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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8-06

项目名称: 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NZC2025-G1-04752-YNXY-00612

招标公司: 文山学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财务一体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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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文山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5- 四、投标文件递交 -5- 五、开启 -5- 六、公告期限 -6- 七、其他补充事宜 -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一、总则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 -1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五、开标与评标 -19- 六、中标结果 -21- 七、其他事项 -22-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23-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7- 一、开标一览表 -28- 二、资格证明文件 -29- 三、商务部分 -38- 四、技术部分 -57- 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60-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61- 第七章评标办法 -91-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9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1-04752-YNXY-0061 项目名称: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 1 套 详细参数见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模块的搭建、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近五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或证明资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 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应承诺信用信息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有不良信誉的,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1.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08-07至2025-08-14,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zbh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查看完整信息。(紧急CA办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 (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若已过期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续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08-2909: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5-08-2909:00(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政采云锦屏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1保证金缴纳金额(元):30000.00元 1.2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 1.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文山学院官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 3.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因该项目需要现场演示,故投标人需到达开标地点,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或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山学院 地址:文山市学府路66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幢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金莎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文山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C2025-G1-04752-YNXY-0061 2 资金来源 专项业务费,已落实 3.1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3.2 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模块的搭建、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文山学院财务处。 3.3 质量要求 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校方技术需求的项目管理平台 ★3.4 免费运维服务期 提供软件部署、培训和不少于1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13.1.3(3)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1、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 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1.4(6)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1、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1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7.1 投标文件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8.1 分包 ■本项目不得分包。 □本项目中,可以分包。 2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三、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账号:8600查看完整信息5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2、保证保险: (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3、银行保函: (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 ★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需符合本章17.1条规定。 ★五、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22.1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完成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可,不需要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3.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3.2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3.3 投标文件的退还 不予退还 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4.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是否 比率:合同总价的5% 收取账户:24070401040015138 户名:文山学院 开户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云南文山市支行 联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收取方式: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收取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根据实际要求修改) 退还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若无任何履约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5.1 备选方案 不接受 35.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下浮20%计费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 其他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模块的搭建、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内容,投标人可自报最短项目实施周期。 2、设备安装后,中标人应提供免费培训,确保采购人相关人员能熟练使用平台相关功能;培训内容包括按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应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安装调试服务要求:包含平台的安装、调试、测试、定期巡检等工作。 4、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建设、测试、功能调整、人员培训、运行维护、故障处理、技术服务费用、试运行、配合验收费用、保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工作全部费用的总和。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软件部署、培训和不少于1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2.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拟派完成本项目设备以及系统交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的人员。其应具备高校财务软件实施经验。 3.