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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8-05

项目名称: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JZC2025-G1-00973-YZGF-1016

招标公司: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淋浴器输入输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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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Q53DX0W25001324 项目编号:QJZC2025-G1-00973-YZGF-1016 采购人: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 招标文件 部门:招标五 部 项目名称: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编制:田俊杰 校核:倪粒桑 采购人: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批准:张林秀 招标编号:Q53DX0W25001324 日期:2025.08 版次:01 目录 4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一、总则 11二、招标文件 12三、投标文件 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五、开标与评标 18六、中标结果 18七、其他事项 20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20 合同条款前附表 2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0开标一览表 31一、资格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 35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37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8二、商务部分 38投标函 39货物分项报价表 40中小企业声明函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5商务条款偏离表 46配置清单 47售后服务承诺书 48投标人信息表 49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50三、技术部分 50技术规格偏离表 51技术文件 52技术支持资料 53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54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6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67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7评标方法前附表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6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5-G1-00973-YZGF-1016 项目名称: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185 最高限价(万元):2185 采购需求:包号001: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1台,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预算金额:1430万元;最高限价:1430万元;包号00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系统,1台,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预算金额:542万元;最高限价:542万元;包号003:眼前节测量评估系统,1台,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预算金额:110万元;最高限价:110万元;包号004:生物力学眼压计,1台,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预算金额: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包号005: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台,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预算金额:28万元;最高限价:28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包号001: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包号00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系统: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包号003:眼前节测量评估系统: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包号004:生物力学眼压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包号005: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0506:00至2025-08-12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609:30(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西苑小区5栋20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评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云南壹证通CA联系方式: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西路289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5339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俊杰、吕舜屹、倪粒桑、张林秀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2.1 采购人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Q53DX0W25001324 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3.2 交货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供货。 交货地点: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4.4 是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是■否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7.1 投标文件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18.1 分包 ■本项目不得分包。 □本项目中,可以分包。 22.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2.2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2.3 投标文件的退还 不予退还 23.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5.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见第七章“评标方法” 30.1 履约担保 ■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4.1 备选方案 不接受 34.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省级政府采购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入库申请。 2、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 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全信息数电发票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收票人邮箱号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数电发票开具手续,或将以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到项目负责人邮箱,由项目负责人代为开具。邮箱地址:970548241@qq.com。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所列货物。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3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4.3.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3.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标前。 4.3.