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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5-08-01

项目名称: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KMZC2025-J1-01883-YNZZ-0052

招标公司: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血液核酸试剂人类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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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Z025-723 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J1-01883-YNZZ-0052 采购人: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 目录 1第一章采购公告 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7一、总则 71.项目概况 72.合格的供应商 83.供应商费用 94.采购文件的构成 95.采购文件的修改 96.采购公告期限和采购文件质疑 9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1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0.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2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2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加密及提交、开启 1212.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13四、竞争性谈判及评审 1313.竞争性谈判及评审 16五、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1614.定标 1615.成交(评审结果)公告 1716.成交通知 1717.签订合同 1718.付款方式 1719.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 1720.其他 18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 24第四章附件 25附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26附件二:报价一览表 27附件三:报价函 29附件四:谈判保证书 30附件五:谈判质量保证书 31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附件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4附件九: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5附件十:技术参数说明表 36附件十一:类似业绩表 37附件十二:供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 37附件十三: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 37附件十四:售后服务方案 38附件十五:履约承诺书 39附件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43附件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4附件十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5附件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6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章采购公告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Z025-723 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J1-01883-YNZZ-0052 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最高单价限价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 1 人类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试剂 1批 7.78元/人份 30 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预算金额用完为止,签订合同后分批供货,每次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试剂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声明函);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1.9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2025年8月6日下午23时59分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gc.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gc.html。 (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查看完整信息(紧急可拨查看完整信息)。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 (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1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远程开标解密:2.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报价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供应商提前熟悉智能开标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2.本项目远程二次报价谈判,请供应商提前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远程报价谈判操作。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二次报价、承诺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提交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项目整体采购,整体成交。 4.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 以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各供应商代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地址: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光路3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文瑞、余敏、张雪锋、叶瑞龙、赵梦蝶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原3标段只有2家供应商提交了投标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74号令”)第二十七条“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的规定,3标段依法申请变更了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 1.1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1.2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1.3交货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 1.4交货期:预算金额用完为止,签订合同后分批供货,每次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试剂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5到货后有效期:不少于8个月;▲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 ▲ 1.7付款方式:分批供货、分批付款(按试剂实际供货量分批支付货款,具体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 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2.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2.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声明函);2.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2.1.9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3.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供应商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代理费:按照《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云建招协〔2024〕58号)计算后下浮20%,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公司交纳。 4.采购文件的构成 4.1采购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的修改 5.1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若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5.2采购人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如:传真)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或签领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若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5.3为使供应商编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并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采购公告期限和采购文件质疑 6.1采购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均应以法律法规规定时效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书面质疑文件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所有内容;6.3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只能对采购文件一次性的提出质疑;6.4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要求签署、授权,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报价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产品)价格(含利润)、运费、保险、税收、培训、人员费用、代理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货物以外汇报价应有汇率、折扣以及最终人民币报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报价属无效报价。 7.2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7.3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7.4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数据、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 为准。 7.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制单位。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务必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 附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二:报价一览表 附件三:报价函 附件四:谈判保证书 附件五:谈判质量保证书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九: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十:技术参数说明表 附件十一:类似业绩表 附件十二:供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 附件十三: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 附件十四: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十五:履约承诺书 附件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十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内容列明) 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旦递交将不予退还,各供应商自行复制存底。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电子公章或由谈判委托代理人签章。 采购文件有格式要求的应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要求签章处签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 10.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0.1竞争性谈判保证书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竞争性谈判保证书》格式填写。 ▲10.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额:¥0.30万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户名称: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科创园支行 开户帐号:87查看完整信息 财务电话:0871—67278418 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注意:供应商在汇款或转账时请注明:“保YNZZ025-723”字 10.3未按上述10.2规定足额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0.4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在按要求支付了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10.