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针对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设有专门的维护人员,提供“7×24小时”的专门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在工作时间将即时响应。在1小时内对使用单位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并提供应急策略和免费客服电话。 4.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无偿的承担故障维修、维护保养及软件升级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中标人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的产品。 5.拟派2人或以上的人员在软件实施和试运行期间(实施完成3个月试运行)提供驻场维护服务,驻场人员需具备3家以上高校财务软件实施经验。 6.对于故障维修无论是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还是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外都应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7.免费运维服务期满后,若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必需在两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处理故障并优惠收费。 验收要求: 1.国产产品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采购人将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人有关承诺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调换,若再次调换仍不合格,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应自行负责安装调试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文明安装和调试。 3.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软件质量、稳定性、易用性保证措施、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技术文档及采购人手册等。 4.项目未进行完毕不得安排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数据表结构文档,并详细的描述出字段含义,否则不予验收;须交付后台管理权限。 5.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投标人需要开发维护其相应软件,保证数据的备份、安全及导出。 6.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3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该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资金,用于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内容。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本项目质保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见“公开招标公告”: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公开招标公告”: ★4.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公开招标公告”: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4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原件)。 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幢 联系人:万金莎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7.投诉 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第七章评标办法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以在线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0.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0.5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3.1.1开标一览表; 13.1.2投标函; 13.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13.1.5资格证明文件; 13.1.6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投标报价 ★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5.2投标人须就“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备品备件的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15.4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技术服务费用应单独列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 16.投标货币 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 18.分包 18.1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允许将项目工作分包。 ★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21.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2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1.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方式: (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 (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 (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 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4、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4.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 2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5.开标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2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3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 25.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6.资格审查 2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评标 27.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7.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7.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7.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7.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技术指标高优先、产品有效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7.8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27.7款规定处理。 2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30.出现29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中标结果 31.中标人的确定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2.中标通知书 32.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履约保证金 34.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其他事项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5.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6.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双方协商确定) 政府采购(服务)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编号为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 二、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 五、整体项目合作或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 六、验收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 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 2.实作性操作验收: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良好后个月。乙方提交完整的财务资料后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七、合同价款结算 (一)履约保证、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按合同总价2%计算)。并取得甲方的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实作性操作验收完成后,甲方见书面依据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解除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违约细则: 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乙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丙方壹份。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或×) 1.