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4.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说明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投标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询问 6.1投标人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质疑 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函在质疑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提出质疑的日期按交邮日期计。 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7.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部门:招标五部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7.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投诉 8.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构成 9.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第七章评标方法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推迟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号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3.1.1开标一览表;13.1.2资格证明文件;13.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提供的格式完整地编制。 14.2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15.投标报价 ★ 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5.2投标人须就“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中的所投包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 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随机备品备件、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商务要求的价格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不得调整。 15.4货物的出厂价 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采购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15.5进口组部件、元器件或全进口产品的全部费用须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并注明进口件的原产地,交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6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 15.7技术服务费用 包括:设计联络费用、现场服务(包括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 16.投标货币 16.1本项目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7.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8.分包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及加密。 ★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 20.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2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2.1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2.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 2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2.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 22.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23.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3.3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 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资格审查 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2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后补、修正。 24.3澄清情形如下:(1)在资格审查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资格审查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评标 25.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5.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专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5.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5.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5.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第19、26.5、26.6条款及规定的情形,将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重要技术参数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9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25.8款规定处理。 26.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6.3出现26.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中标结果 27.中标人的确定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8.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履约担保 30.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30.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0.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 七、其他事项 31.采购代理服务费 31.1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0.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0.25%。 31.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2.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2.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3.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供货。 2)交货地点: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2. 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3. 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 (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 政府采购合同 (电子交易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 (自编号,如有) 甲方:乙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甲方: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编号为“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的公开招标 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总价及付款方式 1.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设备型号 产地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总价格(大写):交货价格:以上价格为中国云南到达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价,合同货币:人民币,包括一切运费、保险及税费、报关手续费。