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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2025-07-19

项目名称: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南四医院内2025015号

招标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医用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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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南四医院内2025015号(第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 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 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 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 业务 论,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 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报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 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 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 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 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 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5条资格要求。 6.本项目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用氧生产或经营的强 制性资质或许可,并提供相关资质或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 门颁发的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的,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具备 如下条件:1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须具备如下条件(1)投标人如为自主运输的,具有《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如为委托运输的,具有委托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及合作协议。(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具有《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9.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成员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单位须负责贵和采购人沟通落实服务细 节。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 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在同一标段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 中重复出现。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与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25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仪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委 托,就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南四医院内2025015号(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50000.00元 四、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标的名称数量合同履行期限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1批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每年一签。医用氧、医用氧气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要确保采购人24小时不间断用气需求,每60天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否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 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 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 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女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 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 论,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 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口前6个月内(含 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 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有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 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打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 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杨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 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5条资格要求。 6.本项目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用氧生产或经营的强 制性资质或许可,并提供相关资质或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2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 门颁发的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的,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具备 如下条件:1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须具备如下条件(1)投标人如为自主运输的,具有《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如为委托运输的,具有委托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及合作协议。(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具有《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9.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成员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单位须负责和采购人沟通落实服务细 节。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 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在同一标段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 中重复出现。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与要求)。 六、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需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报名(建议采用搜狗浏览器"官 网https://www.sogou.com/"或傲游浏览器"https://www.1naxthon.cn/"登录国c平台)。 1注册:注册时须在国e平台上传以下证件: 序号注册资料资料要求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称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可参考国e平台格式提供 操作步骤详见国c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平台注册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 无须重复注册。 2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3:59时止。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 参与"-在"我的项目"中对应项目后方点击"文件下载"。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 构。 十、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司网(http://www.gmgitc.com)。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 询: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崇南路段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钟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6室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查看完整信息 网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欧小姐、张先生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崇南路段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人:欧小姐,张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1114850231@qq.com 公 (2) 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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