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 2.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 3.其他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一、开标一览表 格式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地点 保证金缴纳方式 备注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注: 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商务部分格式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 营业执照 (扫描件)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年月日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电话: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格式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格式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格式7: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格式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商务部分 格式1: 投标函 致: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和货物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项目实施周期)完成交货。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如实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格式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格式4: 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格式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承诺书 (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如实提供) 致(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承诺,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单位提供的(产品名称)为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产品认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并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证书编号为:(产品证书编号)。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格式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现对我公司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的真实性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材料、资质与资格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技术参数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均是真实的。 2、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采购人依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的要求。若根据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进行核查或者核查结果证明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实,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 我方郑重承诺:如提供虚假、不真实资料,我方将接受相关处罚,并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格式7: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 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的商务部分、项目实施周期、交货方式、项目实施地点、售后服务等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说明 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8: 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9: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格式内容自拟)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10: 时间进度安排 (格式内容自拟)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11: 项目负责人信息表 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证书 职称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个人简历: 注: 1.本表后请附相对应人员资料扫描件/复印件,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在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软件开发类项目)中具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经验的有效证明,其中应明确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无人员或项目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 2.供应商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拓展本表。 格式12: 驻场人员信息表 序号 驻场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相关证书 相关荣誉 工作年限 驻场节点 项目实施过程中 项目实施过程中 运维服务期限内 驻场年限:年 …… 注: 1.本表后请附相对应人员资料复印件/扫描件,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服务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软件开发类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其他能证明该驻场人员经验的有效证明,其中应明确体现出驻场人员姓名),无人员或项目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拓展本表。 格式:13 运维服务 致:(采购人名称) 我司承诺,提供年运维服务。否则后果自负。 (请填写运维服务年数,若有其它补充内容,格式自拟)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14: 类似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人 联系电话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评价意见 备注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格式15: 投标人信息表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性质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注册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基本账号 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 经营范围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 备注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16: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自拟格式。 四、技术部分 格式1: 技术规格偏离表 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技术参数及配置 偏离 注: 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 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 3、表格中“投标技术参数及配置”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招标要求。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2: 开发服务方案 格式3: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技术支持资料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项目简要概况: 在教育现代化与国家治理体系数字化转型的双重战略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变革压力与发展机遇。2018年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首次将"智慧教育"提升至战略高度,明确要求高校财务系统向"统一化、集成化、智能化、共享化"转型,打破传统财务系统的信息孤岛困境。2021年《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进一步锚定财务管理的核心业务范畴,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界定了账务管理、预算决算、资金管控、薪酬发放等12项数字化建设内容,为全国高校财务信息化划定了"技术应用路线图"。2023年中央及地方密集出台的财会监督政策,更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直接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构建了"五位一体"的新型财会监督体系,明确要求2025年前实现"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的核心目标;云南省"互联网+监督"实施方案则通过省级实践,验证了大数据技术在内部控制、风险防控中的关键作用。