并包含吊装、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费用。 1.2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最长不超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年。 1.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原则上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事项后按程序无息退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或隐瞒设备缺陷;2)未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导致项目延期、功能缺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等;3)擅自转包、分包的;4)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损失(如安全事故等)。 3.乙方完成验收工作,履行完相关培训工作后,可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相关事宜。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范围 2.1交货时间:_________。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处理。 2.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3交货范围:合同约定的主机以及附件清单上所有产品(含随机资料、软件等)以及配套附属设备(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并满足甲方需要)。 2.4随机资料包括原产地证明、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第三条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免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不另计费)。 第四条验收及验收标准 4.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开箱、清点所有货品。符合后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若开箱、清点发现货品不相符合的,乙方必须更换。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2实质性操作验收: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检验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或使用。 4.3一般性项目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在验收书上签字。 第五条保修条款 5.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全新的合格货物,且没有任何质量瑕疵。 5.2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5.3本项目的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保修等事项,请乙方根据双方约定以附件方式附在本合同后。 5.4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第六条配套设备、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乙方同时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消耗品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 第七条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乙方同时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含易损件)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8.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培训所需的场地。 8.2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设备科工程师及乙方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移交工作。 8.3甲方负责按甲方的工作程序,组织设备试用后的验收工作。 8.4甲方负责在设备验收合格及全部相关手续办妥后,按本合同所约定的付款程序付款并依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负责完成供货和其他义务,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原装(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证明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设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全部实行三包;设备及主要部件的免费保修期见本合同5.2款,自设备交付甲方且正常运行之日起算,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保修期后,优惠收取成本费维修;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派原厂认证合格专业工程师到达甲方进行现场维修,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在2天内保证修复,若在2天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无条件提供相同型号设备给用户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同时,保证购买时软件为最新版本,已有软件乙方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对用户无条件开放维护密码;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每三个月定期随访一次。 9.2乙方确保所供进口设备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能够满足甲方使用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文操作说明书。 9.3乙方保证:甲方在设备及配件(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9.4乙方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9.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验收。 第十条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5于 天的设备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至使用人员及工程师能完全掌握使用方法,独立完成操作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 第十一条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或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的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电话: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如乙方所交设备(含选购件)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则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含选购件)、解除本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在设备(含选购件)验收后的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按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承担维修义务,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设备(含选购件),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2.3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仅指自然灾害、战争)外,如乙方逾期交货或安装调试逾期,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4保修期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则甲方有权拒付尾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5如乙方出现除上述12.1—12.4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违反保证与承诺义务,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6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作为对乙方的损失赔偿。 