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报价函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及提交代理服务费的;(3)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放弃成交资格且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加密及提交、开启 11.1不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2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对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1.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谈判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1.4本项目远程开标解密: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供应商提前熟悉智能开标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5推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应以网上公示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1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11.7逾期提交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解密开启。 12.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12.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可主动地或在采购人发布澄清补遗、更正时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12.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2.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相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四、竞争性谈判及评审 13.竞争性谈判及评审 13.1竞争性谈判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的原则。 13.2本项目将邀请相关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判。 13.3竞争性谈判会议程序:竞争性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竞争性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谈判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判→竞争性谈判小组按本项目规定评定成交的标准向采购人提交“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 在竞争性谈判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数据、价格和其它信息。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 13.4竞争性谈判会议纪律 (1)竞争性谈判期间的一切数据,包括竞争性谈判意见、竞争性谈判记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数据,均不得外传和泄露;(2)所有资料(包括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各种文字记录)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3)竞争性谈判期间,竞争性谈判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4)竞争性谈判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统一组织办理;(5)竞争性谈判期间,未经允许,竞争性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和采访竞争性谈判工作;(6)竞争性谈判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13.5资格审查 根据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进行审查,并做出资格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到下一步评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声明函);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1.9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13.6符合性审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1)未按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章的;(3)原则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或存在重大漏项的;(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5)未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单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单价的;(7)未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其它情形;(8)未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标注▲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的;(9)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7竞争性谈判内容:技术参数、服务、价格等。 13.8评定成交的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二次报价(二次单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若出现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现场投票表决,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3.9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报价评审时给予报价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审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 13.10监狱企业优先采购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13.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五、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14.定标 14.1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4.2所有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可否决所有响应并不作任何解释。 15.成交(评审结果)公告 15.1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5.2对本项目成交结果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只能一次性的提出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5.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若为谈判小组的责任,代理机构将不支付劳务费用)。 15.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保证金及样机(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代理机构有权不支持退还其保证金。 15.5不接受口头或电话质疑、不接受未经代理机构认可的传真件质疑,书面质疑须加盖公章,质疑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质疑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完整的联系方式等,否则将不予接受。 16.成交通知 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人的《采购结果确认书》进行公布并签发《成交通知书》。 17.签订合同 17.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第一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 17.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17.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且不支持退还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高的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17.4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8.付款方式 分批供货、分批付款(按试剂实际供货量分批支付货款,具体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 19.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 (1)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3)成交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 20.其他 其他内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 (自编号,如有) 甲方:乙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国产(进口)试剂采购合同 甲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招标编号为(YNZZ025-723)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序号 试剂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批) 单价 (元/人份) 总价(元) 备注 1 分批供货、分批付款 合同总价(大写):元整(小写元:¥ 元) 一、中标试剂项目信息:二、试剂质量技术要求:产品使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并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规范及说明”的要求。 1.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等资格证书,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乙方保证提供的试剂有合法的批件,试剂质量符合试剂标准等有关要求。供应进口试剂时,应随货附带加盖质量管理专用章印章等符合国家要求的进口试剂注册证,同批号的进口试剂检验报告或进口试剂通关单复印件,所供应的进口试剂必须有中文标识;提供的试剂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发票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完整。 4.乙方保证提供的试剂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试剂冷链运输要求,确保试剂质量。 5.乙方所供试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作为合法的试剂使用单位,应具备储存、保管该试剂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甲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的试剂质量发生问题时,由甲方负责。 三、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运输、配送等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后的统一交货价(含税)。如果本年度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交货的实际总数量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数量不一致,则应以实际交货的总数量计算合同总价(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 四、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 乙方在送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随附单证和资料,包括发货清单、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相关文件不全甲方可不予签收。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全国服务热线:云南联系人:联系电话: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交货,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每批次的交货通知后x 日内将该批次货物运送到甲方的指定交货地点并完成验收移交接手续。 2.交货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按照冷链运输的要求将试剂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配合甲方完成本批次试剂数量、冷链、资料等验收移交工作。 六、验收:1.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当场验收,如发现短少或包装损坏等,应及时告知乙方送货员。 2.乙方负责所供检验试剂按冷链标准要求运输,冷藏车或冷藏箱需具备温度实时监测、实时记录、实时打印功能。车载冷链箱自出库时刻起计算开启,到达甲方接收货物时,将运输过程中的冷链数据等材料提供甲方检查;试剂品名、数量、冷链数据记录等合格无误,甲方正常签收;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拒绝签收。 