与此同时,高校内部治理需求同步升级:科研"放管服"改革释放的师生服务诉求、高校发展建设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更高要求,以及常态化审计巡察带来的合规性压力,共同催生了财务信息化从"工具迭代"向"数智化生态重构"的深层变革需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文山学院通过平台建设拟实现以下目标: 1、全面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给财务人员、管理层带来及时、详尽的信息流,尽可能减少财务人员重复繁重的日常工作及工作地点的局限性,同时提高会计的信息质量及运行效率,使会计职能向广阔和纵深发展,让财务工作更多地体现出管理价值和价值增值,有效做到财务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实时、动态、全面地反映财务状况,强化管理职能,使学校财务管理方式由传统的日常管理向管理会计转变,集中精力处理重大问题,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 2、学校打造财务管理新体系,在财务管理层面基于高校财务、政府会计、管理会计的理念,实现以全面预算管理为起点,财务核算规范为基础,内部控制为核心,绩效考评为收尾的闭环财务管理。与此同时,以增强我校广大师生对于财务服务体验获得感为新目标,应对新政策、新要求,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财务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与升级,促进财务信息化向业务财务一体化、智慧财务数智化转型升级,构建一个集成、共享、大数据、数字化的一体化财务管理平台以提升财务管理服务的水平,体现“数据之大、创新之优、科技之美”,有效推动业财融合,实现数据驱动财务治理和决策,提升我校综合治理能力。 3、通过平台建设实现:融制度于管理、融管理于服务,以“智能+”财务,创新财务管理应用,提升财务服务能力,实现闭环财务管理,实现规范财务管理,实现业财融合。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配置要求及参数 (不能指定品牌型号) 1 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 1 套 300 300 见附件: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采购需求 项目总金额(万元) 300 核心产品 文山学院财务一体化系统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实质性条款,一项不满足则供应商投标无效) 序号 服务内容 模块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一门式服务模块 1 项 门户、流程平台、消息通知 2 文山学院数智财务管理平台建设 财务管理模块 1 项 财务核算管理、项目管理、资金来源管理、银行对账、账表等 3 ★智能报账模块 1 项 财务网上智能报销平台、原始发票识别查重验真、收入网上申报(网页端和移动端) 4 智能审核模块 1 项 / 5 大数据财务风险管理模块 1 项 内控稽核 6 财政预算一体化对接服务 1 项 财政支付RPA机器人 7 ★银行无现金支付对接服务 1 项 财银校互联 8 网上查询模块 1 项 网上查询服务(网页端和移动端) 9 物流化报账管理模块 1 项 接单分单系统 10 银行电子回单模块 1 项 / 11 ★工资薪金管理模块 1 项 工资管理、酬金管理 12 ★票池模块 1 项 归集数电票及非税电子票 13 网上签批模块 1 项 网页端及移动端签批 14 预约开票与数电票对接服务 1 项 预约开票、数电票开具 15 综合信息发布模块 1 项 短信、微信消息发送 16 ★财务资产对接服务 1 项 资产(含采购)对接服务 17 ★合同备案管理模块 1 项 校内经济合同财务备案 18 ★科研财务管理模块 1 项 与科研系统对接 19 ★预算绩效管理模块 1 项 项目库、校内预算、绩效 20 校内系统对接服务 1 项 统一身份认证、学生、教职工数据对接(含与学院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 21 ★历史数据迁移服务 1 项 提供财务历史数据梳理、迁移 二、技术要求 功能需求 注:下表中“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带““▲””参数为重要参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现场系统演示以支持技术要求偏离表应答(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验报告或印刷宣传彩页或功能截图或官网截图证明,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要求现场系统演示的按演示要求进行,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序号 服务内容 技术参数或性能要求 1 一门式服务模块 一门式服务模块是财务处对外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实现一次登录,办结所有相关业务,将财务相关服务全部以业务事项为单位,线下服务迁移线上,集成各类业务表单信息填报功能。平台以业务办理为“一条生产线”完成全部相应业务办理。后台与各业务系统对接,反馈业务系统办理结果,创新财务服务模式,数据多跑路,教师少跑路。 基础服务模块应包含用户模块和管理模块两部分,用户模块须包含我的工作台、财务业务、新闻通知等功能;管理模块须包含工作流配置、新闻发布、权限管理、消息管理、系统配置等功能。 我的工作台:用户可以看到所有的待办,包含紧急的待办;可以分类查看名下的草稿、审核中、完成的条数;工作台支持自动刷新;提供发件箱入口和回收站入口,支持消息提醒,手机端支持同时可以推送到公众号消息提醒。 财务业务:根据用户权限展示用户能使用的财务业务功能,通过该功能用户可以办理对应的财务业务。 新闻通知:用户可以查看管理人员发布的财务新闻通知。 工作流配置:系统管理人员给不同的业务配置不同的工作流,启用工作流以后可以在工作台中看到相关待办数据。 新闻发布:可以发送相关新闻信息。 权限管理:设置每个人员或者角色与功能间的权限关系,支持多种方式设置如:角色绑定权限、人员绑定角色、直接录入,导入等。 消息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可以定向向用户推送消息,同时可以推送到公众号。 系统配置:业务入口的设置和菜单图标的选择展示,存放每个业务系统的功能。 2 财务管理软件 (一)政府会计制度 1、满足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采用平行记账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2、通过智能引擎的判断,无需人工干预,保存凭证实时根据财务会计分录自动生成预算会计凭证。(提供系统演示) ▲3、自动生成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分析表。支持穿透查看每一项差异对应的凭证明细。(提供系统演示) 4、实现收入来源单位管理、支付对象管理、债务人管理、债权人管理。 5、自动生成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以及财务报告体系下的报表附注。 (二)系统维护与定义 1、会计期间定义:根据具体核算和管理需要,定义不同的会计期间,支持结账期间的定义,并提供结账期与非结账期账本、报表查询。 ▲2、会计科目定义:可自由按照核算要求设置核算科目。支持10级科目管理。支持科目中现金、银行、项目、往来、来源、国库、经办、外币、合同、增值税、收支核算等辅助核算属性定义,并可生成相应属性的科目账本。(提供功能截图) 3、科目账初始化:初始化科目的期初余额 4、往来账初始化:初始化未核销的往来账目。支持按照往来业务的往来冲销管理,支持往来核销号码自动生成。 5、结算方式定义:维护管理银行分录的结算方式 6、凭证类型定义:维护管理不同的凭证类型,如:记账凭证、预算凭证。支持按照凭证类型对核算科目进行分类控制。如:现金凭证必须出现现金科目等。 7、摘要字典定义:维护管理常用摘要 8、外币汇率设置:设置外汇汇率,并可根据汇率自动生成汇兑损益凭证。 9、自动转账定义:根据自动转账公式,自动生成转账凭证。 10、账本格式定义:系统提供标准的科目、项目账本格式,并可以方便定义维护科目、项目账本。账本格式的定义方式要灵活、直观,采用所见即所得的操作界面。 ▲11、下一年度建账:自动结转下年账目所需的数据,如科目、项目、往来等数据,并支持多次结转。多次结转不得影响次年账目及凭证数据。(提供系统演示) 12、人员权限管理:支持权限分组管理 13、系统登录日志:提供系统操作人员登录日志管理 14、数据备份与恢复:提供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 ▲15、系统高级参数设置:提供系统需要的参数的配置管理,可以根据参数设置实现系统的细致管理,如来源核算的科目是否必须输入来源代码、获取用款计划时是否匹配指标类型、获取用款计划时是否匹配部门经济科目、财政模式等,可以采用参数调整。(提供功能截图) 16、个性化设置:针对不同操作人员设置所需的个性化配置参数,如默认打印机、默认输入法等。 17、数据库升级:提供系统自动升级功能,实现所有版本的统一维护。 (三)指标控制与管理 ▲1、项目代码管理:提供灵活的项目代码管理。支持项目分类管理(至少999个项目大类);支持项目多种附加属性信息(至少50个)的维护与管理;支持多级项目管理;支持经费余额的实时冻结/解冻管理。(提供系统演示) 2、批量项目管理维护:提供灵活方便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批量维护管理(如项目的切面信息、项目的预算模板信息)。 3、项目变动日志:提供详尽的项目信息变更日志,并提供查询统计功能。 ▲4、资金来源定义:提供资金来源的维护管理功能。资金来源需支持国库项目管理,支持国库支付的类、款、项分类、经费性质、资金性质、预算类型及支付方式等。实现项目经费的多来源核算管理。(提供功能截图) ▲5、项目预算管理:支持经费余额的实时冻结/解冻管理,支持根据预算模板的项目预算管理,实现项目经费的预算总额及分类预算项的控制及管理,并可提供多种预算控制方式(控制/警告提示等)。(提供功能截图) ▲6、预算模板管理:可按照经费性质设置不同类型的预算模板,对不同类型项目按照不同预算模板进行分类控制。如通用模板、科研经费、校内专项等。(提供功能截图) (四)凭证管理 1、凭证录入修改:提供日常凭证录入功能,并实现项目经费预算的实时控制;支持网络预约凭证的转入及审核;支持常用凭证的自动生成; ▲2、支持凭证录入界面实现科目、项目、往来账目的查询功能并支持跨年度查询。(提供系统演示) 3、凭证浏览监视:提供不同类型凭证不同审核状态的监控及浏览 4、凭证预览打印:提供按照凭证类型的凭证批量打印功能,并支持按照科目汇总打印。 5、自动转账凭证:提供自动转账凭证的批量生成功能;支持工资系统自动生成凭证功能;支持学生收费系统自动生成凭证功能。 6、凭证审核记账:实现凭证的审核记账,支持单个凭证审核及批量凭证审核。 7、按照权限授权,实现跨校区(如有)的会计凭证审核和会计帐簿查询。 (五)现金与出纳管理 1、现金出纳审核:实现现金凭证的出纳审核,并可打印现金出纳的现金流水账。 2、银行出纳审核:实现银行凭证的出纳审核,并可打印银行出纳的银行流水账。 3、现金银行日记账管理:提供打印现金、银行日记账及流水账功能。 (六)凭证管理与维护 1、凭证移号管理:支持凭证号码批量调整 2、工作量统计:提供按照年、月、日期间统计每个操作员所做凭证数量及附件数量的功能。 3、月份结账处理:实现当月凭证关账功能。关账后当月凭证信息不可更改。 4、已删除凭证查询:提供对已删除凭证信息的查询功能。可查询凭证删除的日期,详细分录信息等。 5、凭证导入/导出:提供凭证的批量导入/导出功能,支持Excel及DBF等格式。 (七)账表查询与打印 1、项目代码浏览: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及浏览功能 2、会计科目浏览:提供科目信息查询及浏览功能 3、科目账本查询汇总:提供科目账本查询功能,并可穿透查询至详细凭证信息;并能支持跨年查询。 ▲4、凭证信息查询汇总:提供凭证信息查询及汇总功能。明细查询信息可穿透至详细凭证;汇总信息可按照科目、项目、核销号、资金来源、经济科目等汇总统计。要求必须支持跨年查询。(提供系统演示) 5、项目查询汇总:提供项目信息的查询及汇总功能。包括项目的负责人、归属部门、立项时间等立项信息;包括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模板、历年明细账、累计余额、项目变动日志、预算变动日志等信息。 ▲6、项目查询汇总:要求支持三级项目信息的查询(包含子项目及不包含子项目)(提供系统演示) ▲7、项目查询汇总:支持跨年查询并穿透查询至相应历年凭证。