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日喀则市综合部综合支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 2025-04-30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日喀则市综合部综合支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XZXZ-2025-024-2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中标公司: 西藏畅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综合支撑服务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日喀则市综合部综合支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ZXZ-2025-024-2)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委托,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评审结果如下:一、项目编号一、项目编号:XZXZ-2025-024-2二、项目名称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日喀则市综合部综合支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三、唱价时间三、唱价时间: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四、唱价地点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五、评审情况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 于2025年4月29日完成评审工作。 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与应答, 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 西藏畅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价格得分排名第一, 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价格得分排名第二, 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六、中选候选人:((1)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西藏畅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查看完整信息017K)参选报价:不含税总价:158000.00元, 增值税率:6%, 含税总价:167480.00元; 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查看完整信息989H)参选报价:不含税总价:164150.95元, 增值税率:6%, 含税总价:174000.00元; 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七、否决情况七、否决情况:西藏乾进劳务有限公司, “商务、技术偏差表”未按要求盖章, 不满足初步审查项“应答文件签字盖章”的审查要求, 评审委员会一致意见否决其应答, 未能通过初步评审。 八、发布媒体八、发布媒体:本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示期九、公示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 共7天。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联系人(采购代理):廖晖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业主代表):王蓉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接收邮箱:1710645129@qq.com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本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 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 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 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 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 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 且无新的事实证据, 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3号联系人:廖晖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