12.7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所导致的违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取得甲方的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澄清。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小写: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格式3: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格式4: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内容自拟),并按附表(投标人在职人员情况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4-1:投标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 注: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投标均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5: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部分 格式1:投标函 致: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参加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在(交货期) 完成交货。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 (若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提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2:货物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 货物名称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制造商名称、国别 品牌 型号和规格 制造商规模类型 制造商授权 数量 (1) 单价(元) (2) 合计(元) (3)=(1)*(2) 备注 1 2 3 4 总计(元):注: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采购标的物清单”中的采购货物,按顺序逐项报价并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不得删除或修改本表要求填报的内容,否则评委可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本表填报报价应当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报价”要求的所有报价。 3、在“制造商授权”列中填写授权主体的名称。若多级授权的,须填写从制造商到投标人的完整授权路径;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的,不用填写该列。 4、在“制造商规模类型”列中如实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填报的制造商规模类型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规模一致,若出现内容矛盾、前后不一致的,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只能勾选一种类型);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只能勾选一种类型);……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投标人须根据制造商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4.若采购项目包含多个标的物的,须按第五章“采购标的物清单”逐项将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格式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 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本表。 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交货期、交货地点、定价方式、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要求。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说明 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 (页码及条目号等) 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7:配置清单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列出投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必须包括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响应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硬件产品、第三方产品及相关服务。配置清单必须包含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8 售后服务承诺书 (由投标人按《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及要求自行分别填写)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9:投标人信息表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性质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注册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基本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 经营范围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 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 备注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10: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格式自拟。 三、技术部分 格式1: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条款,认真填写本表。 技术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产品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 偏离 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 注:1、上表中“偏离”一列,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 一列中写明投标产品实际的技术参数。 2、上表“序号”一列,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 3、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无技术支持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 4.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或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2:技术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制造商的生产能力、主要加工机具装备等)概述;2.货物重要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原材料选择、设计(使用)寿命;外购/外协件制造厂、产地等;3.货物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储存及试车等拟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方式等;4.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计划及说明;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5.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技术方案的调整、设备配置及功能等);…… 格式3:技术支持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格式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技术部分资料,格式自拟。