(提供系统演示) 8、往来账本查询:提供往来账目的明细查询,可以按照科目、项目、经办人等条件查询未核销/已核销的往来账目,并可穿透查询至相应凭证。 9、预算执行情况查询:提供按照预算模板显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查询功能 10、资金来源查询:提供资金来源账目的查询功能 11、账龄分析:提供往来账龄分析功能。支持自定义账龄的查询统计。 12、账本打印输出: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账本格式的打印和输出,并支持自定义账本格式的打印。 (八)账目检查与整理 ▲1、超级检查功能:提供系统数据的检查工具(科目与预算模板关联、科目平衡、科目-来源平衡、科目-往来平衡等),保障系统数据的正确性。(提供功能截图) 2、凭证正确性检查功能:支持对凭证数据的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未复核凭证、凭证科目的非法、项目非法等。 3 智能报账系统 1、财务票据通过移动端(微信)拍摄或上传票据,进行票据信息的采 集。快速提取票据的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金额、发票抬头、发票号码、签章、差旅起始地、差旅时间、收款单位账号、户名、开户银行等),支持机票、火车票、出租车票、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以及标准格式附件、盖章的识别。若信息提取错误,具备修改功能,且保留修改记录。 2、财务票据在拍照或上传时能快速完成票据真伪验证和对票据信息的进行报账唯一性验证。 3、财务票据及附件经过智能识别后,系统根据识别出来的票据类型,智能辅助填报相关业务的报销费用等信息。根据报销人信息自动匹配可用经费,供报销人选择;智能准确推荐报销费用项、支付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报销人极佳的报销体验。 4、报销时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多个项目报销,如本人的项目,经过授权的课题组其他成员的项目,学院、单位项目。 5、系统自动从财务预算系统中获取项目预算信息,根据财务核算系统设置匹配报销预算项,如果匹配到多个,可支持报销人选择。 6、报销信息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对应类型的报销单。 7、报销单提交时,财务系统预算数据实时冻结。 8、结合网上签批系统,依据我校报销管理办法,智能报销系统自动生成的报销单可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项目类型、人员类型、稽核出的风险点等进入不同的审批流程,到审核节点时可以发送通知消息给审批人。 9、智能报销系统可自动连入财务系统,并在财务人员收到原始业务凭单,对该笔业务制作凭证时自动生成正确的财务记账凭证(包含财务会计分录和预算会计分录)。 10、智能凭证生成以后可与无现金支付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自动支付功能。 11、财务票据在上传系统时需满足系统设置的内部稽核条件;如自动稽核差旅行程不完整、出行票据遗失、无住宿费发票、交通工具超过标准、住宿费超标、发票报销超期、发票抬头不匹配;根据报销业务智能提示报销人国内差旅审批单、资产购置清单、合同、公务卡刷卡记录、国内主办会议申请单等必要附件,根据财务报销证据链形成财务的辅助证据库,以提高财务核算工作的质量; 12、系统无缝对接:与财务管理软件无缝对接,根据预约报销单实时并且自动生成正确的财务记账凭证;实现智能报账业务实时进行余额控制与实时冻结功能,保障实际报销中经费余额足够,智能报账业务自动生成财务凭证,自动完成原冻结金额的解冻;酬金网上申报功能支持实时冻结财务系统中项目预算数的功能,并能通过无现金管理系统进行发放;与无现金支付软件无缝对接,自动支付相关款项。 13、合并报账:支持多项目合并报销。例如:报账人需要使用多个项目合并支付出国费或设备购置,则可以在网上分别填写多个报销单,然后合并报销,财务系统自动生成一张财务凭证。 14、往来核销管理:支持往来账精确核销。报账人填写报销单时,如果报销项目存在未核销的往来账,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核销,报账人可以选定其中某笔或多笔进行核销。 15、日常报销业务:实现日常报销业务的智能报销功能 16、国内差旅费:实现国内差旅费业务的智能报销功能 17、借款业务:实现借款业务的智能报销功能 18、酬金申报:可与酬金申报业务相连,实现酬金申报业务实时冻结经费指标和自动生成财务凭证 4 智能审核模块 根据上级/学校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定制智能审核知识库,满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现财务审核工作自动化处理。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将有管理规则的业务自动化,代替人工审核,实现财务报账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系统提供嵌入式的功能模块,与智能报账模块,财务模块,薪酬模块等紧密结合,联动互通,方便业务数据的正常流转。 从智能报账模块的细化业务分类开始,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对照学校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定制财务审核知识库。 报账人发起智能报账预约单,智能审核模块自动介入,根据业务类型、金额等条件,调用相关审核规则,进行智能审核预审。给报销人预警提示,指导性地引导报销人提供要件清单,辅助证据,补充说明。 满足学校酬金发放业务智能审核自动入账管理的要求。 具备酬金性质定义,维护酬金发放业务中各类全局参数。 具有工作内容参数,用在答辩费和考试费等酬金发放中。 工作时间参数,用于酬金发放业务中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工作时长单价标准,且标准跟工作时长有关。 对照类参数,参数值取自数据表,参数对照值在特殊规则中使用。 一般参数,用于区分酬金发放业务中小类别。 控制方式参数,定义该酬金性质的详细发放标准以及定义发放辅助信息中的字段属性。 发放标准参数,定义维护所选酬金性质的相关参数和明细发放标准。 明细标准参数,维护标准的明细发放标准。 5 大数据财务风险管理模块 大数据财务风险管理模块需内置内控稽核规则,通过对业务数据的检查,为业务系统提供事前、事中的稽核服务,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风险。系统自身带有稽核业务流程管理,可以根据稽核点针对财务数据进行稽核检查和处理。 ▲1)模型管理:系统需支持建立多种模型策略,包括科目模型策略、黑名单交易策略、关联交易策略、频繁交易策略、大额交易策略、发票连号策略、拆分交易策略。(提供系统演示) ▲2)预警管理:业务系统通过事先建立的规则对报销数据做相关事前预警检查,并可在报销过程中和财务制单过程中进行提示或拒绝报销如:发票连号、拆分交易、关联交易等。(提供功能截图) 3)凭证抽查:输入抽查条件以及抽查数量。点击查询按钮后,会将符合条件的凭证信息展示在下面,可以选择保存,或者清空。保存下来的凭证数据,会显示在待处理凭证处,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已阅或者下发处理。监控查询:对系统稽核检查记过进行查询,可以查看稽核历史,查看有问题的凭证等。 4)线上留痕:稽核人员可以将线下整理的风险问题,通过导入数据按钮,转移至线上,按照一定的格式,在系统中处理下发问题,实现线上留痕。 5)稽核处理:业务人员整改反馈稽核发现的问题数据。 6)派发通知:数据来源:1.线上数据2.线下数据3.日常稽核4.转派数据,线上数据>存在疑点/详细列表(存在疑点),线下数据>风险数据派发。 7)月报生成:使用类似预警情况列表的展示模式,根据时间,生成月报。 6 财政预算一体化对接服务 实现财政支付系统与学校财务系统的跨部门、跨系统数据交互;实现省财政支付系统与我校单位财务系统数据的对接,将财务核算系统、无现金支付模块中收集到的支付相关信息直接推送到财政支付系统中,完成款项支付工作,无需进行人工录入。 1、实时读取财务等系统中账务数据。 ▲2、查询财政支付系统用款计划,保留本地数据库并实时更新。 ▲3、匹配财政支付系统用款计划,保留本地数据库并实时更新。 ▲4、在财政支付系统中代替人工录入财政支付信息。(提供系统演示) 5、自动获取财政支付系统中支付申请的状态,并反馈至学校财务系统。 ▲6、依据云南省财政一体化系统要求上报相关数据。(提供承诺函) 7 银行无现金支付对接服务 1、与财务系统实时相连,支付信息由核算系统审核自动传递至学校基本户银行系统中,出纳支付过程中不可修改支付信息。 2、设置学校基本户银行网银支付帐户与财务系统中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 3、支持学校基本户银行对私、对公转账业务。 4、支持学校基本户银行单笔、批量转账业务。 5、支持学校基本户银行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设置大额资金支付的签署环节。 6、支持学校基本户银行账户余额查询 7、支持学校基本户银行账户明细交易数据查询,并可将查询的信息转入银行对账系统,实现自动对账。 8、提供学校基本户银行支付信息以及每日小结的查询和打印功能 9、可与工资系统实时相连,实现工资的发放。 10、可与酬金系统实时相连,实现酬金的发放。 11、可与智能报账软件实时相连,可将银行卡信息等关键数据自动转入财务系统,从而实现无现金报账。 8 网上查询模块 支持用户进行报销查询、薪酬查询、项目查询、项目借款查询、财务到款查询等操作。 1、教职工/领导登录平台,根据用户的权限不同,显示的信息及查询的内容不同。 2、薪酬查询:用户可进行工资、酬金、工资历史查询、酬金历史查询操作,并可查询工资明细或者酬金明细。 3、项目查询:与财务管理软件实时相连,显示与当前登录人有关的所有项目、有效项目、无效项目、隐藏项目。 4、项目预算及明细查询:在我的项目列表里可查询项目的总预算情况和总执行情况,亦可实时查询预算明细和执行明细。 5、报销查询:用户可以看到本年报销单情况和最近报销情况,点击本年报销单后可进行明细查询。点击最近报销单的单个条目后会跳转到报销单物流信息界面。在报销单列表,可以向左滑动,可以进行物流状态查询和明细查询。 6、项目借款查询:可以查询与当前登录人相关的项目借款信息及借款明细信息; 7、财务到款查询:用户可以根据到款日期、金额、来款单位等条件进行到款查询。 8、支持特定对象的数据发布。 9、所有查询功能均为实时数据。 9 物流化报账管理模块 1、实现零投递报销业务的分单。 2、公开报销单处理环节,让报账人可以在网上实时查询报销单的处理进度,跟踪报销单处理情况、支付状态,如果发现异常可以及时处理。 3、财务处可以根据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分配待处理的报销单,均衡财务内部功能量。 4、相关领导可以在线审批报销单及相关材料,监控报销单积压情况等。 10 银行电子回单模块 1、获取银行交易信息。通过银行提供的数据接口获取银行交易信息。 2、生成影像文件。通过银行提供的数据接口或者机器人技术获取银行电子回单的影像信息,并生成PDF格式的影像文件,保存本地。 3、通过接口或者其他技术获取财政支付回单的影像信息,保存学校本地,并与其对应的会计凭证进行关联和查询。 3、生成财务凭证。选择银行电子回单文件,根据银行交易信息自动生成财务业务凭证。 4、建立凭证与影像关联。在本地数据库中建立财务凭证信息和银行电子回单的关联关系提供给财务系统及周边业务系统随时调取,获得查询信息。 5、通过优化的流程设计,可以实现银行电子回单的电子化管理,提高财务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节省人力物力。 6、结合其他业务系统加以利用。 11 工资薪金管理模块 (一)工资管理系统维护 1、用户权限管理:用户权限管理 2、工资单公式定义:支持多种工资单格式自动生成及自定义格式 3、报表格式定义:支持工资明细账、汇总账、变动表等多种报表格式及自定义格式的管理和维护 4、工资结构定义:提供工资发放项目的管理维护功能,支持工资项目的多批次管理。提供多种工资项目数据的处理方式及计算公式。可针对具体工资项目设置自动停发条件。 