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7-22
项目名称: 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NQJ-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QJ-2025-0721)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漯河市一、招标条件本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29万元; 私有资金0万元; 境外资金0万元; 自筹资金0万元; 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 其他资金0, 招标人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方案; 合同价款咨询; 审核工程预付款、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 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 材料、设备的询价, 提供核价建议;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驻场、测量、工程结算审核(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拟派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29日00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制作费:¥300元/套, 逾期不售,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企业总部大厦22楼2205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企业总部大厦22楼2205室)七、其他��项目概况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企业总部大厦22楼2206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QJ-2查看完整信息、项目名称: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费率为0.6%; 最高限价:费率为0.6%5、采购范围:5.1采购需求:202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方案; 合同价款咨询; 审核工程预付款、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 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 材料、设备的询价, 提供核价建议;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驻场、测量、工程结算审核(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南省、漯河市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造价管理等的规定, 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结算完成, 配合审计工作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拟派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企业总部大厦22楼2206室); 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制作费:¥300元/套, 逾期不售, 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 以上证件查看原件, 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企业总部大厦22楼2205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企业总部大厦22楼2205室)。 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1、代理费用的收取1.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 不接受现金结算。 1.2、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地址:漯河市郾城区牡丹江路桥西联系人:阡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1#楼1幢2203号联系方式:张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地址:漯河市郾城区牡丹江路桥西联系人:阡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企业总部大厦22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qjgcgl2018@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