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岭口路999号的游泳馆及院落三年租赁权
- 2025-08-05
项目名称: [南昌市本级]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岭口路999号的游泳馆及院落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JY25JX01018284
招标公司: 南昌市第十九中学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项目编号: JY25JX01018284
项目名称: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岭口路999号的游泳馆及院落三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岭口路999号的游泳馆及院落三年租赁权,挂牌价40,351.00元/月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2025年08月0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8月18日
延期处理方式: 1.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 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岭口路999号的游泳馆及院落三年租赁权,挂牌价40351元/月(即48.4212万元/年),交易保证金:10万元。
二、项目概况
招租标的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岭口路999号,租期为3年。游泳馆共2层,其中一楼的建筑面积为1583㎡,二楼为326㎡,另有院落429㎡,共2338㎡。
三、标的当前租赁状态:原运营方正在经营中,经营期限至2025年8月31日止。本项目无优先承租权人。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 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出租;
2.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申请承租前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样本)》。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简介。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冲抵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并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经纪佣金,并由出租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关于优先权及其行使的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承租方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下简称优先权)。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包括网络竞价和拍卖)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竞买人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竞买资格将不能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意见为准,如有否决意见将通知意向竞买人(信息披露期满日至网络竞价开始期间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允许意向竞买人书面申辩,但是否采信认定以评审小组意见为准。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承租方要求
1.承租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游泳馆经营。项目竞得人在与南昌市第十九中学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出具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或其他相关证书。
2.承租方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配备专业的游泳教练、救生员及其他必要的工作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承租方应当购买游泳馆公众责任险(保额不限)。
4.承租方应当制定完善的游泳馆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事件处理预案,明确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职责。
5.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租赁核心条款
1.标的的面积、新旧及设施设备(见清单)的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招租和交付,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实际交付以标的物的现状为准,是否存在偏差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自行详细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现有及潜在瑕疵。
2.本次招租租期3年,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不计算在租期内)。标的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缴清租赁履约保证金和首笔租金。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未能按期签订的,合同期和租金自标的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合同签订延误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方可取消竞得人的承租权,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相关费用后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不予退还。
3.承租方根据最终竞得价按年度支付租金(一次支付12个月的租金),租金每年递增1%。此外,承租方还需支付相当于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在无欠缴租金、无事故及其他费用的情况下无息返还;因承租方提前退租或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应提前7天以上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4.在标的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补充添置和配备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自费负责补充完善。请意向承租方特别注意,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设施设备仅限清单上列明的内容(以现状为准),且部分设施设备存在老旧、损坏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期间自行确认。标的内老旧和损坏的设施设备承租方可自行自费维修,也可以重新购置用于替换损坏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重新购置的用于替换老旧损坏设施设备的新装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且承租方不得私自处置被替换的原设施设备,如需搬运或拆除的,应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的出租方设施设备损坏或遗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5.标的内现有的且不在清单内的设备为原承租方购置,标的成交后竞得人可自行和原承租方洽谈收购事项,协商不成的,原承租方有权自行拆除和处置其持有的设备。
6.游泳馆经营需要办理的各项经营手续和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手续和证件能否顺利办成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出租方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竞拍前详细了解经营所需手续的办理要求。因经营手续无法办理导致游泳馆不能正常开业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如承租方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与安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承租方在游泳馆开业之前,应向南昌市第十九中学递交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馆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运营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劳动合同、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众责任险保单等,经出租方审核备案后方可开业运营,否则承租方不得营业。承租方最晚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出租方审核备案,逾期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由此所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场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水电、卫生、物业等事项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9.承租方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安装水表、电表等,并根据每个月的数据向出租方支付水费和电费。水电费单价以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为依据。
10.承租方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指出却不及时整改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支付的履约与安全保证金中进行罚款。履约与安全保证金不足首年2个月租金时,承租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足。
11.承租方不得在标的内经营或售卖可能影响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物品。
12.承租方应当优先满足南昌市第十九中学师生对游泳馆的使用需求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承租方给予南昌市第十九中学师生的优惠价不得超过市场价的40%。
13.承租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污水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及计费依据请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
14.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在交还标的前应完成垃圾清运,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购置的用于替换游泳馆原有老旧、损坏设施设备的新装设施设备不得拆卸拆除,承租方添置的其他可移动财物可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出租方或新承租方收购。
15.未经出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标的或改变租赁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与安全保证金和已缴租金作为违约金。
16.如遇因举办赛事、相关活动或政府行为,需要征用标的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将租赁场馆提供给政府或出租方指定的单位使用。
17.招租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
18.项目交易费用:
①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按租赁经营期租金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由竞得人承担。
②产权交易佣金按租赁经营期租金成交总价的1%计算,由竞得人承担。
③交易手续费、交易佣金、竞价服务费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拍卖项目的报名可以不使用数字证书。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产权经纪公司:南昌南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杨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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