5、个调税税率设定:提供个调税税率管理维护工具,以适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 6、数据交换管理:提供便捷的数据交换手段,支持向导式的设置功能;支持数据交换方案的设置及维护。 7、财务凭证定义:支持工资发放数据自动生成财务凭证,并提供灵活的定义方式。 8、银行卡格式设置:设置提供银行发放数据的文件格式。 9、数据同步及共享:支持工资数据与查询系统及周边系统的数据共享和同步。 (二)人员管理 1、人员信息管理:支持人员信息的维护与管理,支持人员组织结构、职务、职称、类别等属性管理、支持多种银行卡号的关联,要求至少4种。 2、被删除人员管理:提供被删除人员的查询及管理功能,支持临时删除人员,并可恢复临时删除人员。 3、部门信息管理:支持二级部门管理,并提供部门信息维护管理功能,并可支持与人事部门的数据同步。 (三)工资维护 1、个人工资修改:提供按照工号、姓名、姓名首拼码等方式定位人员并修改工资项目的功能,支持设置过公式的发放项目自动计算。 2、多人工资修改:提供多人同时修改工资项目的功能。 3、按公式修改工资:提供按照公式批量修改多人工资项目的功能。 4、工资生成:提供按照条件批量生成当月工资的功能 5、批量扣款管理:支持通过外部数据文件,批量扣款功能 (四)工资管理 1、工资查询统计:支持历年工资数据的查询及统计,支持工资变动数据查询,支持工资按照部门、职务、职称等属性的汇总统计 2、工资单打印:提供工资单打印功能,可自由设置打印分组条件 3、工资报表打印:提供工资报表打印功能 4、工资数据结账:提供当月工资数据结账功能,结账后数据不可修改。 5、银行转账文件生成:提供工资数据生成银行所需的格式,或与银行通过数据接口,实现工资的发放。 6、财务凭证生成:能够在工资系统中生成财务预转账凭证 7、工资查询:可以通过查询系统实时查询工资明细。 (五)酬金系统维护 1、用户管理:用户权限管理 2、税率设置:提供税率管理维护工具,以适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要求支持计税函数设置、反税函数设置以数据符合要求的个调税申报表 3、计税设置:支持多种税种的设置,并设置使用的不同税率,及与工资系统工资项目的累进计算方式,支持年终奖计税方法。支持将人员类型和酬金性质进行关联,实现不同人员类型的税率关联。 4、酬金性质设置:支持多种酬金性质的维护管理,如工资、部门绩效津贴、其他劳务等,并可根据酬金性质设置是否允许网上录入、是否允许按月发放、酬金减半计税等。 5、财务关联设置:设置酬金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数据接口,以获取财务中经费信息,实现酬金发放与财务经费的关联。 6、银行卡格式设置:设置提供银行发放数据的文件格式。 (六)数据同步管理 1、部门班组同步:设置与工资系统、学生收费系统等其他系统组织结构的同步方式 2、人员基本信息同步:设置与工资系统、学生收费系统等其他系统人员信息的同步方式 3、收入数据同步:设置与工资系统等其他系统输入数据的同步方式 (七)人员管理 1、人员信息管理:对系统内人员信息的维护管理 2、人员类型管理:实现人员类型的维护管理,并可进行酬金系统人员类型和反税函数之间的关联设置 3、人员收入导入:实现从外部excel文件批量导入人员信息到酬金系统中 4、组织结构管理:实现系统内人员组织结构的维护管理。 (八)酬金业务管理 1、酬金录入:提供酬金发放数据的录入管理功能。可手工录入发放清单,可通过excel导入,也可通过酬金网上申报系统导入系统。 2、发放录入过程中,对人员信息的正确性,酬金发放经费项目的有效性等信息进行校验。酬金数据自动根据酬金类型,人员类型对之前的收入合并计税。 3、酬金审核:审核酬金发放凭证的发放数据,审核通过的发放清单不可修改 4、酬金反审核:反审核酬金发放清单至未审核状态。 5、数据加锁:锁定当月酬金数据,锁定后当月数据不可修改 6、酬金报税:自动生成符合税务要求的个人所得税数据申报表,可上报税务部门 7、酬金查询统计:提供酬金发放数据的多种查询汇总功能,生成相应查询、统计报表。可按照酬金性质,人员性质、部门的条件检索,汇总。 8、生成财务凭证:生成财务凭证,并关联凭证号 12 票池模块 打造票据“数字粮仓”,实现开具我校税号的数电票(OFD/PDF/XML文件)、非税电子票自动获取。提供入账状态回填税务系统功能,防止已预约或已入账发票的红冲风险,票池与财务系统深度集成,报销时可直接调取票据数据,票据合规性从人工抽检升级为全量智能校验。具体功能需求如下: 支持对接诺诺、企享云平台,自动获取下载开具给文山学院的数电票(OFD/PDF/XML文件)、非税电子票。 提供多种发票认领渠道,支持拍照、邮件转发、票据手工认领等方式,将票池内票据归集到个人待报销票夹。 已预约/已入账发票,支持回填电子税务服务平台,以防止报销途中或已入账发票被红冲。 提供数电票的真实性本地化校验。 13 预约开票与数电票对接服务 1、提供开票预约申请服务,开票申请人可直接在网上填写开票相关信息; 2、开票信息查询管理,相关开票申请人可通过预开票系统实时查询和处理全部的开票工作相关细节与进度; 3、开票相关税费管理,教职工通过预约开票系统进行开票工作,可直接通过系统选项实现税费计算的自动化; 4、教职工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历史开票情况; 5、后台查询汇总相关开票信息,并打印报表; 6、可以与财务项目实时相连,预约开票中能精准反映当前项目及预算额度; 7、与诺诺平台对接,实现自动根据采集的开票信息开具数电票,电子发票可以自动发送至老师邮箱。 8、线上采集的开票信息以及成功开具的发票信息,可以通过智能凭证自动带入账务系统,完善凭证票据信息。 9、支持到款认领开票,认领后填写相关开票信息,自动开具数电票。 14 网上签批模块 1、实现网页端及移动端签批 2、智能报账对接:可与智能报账模块无缝对接,经办人提交预约报销后,自动推送至财务审批系统中。 3、审批流程:可根据学校现有财务审批流程制定审批工作引擎。 4、特殊事项: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增加特殊加签事项。 5、审批方式:满足领导在PC端和企业微信端进行审批的需求。 6、审批意见:审批人可在审批同时注明审批意见。 7、审批查询:经办人或者审批人可在网上签批模块中随时查询审批进度等信息。 8、支持申请类事项的填报,根据不同事项自动流转签批,签批完成后的事项申请可与智能报账关联,作为报销的必要附件。 15 综合信息发布模块 消息发送,短信及微信公众号 1、移动端支持微信企业号部署 2、支持微信发放信息定制,可从相关业务系统中提取数据。 3、数据采集必须支持与财务管理系统、工资系统、智能报账系统等财务内部系统的实时相连。 4、支持批量发送信息,支持excel导入发送人员清单及内容。 5、建立信息发送审核机制,对必要的信息进行信息发送前审核。 6、建立信息发送任务,定时执行信息发布任务。 7、提供部分定制功能,用户可选择所需要的信息服务。 16 财务资产对接服务 1、与国资处业务系统对接,彻底解决资产账与财务账对账问题。 2、财务系统可接收资产系统推送的资产新增、变更、清理、折旧等信息,并对应业务单号自动生成凭证。 3、财务系统推送资产报账信息给国资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同步。 4、该模块用于与国资系统对接,接收国资系统推送的资产入账数据,方便老师网上提交资产报销单。 5、可分别对接网报系统和财务系统,方便快捷地帮助老师完成资产报销。 17 合同备案管理模块 1、配合政府会计改革,满足政府会计制度要求。 2、满足单位内控管理要求,实时监控合同执行。 3、与单位预算、核算、决算相协调,控制合同收付款进度。 4、系统可根据合同发起收付款。 5、按照合同进度智能生成收入确认凭证。 6、支持印花税等自动计算,自动生成报税文件。 7、既支持与单位合同管理系统、科研系统等业务系统对接融合,也可自行在本系统备案登记。 18 科研财务管理模块 通过科研与财务系统对接,打破科研与财务系统壁垒,实现科研经费相关数据共享,包括银行来款、项目立项、经费入账、费用提留以及经费报销等数据,支撑科研经费业务流程线上管理和服务,教师科研经费业务线上办理,科研处和财务处线上管理高效协同,业务数字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主动化,助力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1)数据读取与推送 1、数据读取机制:通过中间库获取科研项目立项、到款分配、经费外拨、预算调整、项目结项等业务数据,确保财务系统数据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2、数据推送策略:采用etl定时任务进行数据推送。从财务系统中抽取相关业务数据,经过转换和清洗后,推送到中间库,确保财务系统与科研系统之间数据的双向流通。 2)业务操作功能 1、科研立项:财务系统从中间库同步科研立项信息,包括项目的基本属性、预算信息等。在接收到这些信息后,在财务系统中完成立项操作,立项完成后反馈立项结果给科研系统以便科研系统及时获取项目立项的财务处理进展。 2、科研到款分配:同步科研项目到款分配明细,包括到款编号、细分号、财务往来号、科目代码、拨款单位、入账金额等信息。财务系统依据这些明细,在财务系统完成自动入账,同时将结果推送至中间库。科研系统可根据这些信息核对到款分配的准确性,以及与财务系统保持数据一致。 3、科研经费外拨:同步经费外拨申请,包括拨款财务项目号、科研项目号、账号、户名、开户行、外拨金额等信息进行入账操作。财务系统在完成外拨入账操作后,将外拨申请单号、序号、入账凭证号等外拨入账结果推送至中间库,为科研系统提供经费外拨的财务反馈信息。 4、科研预算调整:同步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及明细,包括申请单号、申请人信息、财务项目代码、调整金额、预算项代码及调整明细等。财务系统根据这些信息,依据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财务规定,自动完成预算调整。预算调整结果(申请单号、状态、入账凭证号等)推送至中间库,使科研系统能够及时了解预算调整的处理进度和结果。 5、科研项目结项:推送科研项目执行信息到中间库,以便科研系统实时掌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后续科研项目结题。 3)财务数据推送 1、未核销往来账:推送涉及科研项目的暂存款信息至中间库为科研系统准确计算到款分成提供数据基础。 2、项目执行进度表:推送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至中间库,包括财务项目代码、名称,科研项目代码、名称,预算项代码、名称,预算金额以及执行金额等信息。为科研系统提供项目预算执行的实时动态,有助于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项目经费的使用进度。 3、其他对照信息表 提供预算模板主表信息 提供预算模板明细表信息 提供项目大类表信息 提供部门对照表信息 19 预算绩效管理模块 预算绩效管理模块旨在实现全面的项目及预算管理,数据标准一体化,推动部门间预算信息的互联共享。预算全过程,项目全周期管理一体化,可以实时查看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以及绩效管理。要做到业务先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有文本,支出有预算,全部支出可监控,全部绩效可考察。 项目申报:申报人及部门预算管理员申报项目,填报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绩效信息,立项必要性,立项充分性,立项可行性等填写),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填报内容;可挑选往年项目及复制项目快速填报;还可以根据需要导出项目信息(PDF/EXECL);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审批流程。 项目二上申报:根据项目一上批复的额度,对项目整体内容、申报额度等重新调整申报;二上申报审批流程可根据客户需要定制审批流程。 项目排序:部门中可以调整本批项目优先级,相关归口(主管)部门可根据部门调整的项目优先级再进行排序,财务预算管理员则根据前面部门及归口所排序参照再进行最终排序,灵活排序。 项目批复:财务管理员可对已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批复;支持多种批复场景,(1)财务管理员审核直接批复、(2)预算批复模块进行批复、(3)财务管理员修改项目关键信息时可批复;批复添加针对性资金来源批复,便于后期统计数据;支持批量项目批复;支持批复的时候录入评审数、评审内容、评审附件等;支持多次反复批复,且会记录每次批复操作记录;支持直接新增核算项目。 