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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14

项目名称: 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XCT-GCZB-2025-0602

招标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家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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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HXCT-GCZB-2025-06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包头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以下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hxct201810@163.com,注明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通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通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 10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洪兴建材城)A座10楼 1003室 七、其他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委托,组织本项 目招标采购活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 项目编号:HXCT-GCZB-2025-06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 (万元)备注 1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网点迁址装修改造家具项目1详见招标文件 43.2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 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 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4.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 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 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走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 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 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若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递交报名材料,提供以下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格式扫描 件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xct201810@163.com,注明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 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通过。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三证合一,且投标人企业成立必须满3年); 4、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1-14项证明资料;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并装订成 册,否则不予接受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且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必须完全一致,合法有效,任 何相关证明文件不予接受。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址:/ 联系人:王泽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洪兴广场A座10楼1003室 联系人:王建蕾、麻宝玲、谢宝林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hxct201810@163.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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