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货款,在县财政批复下达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一)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二)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履行本协议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理由,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者须按受损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当相应的责任。 1.甲方委托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乙方送达货物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指标共14项,带“★”的13项强制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只要一项指标不合格,即视为产品不合格,乙方必须对所供货物予以全部更换,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除强制指标外的其他另外一项指标,若检测不合格,扣除合同价款的10%。 九、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一)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3号 邮编:6558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布依风情园商业街52栋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质保期 备注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 1.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直接成本(含设备货物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管理成本、利润、风险费和税金等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根据所报标段制作投标文件和报价。 目录 请各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 资格部分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其它相关有效证件 二、投标人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账号: 开户银行: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电话: 企业网站名称(如有): 公司成立日期: 注册资金: 公司简介: 经营范围: 公司拥有资质证书: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委托书限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子签名或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电子签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 年月日 注:(1)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投标人无须提供本节“格式(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删除本节“格式(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格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0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0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后附格式)。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我方郑重声明如下: 1.供应商名称(按营业执照的全称填写):。 2.供应商的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和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情况: 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名称 对本单位的控股(出资)比例(%)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地址 …… 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名称 本单位控股(出资)比例(%)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地址 …… 3、属于同一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的其他兄弟单位情况: 其他兄弟单位名称 同一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对该单位控股(出资)比例(%)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地址 …… 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中内容,若无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中填写“无”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无须提供本节“格式(一)资格条件承诺函”,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删除本节“格式(一)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六、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致: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 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为: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保期:。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合同书,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交货内容,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及参数 数量 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 单价 (元) 总价 (元) 质保期 是否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生产 1 2 3 4 合计 注: 投标人应按上表格式详细列报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货物的明细清单。 如有国外采购货物,报价中应含有关税、增值税等相关费用。 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 “合计”项价格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在“是否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项中如实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售后服务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四、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 技术部分 一、技术规格偏离表 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性能和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 ★本表格将作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项目名称: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性能及相关要求 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服务承诺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性能及相关要求”可按“采购需求”内容复制。 2、表格中“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招标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参数认真填写该表。本表中“投标文件对应的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中的技术参数说明及其他部分承诺的技术参数实质性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专业术语表述有差异的,以原厂技术文件原件为准。 4、“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优于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参数为正偏离;劣于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参数为负偏离。 5、偏离的说明,应当说明正偏离、负偏离的原因或理由,正偏离须附原因或理由的证明材料才可以认定。 6、负偏离的技术参数或指标,必须是满足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指标。 二、技术文件 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 2.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3.培训方案及保障措施; 4.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 5.违约责任承诺; 6.提供本项目产品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原材料选择;外购/外协件制造厂、产地;②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③所投货物的技术彩页或有效的宣传资料及必要的图纸资料。) …… 三、类似供货经验(若有) 项目名称: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合计 备注:1.类似项目指本次招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招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金额。 2.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类似供货经验(若有)须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四、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资料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 货物名称 参数及规格 功能要求 数量(吨) 控制单价(元/吨) 合计 (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2022年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有机肥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P205,+K20)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在5.5-8.5之间;★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总砷(As)≤15mg/kg;★总汞(Hg)≤2mg/kg;★总铅(Pb)≤50mg/kg;★总镉(Cd)≤3mg/kg;★总铬(Cr)≤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 定额包装,40kg/包,编织袋包装。 符合NY/T525-2021、GB/T8576-2010、GB/T19524.1-2004、GB/T19524.2-2004和GB/T15063-2020标准。 有机肥:破板结,调酸碱,缓解盐渍化,修复土壤团粒结构;营养丰富,培肥地力,促根壮苗,提质增产,消除作物亚健康。 700 1000.00 70.00 70.00 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 合计 700 1000.00 70.00 70.00 2、货物验收: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供货方需提供随货同行的相关合格证书,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同时由采购人抽取样品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3、服务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服务费包括商品的生产、包装、装货、运输、保管、卸货、检测检验、采购方抽检、技术文件、验收合格及质保、发放到村委会(社区)、合同所要求的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含税全费用)。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负责送达卸货至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罗平县九龙街道德等、马街镇歹墨、富乐镇法本。 6、售后服务要求:一是对项目区农民开展“有机肥使用”培训一次;二是如所供货物存在包装损坏、有质量问题、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货物,免费进行补货服务,所有货物应重新接受检验,且补货的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补货延误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NY/T525-2021、GB/T8576-2010、GB/T19524.1-2004、GB/T19524.2-2004和GB/T15063-2020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8.甲方委托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供货方送达货物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指标共14项,带“★”的13项强制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只要一项指标不合格,即视为产品不合格,供货方必须对所供货物予以全部更换;除强制指标外的其他另外一项指标,若检测不合格,扣除合同价款的10%,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参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参数一致,若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参数与实际提供的货物参数不一致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1.1 资格 评审 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7)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承诺函。 (8)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提供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文件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没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和加盖电子公章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有多个有效报价,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违法行为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权利义务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增加采购人或减少投标人责任和义务,增加投标人或减少采购人权利的内容) 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确认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数错误修正的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注★条款的其他实质性条款的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分因素分值 投标报价部分F1:满分30分; 技术部分F2:满分51分; 商务部分F3:满分19分。 投标报价得分F1 (满分30分)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30 即:F1=[C/(B1,B2,…,Bn)]×3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B1,B2,…,Bn为第n个经审查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 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承诺报价最低者一定中选。各供应商不得恶意低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2分) 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2)F2技术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18分) 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3)F3商务部分得分 推荐顺序 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 3、环保产品:属于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提供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认证证书的环保产品。 中标价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委会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公式: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F2+F3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 2.