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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8-02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CZB-2025-D13

招标公司: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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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HCZB-2025-D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 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大 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15000000.00元/年(具体采购金额以采购 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负责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提 供工作日期间的早餐、午餐、晚餐的食材提供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 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 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截止日前6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 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 审查人员于开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 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 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售价:¥2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马安镇新群青水廖房屋501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马安镇新群青水廖房屋501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5-D13 项目名称:2025- 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容:2025-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元 行业: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格式自拟)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 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 5、投标人携带《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备好全部资料到广东惠诚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马安镇新群青水 廖房屋501)进行购买。 注: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或符合性审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 健康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66号卓越东部蔚蓝海岸 联系人:温小姐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惠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马安镇新群青水廖房屋501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说明:本表仅作投标人报名使用,请投标人先填写打印《招标文件为发售登记表 》并盖公章,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口谈判口磋商口其他 二、投标人报名信息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报名日期 电子邮箱 地址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 件。 承诺 投标人代表: 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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