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公司采购药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6-17
项目名称: 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公司采购药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Z-2025-CG010
招标公司: 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公司采购药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Z-2025-CG010)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沙雅县一、招标条件本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公司采购药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4万元, 招标人为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液体碳源(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公司采购药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公司采购药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6月23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后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6时30分递交方式:沙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鹰广场5楼)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16时30分开标地点:沙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鹰广场5楼)七、其他��领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近六个月(连续)的完税证明; 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1)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液体碳源属于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工业产品目录内(部分有机化工原料、水处理化学品可能涉及), 供应商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液体碳源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工艺, 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 例如:《安全生产许可证》。 否则视为无效; 6.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报名资料, 复印件用于档案留存)。 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的通过。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北路21号联系人:康雅琴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解放中路疆南名居4号楼3单元101室联系人:李露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603160904@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