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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

  • 2025-06-05

项目名称: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 CCGAS-ZB-2025-0512

招标公司: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洗护类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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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招标编号:CCGAS-ZB-2025-051)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长春市一、招标条件本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各单位人员的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供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 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 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9招投标过程中,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12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4时00分递交方式: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七、其他��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招标公告本采购项目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 采购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CGAS-ZB-2025-0512.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三次)3.项目地点:长春市。 4.项目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各单位人员的洗护类防护用品采购供应。 5.入围年限:3年6.供应商入围数量:1家7.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 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 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9招投标过程中,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 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联系人:李伯通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联系人:李研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联系人:李伯通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联系人:李研��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jianyezb@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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