项目新增及调整:针对于财务管理员使用功能,便于快速添加/调整项目;(1)调整:可项目全信息修改,也可只修改项目关键信息(分类,额度等);支持批量调整,按分类修改、按部门修改、导入项目号修改、导入项目信息修改、导入项目号删除(2)新增:支持单个新增、导入新增、转入新增。 项目核算关联管理:预算项目与核算项目关联,支持单个关联、批量关联(导入)、解关联以及直接新增核算项目。 预算转入财务管理:对于申报时预算使用财务模板填写的项目,可使用此功能将项目预算转入关联的核算项目中。 二次下拨管理:归口(主管)项目需要支持二次分配下拨进行处理。 项目拨款管理:对已批复的项目进行预算下拨,支持拨款审批通过后直接生成凭证。 项目管理:可新增项目;转入项目(1.往年转入、2财务转入);导出项目信息(EXECL/PDF);可以直接修改项目信息且不影响项目当前状态; 项目查询统计:项目信息查询、绩效查询、预算信息查询、资产信息查询、采购信息查询等,支持不同角色只能看到相应权限的项目;对于关联了核算项目的可以查看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管理:基于项目的绩效监控申报、绩效监控审核、绩效自评申报、绩效自评审核。 项目合并管理:财务可以合并打包已申报完成的项目,合并打包后指定相关归口(主管)单位修改合并后的合并项目信息;还可以根据需要导出项目信息(PDF/EXECL)。 项目合并绩效管理:基于合并项目的绩效监控申报、绩效监控审核、绩效自评申报、绩效自评审核。 项目合并信息查询:项目信息查询、绩效查询、预算信息查询、资产信息查询、采购信息查询等。 待办事项:系统中所有流程相关的审核,都可在待办事项中去直接审核,即提交对于用户有哪些事情要审核,又不需要点开各个模块列表去审核 收入预算管理:按部门收入预算填报,整体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收入批复,支持挑选上年收入项目,支持批量批复 项目附件导出:将此项目申报期间上传的附件打包导出;可根据部门或分类批量导出。 项目信息导入:支持导入项目信息,绩效信息。 支出定额预算费管理:可以实现对于某单位,某项目定额申报。 预算控制数限额管理:支持部门按分类进行预算控制,设置后当前部门此分类总申报数不可超过控制数;支持对于项目进行预算控制,设置后当前项目不可超过设置的预算控制数 预算项目转核算项目:可以直接再系统中将预算项目转入至财务中,支持关联已有核算项目,也支持新增核算项目。 核算信息查询:可以查询该核算项目全部年份的批复数、下拨数、执行数、暂付数、转拨数、执行数、以及分经费来源的执行数、十二个月执行数等。 20 数字化校园对接服务 网页端及移动端模块,需提供跟数字化校园门户实现统一身份认证。 工资薪金管理模块与人事系统对接,实现同步人员信息,到财务工资人员库。 21 历史数据整理、迁移服务 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对我校财务历史凭证、项目等数据进行梳理,并迁移至新系统中。 三、现场系统功能演示要求 序号 演示参数内容 1 通过智能引擎的判断,无需人工干预,保存凭证时根据财务会计分录自动生成预算会计凭证。(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2 自动生成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分析表。支持穿透查看每一项差异对应的凭证明细。(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3 下一年度建账:自动结转下年账目所需的数据,如科目、项目、往来等数据,并支持多次结转。多次结转不得影响次年账目及凭证数据。(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4 项目代码管理:提供灵活的项目代码管理。支持项目分类管理(至少999个项目大类);支持项目多种附加属性信息(至少50个)的维护与管理;支持多级项目管理;支持经费余额的实时冻结/解冻管理。(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5 支持凭证录入界面实现科目、项目、往来账目的查询功能并支持跨年度查询。(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6 凭证信息查询汇总:提供凭证信息查询及汇总功能。明细查询信息可穿透至详细凭证;汇总信息可按照科目、项目、核销号、资金来源、经济科目等汇总统计。要求必须支持跨年查询。 (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7 项目查询汇总:要求支持三级项目信息的查询(包含子项目及不包含子项目)。(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8 项目查询汇总:支持跨年查询并穿透查询至相应历年凭证。(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9 模型管理:系统需支持建立多种模型策略,包括科目模型策略、黑名单交易策略、关联交易策略、频繁交易策略、大额交易策略、发票连号策略、拆分交易策略。(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10 在财政支付系统中代替人工录入财政支付信息。(需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 注: 1.演示要求投标人须严格依照上表内容现场逐一提供真实环境系统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演示要求中要求演示的内容逐条陈述。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现场演示进行评审,投标人未进行演示或因投标人原因现场演示失误的将影响演示得分,少演示一条或该条演示不全面则扣除该项对应得分。 2.每家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现场演示失误的将影响演示得分,少演示一条或该条演示不全面则扣除该项对应得分。 3.演示顺序以评审现场抽签的顺序为准。 4.人员要求:因场地有限,每个投标单位参与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 5.设备要求:除投影仪外,其它设施、设备(含数据线、转接头等)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人须自行携带电脑以及相关设备连接线自行进行演示环境的搭建,因投标人自身设备等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进行演示的将影响演示得分。 五、信息系统购置时数据对接技术要求及安全要求、服务要求 (1)系统对接要求 与学校数据中台对接:系统需具备与学校统一数据中台对接的能力;支持将本系统产生的核心业务数据按标准格式接入数据中台;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接口文档,便于后续数据治理与整合。 与其他应用系统对接: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系统应能与教务系统、人事系统、财务系统、采购系统、资产系统、学工系统等主要校内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支持单点登录(SSO)集成;与学校运维管理、安全平台对接,开放学校所需各种接口(包括但不限于API、WebSocket等);支持移动端应用并集成到学校“智慧文院”APP。 数据治理与整合配合:乙方需配合学校完成相关数据清洗、标准化、归集等工作;提供完整数据字典和元数据说明;支持定期数据同步机制,保障数据一致性与实时性。 支持实时或定时批量数据同步,具备回写标识、推送时间控制等机制。 (2)信息安全要求 软件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中的二级等级保护标准,同时应协助甲方完成软件系统(或云服务客户侧)等级保护对象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与检测工作;敏感数据在存储与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处理(如AES-256、HTTPS协议等);对外接口通信需启用双向认证机制,防止非法访问。 保密要求:乙方项目实施、维保人员需与甲方签订《数据信息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学校数据、第三方系统源代码、技术文档等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透露。 (3)服务要求 乙方需终身免费提供软件系统的漏洞修复服务,确保系统安全性持续达标。 乙方在系统部署完成后,需要将甲方本地(或云端)的业务数据、教学资源以结构化数据的形式导入或同步到甲方本地的服务器和数据库。 在免费运维期(或维保期)内,乙方需免费提供系统功能升级、性能优化、版本迭代、维护和完善(不含软件功能的增减)等服务,升级过程需保证数据不丢失、功能不中断,并提供完整的升级说明文档。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注:本章资格证明材料不可以澄清补充)。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审查前附表。 注: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 评审程序 评审内容及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近五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或证明资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 1.5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承诺信用信息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有不良信誉的,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审查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七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报价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 实质性条件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 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投标报价F1:30分。 技术部分F2:40分。 商务部分F3:30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1) 投标报价 F1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 (满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即:F1=[C/(B1,B2,…,Bn)]×3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 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 注: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2) 技术部分F2 评分标准(满分40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30分) 1)重要技术参数评审评分(满分10分) 评审因素: 1、《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标注“▲”内容为重要技术参数,重要技术参数一共20条,不满足要求一条扣0.5分。 N=本项满分/重要技术参数条数。 