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8-06
项目名称: 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QCG25010
招标公司: 惠州市第一中学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QCG2501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8.68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第 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加强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洗衣房的 日常管理,保障其日常运行,提高在校师生的膳食质量和生活水平,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 计划面向社会采购后勤保障服务,为期1年,采购预算9886800.00元。本项目两个校区服 务人员数量总计暂定146人,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调配为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在校师生 数量进行调配,以实际服务人员数量结算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 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 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采购 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应的声 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 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 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 目 采购项目编号:TQCG250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886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 目):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9886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 目 1.00 (项) 详见第二章 9886800.00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 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 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采购 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应的声 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 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 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1)《领取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一中学金山湖校区和 江北校区食堂等部门工作人员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和提交时间),除《领取文件登记表》以外,每页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第一中学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体育南路3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第一中学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体育南路3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hztq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