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企业 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1.2.1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2.1.2.2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1.2.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监狱企业 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 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2.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2.4.6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3 A020202 投影仪 4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5 A020519 泵 A02051901 离心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6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A02052305 空调机组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99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7 A020601 电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8 A020602 变压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9 A020609 镇流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0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101 电冰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203 空调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301 洗衣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8 热水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 11 A020619 照明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2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13 A020911 视频设备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14 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 A060805 便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6 A060806 水嘴 17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18 A060810 淋浴器 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1 环境标志产品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3.评分细则: 1)F1投标报价得分 a.满分为30分; b.价格得分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计算: F1=[C/(B1,B2,…,Bn)]×3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的;B1,B2,…,Bn为第n个经审查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 2)F2技术部分得分(满分52分)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标准 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审(满分13分) 所投货物的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带“★”参数要求的得满分13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带“★”参数要求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评审依据:条款有具体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条款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予以佐证,不提供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条款未做要求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 实施方案评审(满分24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组织实施方案、②备货方案、③交货方案、④项目实施进度及安排、⑤保障措施”5项内容,以上5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6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24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8分。 注:缺陷是指: 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 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 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质量保障及承诺评审 (满分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保障及承诺进行评审评分,在“①货物来源、②质量控制体系、③质量保证措施、④质量承诺”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 注:缺陷是指: 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 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 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供货时间评审(满分5分) 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1天加1分,最多加至5分。提供时间进度计划表及保障措施。不提供不得分。 3)F3商务部分得分(满分18分)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标准 培训方案及保障措施评审(满分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培训方式、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计划、④保障措施”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 注:缺陷是指: 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 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 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8分) 1、服务人员及响应时间(3分) (1)服务响应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明确了售后服务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人数大于等于2人),提供到场服务小于等于2小时,并承诺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复杂性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的,得3分。 (2)服务响应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明确了售后服务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人数大于等于2人),提供到场服务小于等于4小时,并承诺一般问题在8小时内解决,复杂性问题在48小时内解决的,得2分。 (3)服务响应时间大于30分钟;或未明确了售后服务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人数小于2人),或提供到场服务大于4小时,或未承诺一般问题在8小时内解决,复杂性问题在48小时内解决的,得1分。 (4)未明确服务人员及响应时间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售后服务内容、②服务流程、③服务计划、④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⑤保障措施及承诺”5项内容,以上5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可行性”4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5分,有1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5分。 注:缺陷是指: 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 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 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3)统分原则 a、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b、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 c、统计分数原则: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d、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权重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 1.总则 1.1资格审查 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工作人员将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3评标办法及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库[2012]第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3.2统计计算原则 1.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 因价格修正进行的价格调整,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因投标报价单位不一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单位统一修正,可按照价格修正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1.3.2.2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3.2.3评审打分统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4特殊情况的处理 1.4.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1.4.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响应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评标程序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2.1.2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1.3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后,民主推选或选举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2.2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与标准 2.2.1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与标准,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2.2.2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与标准合法有效的,确定评审因素中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统一评审因素的认定标准。 2.3评标准备 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所有开标合格的投标文件,列出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偏差,列出涉及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文件,列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需要进行成本判断的投标文件; 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成本判断的原则和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委员会对列出的投标文件偏差,需要询标(含价格修正)的,统一列出书面询标函; 价格修正的原则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人应按照询标函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澄清、补正文件;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进行认定。 2.4符合性审查 2.4.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独立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4.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 2.4.3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4投标文件有符合性审查标准中任何一项未通过审查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该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5详细评审 2.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 2.5.2评标委员会对详细评审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 2.5.3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6评标结果 2.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6.4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推荐顺序和方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并出具评标报告。 3、评标标准 3.1符合性审查标准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详细评审标准 3.2.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评分 3.2.1.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中各评审因素和内容进行详细评审评分。 3.2.1.2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3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应首先认定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已经认定为客观因素的,评标委员会的打分标准应当一致。已经认定为主观因素的,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应当审慎,出现畸高、畸低的,应当说明理由。 3.2.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因素,应依据投标文件本身,按照证明材料、承诺、阐述的效力顺序和其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判断。 3.2.2价格评审标准 3.2.2.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价格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中评标价进行审查、比较。 3.2.2.2价格评审标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3价格评审时,不得去掉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 3.3评审分值统计汇总 3.3.1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审评分分值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得分; 3.3.2统计评审分值时,不得去掉最高、最低的打分; 3.3.3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为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之和。 3.4评标报告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3.4.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成后,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推荐顺序和方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标报告。 3.4.3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4.4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7 7 7 1 1 54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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