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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 2025-07-24

项目名称: 永吉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CY-JL-HWZB-20250703

招标公司: 永吉县人民医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心电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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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CY-JL-HWZB-202507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吉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永吉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心电监护仪4台,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吉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吉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 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另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1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供应商所投 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 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 备案凭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 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 外)、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 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码:ZCY-JL-HWZB-20250703; 2、项目名称:永吉县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心电监护仪4台,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4、预算金额:14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7、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 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1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供应商所投 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 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 备案凭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 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号; 3.方式:现场获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 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中诚 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网点0单元1层023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当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预算金额、拦标价、招标控制价)的,该磋商报 价视为无效报价; 1242 2.磋商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人民币壹仟 肆佰元整,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珲春中街支行; 账号:22050查看完整信息66。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吉县人民医院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149号 联系人:徐博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5单元1层 023号 联系人:徐莹何欣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202422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盖章) (吉林) 中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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