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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亘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4-30

项目名称: 云南亘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QJZC2025-C2-00390-GRZB-0009

招标公司: 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特色种植产业项目工程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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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QJZC2025-C2-00390-GRZB-0009 采购人: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亘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一、总则 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三、响应文件 12 四、磋商 15 五、磋商程序 15 六、评审 16 七、合同授予 16 八、纪律和监督 17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一、资格审查 19 二、符合性评审 21 三、详细评审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5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7 资格审查部分 48 报价部分 60 商务及技术部分 63 第七章磋商程序 69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70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条件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亘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2.2、采购编号:QJZC2025-C2-00390-GRZB-0009 2.3、项目地址:宣威市来宾街道虎头社区(采购人指定的位置) 2.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2.5、建设内容: 建蓄水池4个800m³ 安埋160*1.0MPaPE100级给水管6900m 安埋110*1.0MPaPE100级给水管6300m 安埋63*1.0MPaPE100级给水管7400m 新建钢架结构生产加工用房357㎡(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采购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2.7、招标控制价:1900000.00元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工期:90日历天(成交后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2.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项目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特别提示:按“承诺+信用管理”的通知(宣财采{2023}8号),以上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但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公司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成交资格。 (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安全人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附件要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zcygov.cn) 3、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 (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 (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查看完整信息)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5年05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政采云“开标大厅”,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磋商;唱标结束后,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唱标结果。 本项目为远程智能开标,不到开标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表,请各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系统根据相关系统要求进行远程在线二次报价。若竞标人因个人原因不二次报价,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人: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 地址:宣威市来宾街道长征路77号 联系人: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亘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威市西宁街道一环北路水务局向北前行30m 联系人:李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 地址:宣威市来宾街道长征路77号 联系人: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亘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威市西宁街道一环北路水务局向北前行30m 联系人:李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名称 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4 实施地点 宣威市来宾街道虎头社区(采购人指定的位置)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采购预算 1900000.00元 7 工期 90日历天(成交后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8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项目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1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 12 分包 不允许 13 偏离 不允许 14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及补充通知 15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 1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9日14时30分 17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内 18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内 19 磋商有效期 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20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 磋商保证金 根据《宣威市财政局转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宣财采〔2022〕1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采购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 2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文件 不允许 25 是否退还磋商文件 否 26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9日14时30分 开启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递交。 27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 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代表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8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3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1 资料真实性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附的证件资料应真实清晰: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供应商应保证所有材料清晰可识别可查询,如有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可查询。 30.2 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1900000.00元 注: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总价超过上述报价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30.3 评审结果 在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请各供应商注意查询。 30.4 所属行业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建筑业”。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预算、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与承建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9.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误解和忽略概不负责。 1.10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 1.10.1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及勘察现场过程中有疑问,请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后,将不再组织现场答疑会。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都有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若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后补的其他内容有矛盾时,以后补的其他内容为准。 1.10.3如果考虑到招标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会导致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程序 (8)工程量清单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函后,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编制响应文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函)内容后,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三、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3.2磋商报价 3.2.1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招标控制价,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的将作否决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招标控制价:详见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3.2.2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部分”》的要求进行报价。当实施合同时,供应商没有填入的项目和造价,毫无例外的认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结算时不予补给。 3.2.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3磋商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件承诺函(样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公司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成交资格。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安全人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附件要求)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明确作出响应。 3.6.3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是否允许递交备文件:不允许。 3.8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答疑书面通知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等资料进行报价。 四、磋商 4.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前,供应商可以更改或撤回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2.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政采云供应商客户端》进行编制、加密、递交。 4.2.3送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后,响应文件不得更改。 4.2.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程序 5.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并邀请相关部门准时参加。 5.2磋商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磋商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 (3)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由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供货地点、供货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代表(如需)、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第二轮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磋商结束。 六、评审 6.1磋商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成交通知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根据招标人及中标人合同中约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根据招标人及中标人合同中约定。 7.4签订合同 7.4.1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场进行合同谈判,视为放弃中标机会,采购人有权与第二成交候选人及以后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八、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资格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合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特别提示:按“承诺+信用管理”的通知(宣财采{2023}8号),以上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但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特定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公司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成交资格。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安全人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附件要求) 以上条款中有一条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符合性评审 序号 类型 评审因素 符合性评审标准 1 报价 报价合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最高限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 商务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的规定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的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的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的规定 其他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 技术 采购需求 符合磋商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的规定 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三、详细评审 序号 详细评审因素 权重 评审标准 磋商报价F1:30分 技术部分F2:60分 商务部分F3:10分 公式: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1 磋商报价得分(F1) 满分30分 磋商报价评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基准价=所有有效磋商报价的最低价,即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二轮)的最低价;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 技术部分得分(F2) 满分60分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a.