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外,重要参数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要求偏离表应答(包括技术白皮书或检验报告或功能截图,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有证明材料要求的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2)一般参数评审评分(满分10分) 评审因素: 《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无“▲”的为一般参数。一般参数,不满足一条扣0.1分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 3)功能演示评审评分(满分10分) 根据《采购需求》三、演示要求中的内容逐一提供真实环境系统下的功能演示(不得使用截图或PPT或视频),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演示要求中要求演示的内容逐条陈述。一共10条演示要求,1条1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现场演示进行评审,投标人未进行演示或因投标人原因现场演示失误的将影响演示得分,少演示一条或该条演示不全面则扣除该项对应得分。 2.每家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现场演示失误的将影响演示得分,少演示一条或该条演示不全面则扣除该项对应得分。 3.演示顺序以评审现场抽签的顺序为准。 4.人员要求:因场地有限,每个投标单位参与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 5.设备要求:除投影仪外,其它设施、设备(含数据线、转接头等)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人须自行携带电脑以及相关设备连接线自行进行演示环境的搭建,因投标人自身设备等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进行演示的将影响演示得分。 开发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 开发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 投标人提供开发服务方案,其中包含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共五项内容,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的得10分;方案中以上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内容存在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 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比较,分档打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3) 商务部分 F3评分标准(满分30分) 售后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 1)售后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其中包含软件日常维护、软件故障应急处理预案、故障响应时间、运维服务期满后的维护工作、违约责任,共五项内容,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的得10分;方案中以上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内容存在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6分) 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6分) 投标人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其中包含对项目履约过程中各工作环节的服务质量承诺、保证措施,共两项内容,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各得3分;方案中以上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内容存在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 技术培训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4分) 3)技术培训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4分) 投标人提供技术培训服务方案,其中包含平台功能培训、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计划、培训效果保障措施,共四项内容,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的得4分;方案中以上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内容存在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 时间进度安排评审评分(满分4分) 4)时间进度安排评审评分(满分4分) 投标人提供时间进度安排,其中包含平台开发进度安排、安装调试安排,共两项内容,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得4分;方案中以上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或内容存在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 项目负责人评审评分(满分1分) 5)项目负责人评审评分(满分1分) 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信息表》及相对应的人员资料,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在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软件开发类项目)中具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经验的有效证明,其中应明确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无人员或项目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 驻场实施服务评审评分(满分2分) 6)驻场实施服务评审评分(满分2分) 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3人提供现场驻场服务得1分。增加1人得1分。 注:提供《驻场人员信息表》及相对应的人员资料,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服务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软件开发类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其他能证明该驻场人员经验的有效证明,其中应明确体现出驻场人员姓名),无人员或项目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评审评分(满分2分) 7)根据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评分,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2分。未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运维服务评审评分(满分1分) 8)运维服务评审评分(满分1分) 终验合格后,投标人提供2年或以上免费运维服务得1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承诺函。 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比较,分档打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投标产品中提供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顺序推荐。若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顺序排列相等,则评标委员会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企业 2.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5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1.6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 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4.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产品认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或可直接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5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列入品目清单内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3.评审标准 3.1符合性评审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评分标准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程序 4.1符合性评审 依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4.2详细评审 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1)按本章第3.2.2(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 (2)按本章第3.2.2(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 (3)按本章第3.2.2(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 (4)按本章第3.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 4.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3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4.2.6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 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4.4评标结果 4.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4.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4.4.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4.5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II II I I XXIV XXIV I I 41 41 56 56 65 65 76 76 86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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