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ZFCG2025-0057]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2025-07-29
项目名称: [NCZFCG2025-0057]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CZFCG2025-0057
招标公司: 江西五合华居物业发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洪2句2025J001397694 签订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江西五合华居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 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江西五合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合同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分项 价格明细表)中所列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壹佰陆拾万零贰佰元整,即RMB1600200元。该合同总价是发生的所有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按照成交金额每月(每月物业服务费=成交金额/12个月)支付物业服务 费(包含人员工资、保洁设备、税金、管理费等费用); 2、每月的服务费用,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检查考核后,由成乙方根据考核结 果向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支付,支付 采取支票或转账的方式。物业员工的相关社保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支 居物业 付。 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用章 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湾里管理局梅岭镇紫阳宫路1号、状元 桥校区)。 七、售后服务 八、验收要求 甲方根据服务需求附件1《物业服务考核细则(月度)》对乙方进行考核。 实践 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 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 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逾期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 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 赔。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 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 心里有限公司 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何一方可向甲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江 (1) 地址:0100021352 地址: 联系人 3601080005276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谢俊 005274 传真: 传真: 3601020371627 日期:2025年7月29日 日期: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