总体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内容完整详细,重点部分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得20分; b.总体实施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重点部分基本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基本完善,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得15分; c.总体实施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但重点部分针对性、可行性不强,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得10分; d.总体实施方案与采购文件要求有差异缺陷,重点部分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与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有差异缺陷的得5分; 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 (12分) a.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针对性的施工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的得12分; b.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施工进度计划针对性一般,且能保证工期的得8分; c.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但施工进度计划有误,(如:与磋商工期有矛盾等)的得3分; d.无工期承诺及施工进度计划的得0分。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0分) a.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阐述全面、详细完整,且具体可行的得10分; b.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7分; c.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但保证措施简单或不具体的得3分; d.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且没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0分。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0分) a.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 b.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全面,但针对性一般的得7分; c.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般的得5分; d.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得0分。 施工机械设备(8分) a.投入的施工机械能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强且搭配合理的得8分; b.投入的施工机械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但搭配存在不合理的得5分; c.投入的施工主要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得0分; 3 商务部分(F3) 满分10分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10分) a.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10分; b.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得8分; c.项目管理人员有配备,但人员配备明细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专业配备没有针对性的得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有效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如以上都相同按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顺序优先排序。磋商小组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见资格审查标准。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符合性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资格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磋商报价表中人民币报价与下浮率不一致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改人民币报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2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磋商内容为合同履行要求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承诺。最后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响应文件中第一轮磋商报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3详细评审 3.3.1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3.3.2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4响应文件的澄清 3.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在线(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在线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发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 3.5评标结果 3.5.1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5.2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磋商报告。 3.5.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 3.5.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条款仅供参考,成交后以甲乙双方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签订)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验收时间: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有关工程及其他相关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规定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同时,责成承包人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违约金。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3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2变更估价 10.2.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4暂估价:。 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30天将招标方案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20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30天将招标文件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20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会议;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即: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5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本工程主要材料的风险包干幅度为±5%(包含±5%)。项目实施期间,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包干幅度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根据施工期间当地每月的价格信息中该材料价格所跨月份算术平均后对照同投标单价下浮比例确定。属于价格调差范围的主要材料为: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主要材料调整基价按照《云南省建设标准造价基价》(2020年第期)综合材料价并结合市场行情执行。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拨付,当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100%。 支付期数1:支付金额:元,支付比例:50%,预计支付时间:年月日。 支付期数2:支付金额:元,支付比例:20%,预计支付时间:年月日。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按元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按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质疑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但不限于以下现行标准或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供应商地址: 日期:年月日 目录 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 四、项目经理简历表 五、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六、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价部分 一、磋商总报价一览表 二、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磋商报价 商务及技术部分 磋商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实施方案 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施工机械设备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本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釆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8、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三、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 拟任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标准员 材料员 资料员 机械员 劳务员 注: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兼职。 2、提供相应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安全人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四、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能证明其业绩为担任项目经理业绩的材料(若有)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主要工作经历 序号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业主名称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在项目中担任何种职务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请附下列扫描件或复印件: 1、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 2、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能证明其业绩为担任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材料(若有)。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六、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机械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年份 数量 生产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附件要求)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1.若供应商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声明函填“无”。 2、成交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若没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此处填“无”。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等) 报价部分 一、磋商总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磋商总报价(元) 质量承诺 工期 项目负责人 备注 磋商总报价(大写):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请将此表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方便查找。 二、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磋商报价 (根据工程量清单提供报价) 商务及技术部分 一、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你单位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研究了该项目磋商文件,愿意承担该项目的全部任务并履行磋商文件规定对承包者的全部要求和承担的义务。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价格承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项目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条件。 6、磋商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供应商:(电子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至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所属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四、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五、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 格式自拟 六、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八、施工机械设备 格式自拟 九、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拟任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 注: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兼职。 2、本表后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磋商程序 磋商会议议程(由主持磋商会议)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午好!受的委托,对进行竞争性磋商。 现在是北京时间年月日午时,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本次磋商时间已到;下面我宣布本次项目磋商会议正式开始。 1、首先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相关单位分别是: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锁的方式进行开标,未邀请投标单位参加现场开标。 3、下面我们直接进入远程解锁程序。 4、现在我宣布磋商会议结束,下面转入评标阶段,请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监督评标工作。 5、谢谢大家,磋商会议到此结束。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另附) 二轮最终报价格式: 磋商报价表(二轮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项目编号:QJZC2025-C2-00390-GRZB-0009 供应商名称: 经过竞争性磋商,我公司在此作出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小写):¥元,下浮率% (大写):人民币 质量承诺: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页可在最终报价时可作为附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按评审过程中评委实际要求为准) 3 3 2 2 4 4 46 46 云南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有限公 招标人: 府 市 民政 人 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 业项目 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 F-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F-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来宾街道继红安置点金葵花特色种植产业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人民 法定代表人 市 招标人: 或其授权人: 威 (单位盖章) (签字或盖章) 瑶浦 印斯 法定代表人 造价咨询人: 或其授权人: 5303006020619 530300602061 (单位资质专用章) (签字或盖章) 南 编制人: 陈雨欧 复核人: B查看完整信息8 云南旦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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