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一) 采购标的物清单 包号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001 1 是 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1 台 1430 1430 002 2 是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系统 1 台 542 542 003 3 否 眼前节测量评估系统 1 台 110 110 004 4 否 生物力学眼压计 1 台 75 75 005 5 否 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1 台 28 28 (二) 核心产品:包号001: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包号00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系统;包号003:眼前节测量评估系统;包号004:生物力学眼压计;包号005: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三) 采购标的物所属:工业 说明: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无技术支持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二、技术要求 包号001: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1.治疗选项需包含:微小切口透镜取出术、Flap、角膜移植三个术式功能 2.智能辅助系统 2.1.具备中心导航定位:可自动识别中心并实时连线导航 2.2.具备眼球自旋补偿:以1°为增量旋转至最多20° 3.激光参数 3.1.激光波长:1043nm至1050nm 3.2.最大输出功率≤760mW 3.3.脉冲时间220-580fs 3.4.发射频率≥2MHz *3.5.激光扫描时间:透镜制作扫描时间≤10秒 *3.6.角膜瓣制瓣时间≤5秒(角膜瓣直径≥8.0mm) 4.扫描模式:螺旋式扫描(环形扫描),上下层连续扫描无间断 5.机械臂 5.1.配备激光机械臂:内置治疗摄像头,用于在治疗期间观察治疗过程 *5.2.配备显微镜机械臂:内置显微镜及裂隙投影器,用于术中实时观察 6.微小切口透镜取出术参数 6.1.角膜帽直径:6.00mm至9.70mm 6.2.角膜帽厚度:100μm至160μm 6.3.开口位置0°至360° 6.4.切口大小:≤2mm 6.5.角膜帽边切角度:45°至135° 6.6.开口数量:≤2个 6.7.微透镜直径:5.00mm至8.00mm 6.8.微透镜基底(最小边缘厚度):10μm至30μm 6.9.微透镜边切角度:90°至135° *7.微小切口透镜取出术治疗范围:球镜-0.5D至-10D,柱镜0.25D至5D 8.具备激光制作角膜瓣Flap功能 8.1.角膜瓣形状:圆形 8.2.角膜瓣厚度:80至220um 8.3.角膜瓣直径:7.00mm至9.70mm 8.4.角膜瓣边切角度:45°至135° 8.5.角膜瓣蒂位置:0°至360° 8.6.角膜瓣蒂角度:30°至330°(最小长度2mm) 9.环形切削角膜移植参数 9.1.可以将微小切口透镜取出术扩展为飞秒制瓣Flap 9.2.深度:80μm至240μm 9.3.环切外径:5.00mm至9.70mm 9.4.蒂位置:0°至360° 9.5.蒂角度:30°至330° 9.6.边缘切削角度:45°至135° 9.7.环切内径:4.00mm至9.69mm 9.8.上部深度:60um至240um 9.9.下部深度:80um至260um 10.一次性使用负压吸引透镜 10.1.计算机自动控制一次性使用负压吸引透镜 10.2.弧形曲面设计,符合人体角膜生理形状 10.3.角膜负压吸引透镜≥4种型号可选择 11.可视化操作 11.1.规划屏:内置摄录像系统,自动录制手术过程,全程实时回看 *11.2.治疗屏须具备:顶视摄像头画面;侧视摄像头画面;激光治疗摄像头画面;显微镜摄像头画面 *11.3.全程垂直可视:手术全程在全视野显微镜下垂直观察操作,无倾斜视差。 12.内置手术显微镜 12.1.放大系数0.4/0.6/1/1.6/2.5 12.2.物镜放大系数≥0.7x 12.3.目镜≥12.5x 12.4.滤光片:视网膜保护滤光片;无滤光片;蓝色滤光片;黄色滤光片 *12.5.具备内置摄像头:手术全程在全视野显微镜下观察操作;且实时回放 13.裂隙照明 *13.1.内置裂隙光源LED 13.2.裂隙宽度:裂隙1≤0.3mm/裂隙2=0.7mm 13.3.裂隙长度≥11.0mm 14.摄像及安全传感器 14.1.监控摄像、侧视摄像、治疗摄像、显微镜摄像 14.2.前侧碰撞传感器、后侧碰撞传感器、防撞条 15.环境灯:环境照明灯≥8个颜色可选择切换 16.不间断电源:内置不间断电源 17.启动时间:启动阶段持续时间:在高于20℃的室温下≤10分钟 18.运行环境条件 18.1.温度+18~+25℃ 18.2.湿度30%至75% 19.配备电动手术台 19.1.电池充电:额定电压100–240VAC;额定频率≥50Hz 19.2.蓄电池:电池容量≥22Ah;19.3.载荷:最大载荷≥250kg;头段最大载荷≥30Kg 20.配置清单 20.1.主机1台 20.2.脚踏控制面板1套 20.3.脚踏开关1套 20.4.微创全飞秒手术模块1套 20.5.医生手术椅1把 20.6.手术床1张 20.7.内/外置不间断电源1套 20.8.手术器械1套 20.9.眼科数据管理与可视化平台1套 包号00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系统 1.激光类型:氟化氩准分子激光。 2.具备触摸屏显示器。 3.激光波长:≥193nm。 *4.光斑直径:≤0.54mm。 *5.治疗频率:≥750Hz。 6.扫描方式:飞点扫描。 7.眼球跟踪频率:≥1000Hz。 8.具备眼球跟踪系统 9.眼球跟踪维度:≥6维跟踪。 *10.有静态和动态眼球自旋控制系统。 11.具备虹膜识别功能。 12.具备自动瞳孔中心定位跟踪功能。 13.具备Kappa角自动调整功能。 14.具备Re-lift功能。 15.支持自动能量密度水平调节。 16.≥五档变倍手术显微镜 *17.可选手术方式:TransPRK,TransPTK,PRK,PTK,LASEK,LASIK,Femto-LASIK。 18.具备碎屑清除功能 19.具备老视治疗模式 20.配置清单 20.1.ArF准分子激光器:飞点扫描准分子激光,超高斯分布激光光斑。 20.2.高速多维眼球跟踪系统:1050Hz眼动跟踪系统,高级眼球旋转矫正装置、高级眼球旋转控制装置(静态眼球自旋控制、动态眼球自旋控制)、眼动跟踪模块 20.3.光学系统:≥五档变倍手术显微镜 20.4.颗粒吸收系统喷嘴 20.5.激光能量测试系统:PMMA板、用于能量测试的HS箔和校准相纸 包号003:眼前节测量评估系统 一)、专业用途:屈光手术术前术后检查 二)、基本参数:*1.测量数据点达≥130000个 2.具有可调节固视标,引导屈光不正患者 3.自动化采集,扫描速度≥100帧/2秒 *4.三维眼位监控,体现X、Y、Z轴及眼动监控参数 *5.单一原理获取原始数据,确保前后表面所有数据点一一对应 6.具有角膜前、后表面高度图 7.具备眼前节断层图像,可观察眼前节形态 *8.基于角膜光学特性的人工晶状体优选,针对非球面、散光、多焦点晶体提供不同术前规划方案 9.全角膜波前像差分析 10.角膜屈光力四维分析 *10.1提供全角膜屈光力、净屈光力、模拟屈光力 *10.2提供1~8mm范围角膜屈光力 10.3计算模式可选区域和环 10.4计算圆心可选瞳孔中心和角膜顶点 *11.角膜光密度软件 *12.晶体核密度分级,客观量化白内障严重程度 13.圆锥角膜诊断功能:*13.1.早期圆锥角膜软件:根据圆锥角膜疾病特点,基于高度数据和厚度数据联合判断圆锥风险,且具有中国人数据库 13.2.圆锥角膜传统分级法:根据角膜前表面曲率数据综合判断典型圆锥等级 13.3.圆锥角膜ABCD分级法:综合考虑角膜前、后表面数据、厚度数据以及最佳矫正视力的全球最新分级法,客观评估圆锥角膜严重程度 *13.4.进展分析软件:基于圆锥角膜ABCD分级方法评估可疑圆锥角膜或圆锥角膜是否存在进展,指导圆锥角膜随访及治疗 *14.五本及以上圆锥角膜诊断参考教材 15.可提供圆锥角膜病例管理小程序 16.具备基于角膜厚度的眼压校正功能 *17.圆锥角膜联合分析:能够与角膜生物力学设备联机得到综合指数TBI,提升圆锥角膜筛查准确性 18.配置清单 18.1.旋转式摄像头:主机内置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器1套 18.2.高分辨率瞳孔相机1套 18.3.头托和下颌托1套 18.4.防尘罩1套 18.5.应用软件系统1套 18.6.软件套包,包括不限于:总览图、早期圆锥角膜筛查软件、四屈光图、双眼对照报告、圆锥分级评估软件、圆锥进展分析软件、角膜光密度软件、眼前节异常参数筛查、瞳孔直径及角膜直径测量、眼压校正软件、白内障术前报告、全角膜波前像差、角膜屈光力分布图、客观晶体核密度分级及3D白内障分析、用户自助查询系统 18.7.数据处理系统1套 18.8.电动升降台1套 包号004:生物力学眼压计 一)、专业用途:测量真实眼内压,同时反馈角膜生物力学特性,联合筛查圆锥角膜 二)、技术参数:具体参数:1.扫描速率≥4000帧/秒 2.扫描宽度≥8mm 3.非接触式测量 4.提供眼压结果 *5.可获取生物力学校正眼压 6.具备3D追踪和自动拍摄功能 7.角膜断层图像实时观察 8.支持视频慢速回放 9.具备角膜厚度测量功能 10.可测量角膜最大变形幅度 11.可记录角膜在形变过程中任意时刻的运动速率 12.可记录角膜在气压脉冲下的形变时间 *13.具备角膜硬度参数 *14.标准生物力学报告,具备生物力学人群数据库,含多参数标准差分析,可获取正常范围,并具备生物力学指数,直接提示生物力学正常与否 *15.生物力学/断层扫描地形联合评估报告,可导入断层地形设备数据进行联机分析 16.配置清单 16.1.高速动态相机:内含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器(4000帧/秒)1套 16.2.集成液晶触摸显示屏1套 16.3.头托和下颌托1套 16.4.数据线和防尘罩1套 16.5.应用软件系统1套 16.6.分析软件,包括不限于:空气动力学眼压值、生物力学校正眼压、非接触角膜厚度值、角膜最大形变幅度(垂直和水平)、角膜实时速率(包含最大回弹速率)、压平1压平2时间及图像、硬度系数、标准生物力学筛查报告、生物力学/断层地形联合评估报告 16.7.数据处理系统1套 16.8.电动升降台1套 包号005: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序号1:4K内窥镜摄像系统 1)视频输出:1个HDMI2.0接口,支持≥3840x2160像素(4K)视频输出(支持12位不低于1亿色BT2020);1个3G-SDI接口,支持≥1920x1080像素(UHD)视频输出;1个DVI接口,支持≥1920x1080像素(UHD)视频输出;3个USB3.0接口(背板2个,前面板1个);1个网口;2)垂直扫描率:≥60Hz,恒定≥60帧;3)信噪比≥33dB;4)图像分辨率:≥3840×2160P,感光芯片≥1/1.8英寸,逐行扫描8MPIXCMOS传感器;5)图文处理功能:支持USB3.0进行图像存储(移动固态硬盘或U盘),摄像自带4K图像录制、播放、存储功能;6)手术模式:关节镜、椎间孔镜、耳鼻喉镜、宫腹腔镜、泌尿镜。 