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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电压式冲击波治疗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13

项目名称: 大庆市人民医院电压式冲击波治疗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RMYYYX2526

招标公司: 大庆市人民医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电压式冲击波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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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电压式冲击波治疗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MYYYX2526 二、项目名称:电压式冲击波治疗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提供书面资料:序号 投标文件 包含项目 1 生产厂家资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与所投产品相对应资质) 4 经销商资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与所投产品相对应资质) 6 开户许可证 7 法人代表授权书 8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 所投产品逐级授权 11 产品报价明细: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12 投标资料承诺书,保证投标资料真实性、有效性 13 勾选《大庆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4 技术规范偏离表(提供佐证材料) 15 所投产品彩页及产品检验报告 16 提供所投产品配置清单 17 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协议 18 提供近三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证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19 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本单位及投标代表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成立的企业(三个月内成立的)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说明:以上报名文件要求按顺序装订、字迹清晰、全部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社保经办机构” 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税务部门出具的佐证文件(如完税证明)不作为有效资格条件。 七、技术需求及数量:见附件 八、投标文件格式 (一)标书要求:一本正本、三本副本均加盖公章,装订方式为胶装,密封。 (二)参与两项或以上采购项目投标的需各项目独立做标书。 (三)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投标公司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一致) 3.投标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日期 (四)标书内需含目录并与页码相对应。 (五)提供原件的需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方自留底稿。 九、报名须知 (一)中标价格为税后价格。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方式:大庆市人民医院后勤二楼201室现场报名。 (四)资质审核科室:大庆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20日下午13:30,机关四楼学术报告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投标代表(法人或法人授权人)请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携带身份证到达会场签到(签到时查验身份证件)。 十、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医学装备科) 查看完整信息(采购办) 附件1:(包一) 序号 采购项目 使用科室 预算单价(万元) 数量 备注 1 电压式冲击波治疗仪 麻醉科 58 1 大庆市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3日 电压式冲击波治疗仪主要技术参数 1、冲击波源:聚焦式波源,采用压电式或电磁式冲击波源。 2、柜式一体机组成,内部设有储物空间,可存放物品。 3、高分辨率智能彩色触摸屏≥12.1英寸。 ★4、最大焦点尺寸:径向≤3mm,轴向≤10mm。 5、具有单次冲击模式和连续冲击模式。 6、治疗深度:≥40mm。 ★7、最大能量密度≥0.52mJ/mm2。 8、最大冲击频率:≥8Hz。 9、具有人体解剖图,内置治疗处方数量≥10个。 10、脉冲宽度:≤2μs。 11、压力脉冲上升时间:≤1μs。 ★12、治疗头≥6个。 13、声压范围10~60MPa。 14、应具有耦合剂加热功能。 15.设备生产日期为2024年11月份以后。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3条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大庆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我方作为医院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 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 (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 (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 (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 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不存在欠税信息。 (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 (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 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六、承诺参加本次医院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 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年月日 附件: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 二、新成立的企业(三个月内成立的)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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