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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招标公告(二次)

  • 2025-08-02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GXTC-C-256800421

招标公司: 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地坪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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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GXTC-C-25680042)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珲春市一、招标条件本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763万元, 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地坪维修:本库2500平方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13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13时30分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公告七、其他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招标公告(二次)项目编号:GXTC-C-2568004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坪维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2.2规模:地坪维修:本库2500平方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最高投标限价:360763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下:承诺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完整; 承诺在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情形; 承诺不存在对项目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有关人员直接或变相行贿等违法违规情形, 在评标前不与评标专家私下接触; 承诺中标承建该项目后,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不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 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等与合同约定、投标文件一致; 承诺未经项目单位同意, 不发布项目敏感信息, 并做好保密工作。 3.11招投标过程中,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13时至2025年8月7日16时(北京时间, 下同)4.2获取文件方式:(1)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投标人信息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 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 请投标人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2)注册成功后, 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 邮件主题:GXTC-C-25680042+投标人全称。 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 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 将:⑴word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 否则, 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例:投标人简称+C-25680042文件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账号:30206098011151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过期不售,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3时30分, 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将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 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凡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 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址:珲春市合作区春景村联系人:孙纯涛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联系人:董雪飞、谭海峰、赵蕊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290、302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监督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纪律检查处联系人:张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纪律检查处。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址:珲春市合作区春景村联系人:孙纯涛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联系人:董雪飞��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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