7)图像延迟:主机图像延迟≤100ms;8)主机支持手动白平衡,自动背光补偿功能,曝光模式根据手术模式可编辑;9)支持一键拍照、一键图像放大、录像功能和图像冻结;10)主机具有亮度调节、对比度调节、饱和度调节、锐利度调节、数字降噪及动态范围调节功能;*11)支持图像的信息集成、手术设备参数、存储图像预览和手术视频播放。主机界面采用一体化全触屏式智能操作,LCD液晶显示屏。 12)内置光源亮度可调节,调节范围1-50;13)光源使用有计时功能,光源显色指数实测值≥90;*14)寿命:≥30000小时;15)色温:3000K~7000K;16)光源功率≥90W;*17)接口:适配Wolf、STORZ接口;18)光通量:≥900lm 序号2:4K摄像头 1)4K摄像头IPX7防水性能,可低温等离子或擦拭灭菌;2)采用CMOS图像传感器技术,尺寸≥1/1.8英寸;3)按键功能(自定义):功能有白平衡、冻结、翻转、拍照、录像等;4)支持HDR成像和低照度成像;5)数码变焦:开机无放大,最多支持≥9级别;*6)摄像头材质为钛合金,硬质氧化损;7)扫描方式及采集分辨率:逐行扫描,单幅图像分辨率为:≥3840×2160P;8)标准C型卡口,可连接任何硬镜。 序号3:4K光学镜头(定焦) 支持可低温等离子灭菌 序号4:≥32寸4K监视屏 1)显示器≥32尺寸;2)分辨率≥3840×2160;3)防眩光防护玻璃,触控按键;4)最高亮度≥700cd/m2,对比度≥1400:1;5)显示颜色≥1.07B;序号5:台车 1)静音万向轮;2)可调节托盘;序号6:光源光缆 1)长度≥3m;2)支持高温高压灭菌,Steris和Sterrad灭菌;序号7:关节内窥镜 1)直径:4.0mm;2)工作长度长度:175mm;3)视场角:30°;4)视野:超广角;5)角分辨率≤5°/(光学工作距离4mm);6)不锈钢外壳无涂层,对人体无害、使用寿命长;7)内置热敏弹力避震系统,降低光学镜柱损耗;8)含光学放大器和滤光器,减少热量,增加导光效果 9)采用激光焊接技术,密封性强。10目镜与镜端采用高品质蓝宝石镜面,无腐蚀性。 11)目镜与镜端均可拆卸,以降低维修成本;12)配双阀外鞘,圆锥形闭孔器。 13)可高温高压消毒。 序号8:镜鞘 双阀大流量,≥2个旋转活塞,直径6.0mm,30° 序号9:穿刺锥(钝头) 穿刺锥(钝头),直径4.2mm,长度180mm 序号10:图文工作站 1)支持触摸输入手术信息,采用一键录像、暂停、停止、采图、直播推流,视频和图像按日期、姓名保存管理;2)视频编码方式为H.264、H.265,视频文件格式:MP4、FLV,图片格式:JPG;3)内置2TB硬盘驱动器,录制4K画质影像≥150小时;4)支持设置录像文件大小、录像时间、不分段进行视频文件分段;5)支持4K高清输入分辨率:HDMI2.0接口,≥3840*2160、1920*108050/60Hz;6)支持4K输出接口:HDMI、DP;7)具有USB3.0接口,支持NTFS、FAT32、exFAT格式移动硬盘,文件导出≥100Mb/s,三、商务要求 1、包号001: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整机质保期≥3年,设备使用年限8年,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护,只收取维修成本费,质保期内每年设备维护保养次数不低于4次,质保期内保养所需耗品免费,软件免费升级。 包号00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系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整机质保期≥3年,设备使用年限8年,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护,只收取维修成本费,质保期内每年设备维护保养次数不低于4次,质保期内保养所需耗品免费,软件免费升级。 包号003:眼前节测量评估系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整机质保期≥3年,设备使用年限8年,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护,只收取维修成本费,质保期内每年设备维护保养次数不低于4次,质保期内保养所需耗品免费,软件免费升级。 包号004:生物力学眼压计,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整机质保期≥3年,设备使用年限8年,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护,只收取维修成本费,质保期内每年设备维护保养次数不低于4次,质保期内保养所需耗品免费,软件免费升级。 包号005: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整机质保期≥4年,设备使用年限6年,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护,只收取维修成本费,质保期内每年设备维护保养次数不低于4次,质保期内保养所需耗品免费,软件免费升级。 2、有专业维修工程师及技术人员,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仪器发生故障电话报修时,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不能解决问题时,专业维修工程师及技术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仪器进行维修。 3、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服务。 4、培训方式:现场培训,在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按院方要求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直到操作人员会使用为止。 5、每年提供至少2次用户巡回服务,并且每次都有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 6、投标人如果不是核心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每一级别的授权。 ★7、系统对接承诺:若设备使用需要接入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即(PACS/HIS/LIS等),需与医院在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直至科室可以全部正常使用,如有对接所需费用及服务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后补、修正。 评审内容及标准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2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程序 评审内容及标准 3.1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无串通投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⑦其他围标串标的情形”。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2 详细评审标准 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 技术部分F1:满分50分。 商务部分F2:满分20分。 投标报价F3:满分30分。 3.3 详细评审标准 3、技术部分 评审F1 (满分50分) 包号001: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满分49分)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15 分,“*”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 分,否则不得分。 b.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非“*”技术参数共34分,“1至6”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否则不得分;“8至12”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否则不得分;“13至19”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否则不得分;“20”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7分,否则不得分;包号002: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满分49分)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32 分,每一项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得8 分,否则不得分;b.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非“*”技术参数共17 分,“1、2、3、6、7、8、9、11”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 分,否则不得分;“12、13、14、15、16、18、19”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 分,否则不得分;“20”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 分,否则不得分;包号003: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满分49分)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15 分,“*”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 分,否则不得分。 b.