3.甲方的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对试剂质量和试剂安全等依法依规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若为进口试剂,甲方的验收还不排除乙方对试剂的进口手续和进口单证等均符合国家要求的保证责任。 七、货款的结算及账户信息 1.付款方式:按甲方签收单据中的数量进行统计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签收单据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的相应的价款(如果因政府资金审批时间长或批准后政府资金支付迟延等原因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对此予以理解,并无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付款进度计划:分批供货,分批付款。 3.账户信息 (1)甲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祥和街1189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呈贡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87查看完整信息 (2)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名称:公司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能及时交货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九、争议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1.合同书附件;2.成交通知书;3.乙方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 十三、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 第四章附件 附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封面需上传至政采云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Z025-723)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Z025-723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单价报价 (元/人份) 交货期 到货后有效期(月) 谈判保证金 备注 形式 金额(元) 1 第一次单价报价(大写):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 月 日 注: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总和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单价总和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此表上传至政采云报价文件部分及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附件三:报价函 致: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公司) 决定参加贵方代理的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723)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附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二:报价一览表 附件三:报价函 附件四:谈判保证书 附件五:谈判质量保证书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九: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十:技术参数说明表 附件十一:类似业绩表 附件十二:供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 附件十三: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 附件十四: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十五:履约承诺书 附件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十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内容列明) 二、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本次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单价报价 为:(人民币·元);2.遵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4.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递交截止时间后60日,在此期间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如果我方最终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保持有效。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四:谈判保证书 致: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书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723)提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保证。 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或供应商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权利:(1)从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2)发生违反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3)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成交后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本竞争性谈判保证书自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 后附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五:谈判质量保证书 致: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书作为 (供应商)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委托贵方组织的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723)采购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本保证书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质保期满为止有效。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723)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Z025-723 供应商名称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公司)地址 是否在云南具有分支机构及机构地址 注册资金 具有的经营资质证书情况 2024年营业额 企业在职员工数量及拥有职称情况 单位联系电话 邮编 其他情况说明 注:供应商详细填写此表中的内容,供采购人参考。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九: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声明函);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1.9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附件十:技术参数说明表 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Z025-723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原产地 制造厂名 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 响应文件技术指标参数、指标 偏离情况及 对比说明 备注 1 2 … 注:1.此表用于填写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所有内容,请逐项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该表,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偏离情况”请如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如有“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请逐一填写说明偏差。 注:根据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参数无要求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等支持应答。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十一:类似业绩表 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5年血液核酸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ZZ025-723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价(元) 1 2 3 4 5 6 7 8 … 注:提供近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情况,并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十二:供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 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附件十三: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 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附件十四:售后服务方案 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附件十五:履约承诺书 一、我单位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按采购要求编制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成交项目。如我单位成交,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成交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技术、交货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成交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盖章或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供应商须根据制造商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谈判小组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4.若采购项目包含多个标的物的,须按第五章“采购需求”逐项将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盖章或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 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若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次采购内容不一致则视为所提供的此项材料无效,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十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盖章或提供)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若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次采购内容不一致则视为所提供的此项材料无效,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标段 产品名称 预算单价 (元/人份) 数量(批) 预算总价(元) 备注 3 人类T淋巴细胞病毒检测试剂 7.78 1 300000 注:以单价进行结算,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二、技术参数要求 人类T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酶联免疫法) ★1.功能要求:定性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人类T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毒抗体。 ★2.检测原理:双抗原夹心法。 3.储存条件及有效期:试剂盒于冷藏温度(2-8℃)保存时,有效期不少于(可包含)12个月。 4.产品规格:96人份/盒,板型:8孔*12条。 ★5.产品性能:灵敏度与特异度均不低于99.9%;精密度CV不高于15%。 ★6.核心技术:双抗原夹心法中的抗原为基因工程表达的高活性的水溶性重组抗原,同时含有HTLV1和HTLV2的两种env区段。 7.组分完整:检测试剂盒产品内相关组分需完整,包括显色剂和终止液;浓缩洗涤液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不高于20倍进行稀释。 ★8.检测时,总反应时间不高于100分钟,加酶标试剂之前无需洗板。 ★9.CUTOFF值=预设值+阴性对照孔A均值。为保证检测质量,检测时每板需设置阴性对照不低于3孔(含3孔),阳性对照不低于2孔(含2孔)。 10.适用于本中心实验室酶免仪器和设备,可搭配全自动酶联免疫仪使用。 三、商务要求 交货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分批供货,每次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试剂送到指定地点。 ▲到货后有效期:到货后有效期不少于8个月;▲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 ▲付款方式:分批供货、分批付款(按试剂实际供货量分批支付货款,具体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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