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浦发银行包头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17

项目名称: 浦发银行包头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MGMA-2025-048

招标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项目

免费查看原文

浦发银行包头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MA-2025-04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发银行包头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浦发银行包头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发银行包头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发银行包头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实体,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载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头且财务状况良好;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发 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3日1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nmgmingao@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七、其他 一、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 17:00) 地点: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 座12楼) 文件费用:500元/份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nmgmingao@163.com) 招标文件获取时,投标人应递交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经审计近一年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付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 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 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录名单(提供三张记) 录了报名前,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gv.cn)中有关"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 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提供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 "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 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提供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 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极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三、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8号 联系人:王广智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产业园D座12楼 联系人:李鸣焕、樊星 电话:3986707、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nmgming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完整信息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