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珠香劳人仲案字【2025】1841号黄大胤诉珠海市盛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公告

  • 2025-06-17

项目名称: 珠香劳人仲案字【2025】1841号黄大胤诉珠海市盛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公告

项目编号: 珠香劳人仲案字【2025】1841号

招标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钟裁委员会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免费查看原文

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珠海市盛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黄大胤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依法受理,案号为珠香劳人仲案字(2025)1841号,申请人要求你方支付:1.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1月8日工资差额41383元;2.202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0月5日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4500元;3.经济补偿金101213.05元;4.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8460.87元。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案将于2025年8月4日9时10分在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89号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10室开庭审理,届时若你方未如期出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此案。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珠香劳人仲案字(2025)1841号案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浩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珠海市香洲区 劳动人事争议钟裁委员会 年6月 17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