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8-06
项目名称: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PEZZCG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食堂承包服务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PEZZCGZB2025-080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普洱市,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一、招标条件本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始建于1984年, 占地面积58亩, 现有教职员工48余人, 在校学生650人左右, 实行半封闭式管理。 为加强学校后勤管理, 满足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师生日常生活需求, 现选取1家优质的校园食堂承包商, 在采购人的管理监督下, 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 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至评审前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1.6.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包含餐饮服务项目。 ②有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服务队伍, 厨师及管理人员须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 均须持相对应的有效证件, 提供证明材料。 ③承包或委托经营(以下简称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承包经营企业, 应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县级行政辖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提供承诺函】④跨省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 应向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和营业执照标注的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相关报告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平台。 【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6日08时00分到2025年08月12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普洱市思茅区光坡村民小组114号菜鸟驿站2楼20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光坡村民小组114号菜鸟驿站2楼201会议室七、其他竞争性磋商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普洱卓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的委托,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竞争。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EZZCGZB2查看完整信息.项目名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需求: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始建于1984年, 占地面积58亩, 现有教职员工48余人, 在校学生650人左右, 实行半封闭式管理。 为加强学校后勤管理, 满足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师生日常生活需求, 现选取1家优质的校园食堂承包商, 在采购人的管理监督下, 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5.承包经营期限:本项目承包经营期限为36个月, 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上一个年度服务合同期满后, 采购人视成交人合同执行期间考核情况, 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或组织重新招标。 (特殊情况, 协商而定)。 6.服务地点: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 7.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 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至评审前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1.6.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包含餐饮服务项目。 ②有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服务队伍, 厨师及管理人员须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 均须持相对应的有效证件, 提供证明材料。 ③承包或委托经营(以下简称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承包经营企业, 应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县级行政辖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提供承诺函】④跨省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 应向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和营业执照标注的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相关报告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平台。 【提供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6日08:00至2025年08月12日18:00, 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普洱卓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普洱中心2栋413】方式: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普洱卓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光坡村民小组114号菜鸟驿站2楼201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普洱卓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光坡村民小组114号菜鸟驿站2楼201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我校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地址:勐烈镇勐烈大街138号联系人:鲁老师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名称:普洱卓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普洱中心2栋413联系人:田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地址:江城县勐烈大街138号联系人:鲁老师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jczyzx@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普洱卓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普洱中心2栋413联系人:田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462892081@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