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8-02
项目名称: 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QJXG-2025-15
招标公司: 内蒙古艺术剧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QJXG-2025-15)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一、招标条件本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1万元, 招标人为内蒙古艺术剧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将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递交至清嘉(内蒙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qjxgzbb@163.com邮箱, 经工作人员核对, 资料齐全, 向其发出电子版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E座626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E座626七、其他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QJXG-2025-15(项目编号),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100%, 金额为610000元, 采购人为内蒙古艺术剧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及内容:2025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友谊的彩虹》文艺演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2日至2025年08月0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将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递交至清嘉(内蒙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qjxgzbb@163.com邮箱, 经工作人员核对, 资料齐全, 向其发出电子版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E座626纸质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E座626。 七、其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此项目, 则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项目名称、④项目编号);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3、供应商信息表(包括①供应商全称、②联系人、③联系电话、④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注:如供应商采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则供应商提供的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 整体扫描为pdf格式提交, 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 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 八、监督部门内蒙古艺术剧院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艺术剧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甲16号联系人:海岩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清嘉(内蒙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E座626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艺术剧院。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艺术剧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甲16号联系人:海岩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清嘉(内蒙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E座626联系人:王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qjxgzbb@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