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非“*”技术参数共34分,二)中“2、3、6、7”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否则不得分;二)中“9、10、13”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否则不得分;二)中“15、16”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否则不得分;二)中“18”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7分,否则不得分;包号004: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满分49分)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32 分,每一项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得8 分,否则不得分;b.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非“*”技术参数共17 分,二)中“1、2、3、4、6、7、8”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 分,否则不得分;二)中“9、10、11、12”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 分,否则不得分;二)中“16”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 分,否则不得分;包号005: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满分49分)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a.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32 分,每一项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得8 分,否则不得分;b.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中,非“*”技术参数共17 分,“序号1、序号2、序号3”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 分,否则不得分;“序号4、序号5、序号6、序号7”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 分,否则不得分;“序号8、序号9、序号10”项内非“*”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 分,否则不得分;2)节能、环保产品评分(满分1分) 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得0.5分,环保产品的得0.5分。 4、商务部分 评审F2 (满分20分) 1)商务指标响应评分(满分7分)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商务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交货期、交货地点、定价方式、付款方式、交货方式、履约保证金等,每出现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不得分。 2)质保期评分(满分2分)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有设备每增加一年(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不计)加1分,加到满分为止。 3)售后服务能力及方案评分(满分6分) 提供了详细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编制的售后服务计划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针对性合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了完善可行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的技术服务团队专业结构合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专业性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的服务响应及时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4)培训方案(满分5分) 投标文件中有详细具体的培训方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培训目标明确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培训计划详细具体明确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培训方式实用多样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培训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5分。 5、投标报价 评审F3 (满分30分)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该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该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30 即:F1=[C/(B1,B2,…,Bn)]×3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 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重要技术参数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 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 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2.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2.4.6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3 A020202 投影仪 4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5 A020519 泵 A02051901 离心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6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A02052305 空调机组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99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7 A020601 电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8 A020602 变压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9 A020609 镇流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0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101 电冰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203 空调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301 洗衣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8 热水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 11 A020619 照明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2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13 A020911 视频设备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14 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 A060805 便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6 A060806 水嘴 17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18 A060810 淋浴器 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1 环境标志产品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3.评标程序及标准 3.1符合性评审 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1.2算术性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1.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 3.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3.2.3价格部分(F3)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1)和商务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 59 _1234567890.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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