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 2025-04-29
项目名称: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 A33078查看完整信息2
招标公司: 兰溪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 地项目设计招标补充文件(一)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word版招标文件已上传,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兰溪市农业发 浙江中信工程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兰溪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5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9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78查看完整信息2 1.招标条件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已由兰溪市农业农村局(项目代码:2502-330781-20-01-67857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兰溪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9300亿元,建安工程费约1.5070亿元;项目总规划面积约885亩,其中养殖区用地面积约210亩,配套种植区用地面积约675亩。新建总建筑面积48000.00平方米,其中:各类猪舍建筑面积约45000.00平方米、研究院(科研中心)约60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新建厂区实体围墙2400.00米,厂区道路及回车坪约14000.00平方米,另配套完善蓄水池、污水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场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且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发包人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配合工程报建、招标以及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工作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装配式工业化设计、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管线综合设计、车库、绿建节能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广播及监控等)、消防设计、幕墙设计、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交通划线设计、屋面光伏设计、生产线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主体设计不得另行分包。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2.3项目地点:兰溪市梅江镇白沙村。 2.4设计周期:4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方案设计评审通过;方案论证(或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 2.5工作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 2.6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或投标人分公司)近三个月(2025年1月、2月和3月或更近)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均为电子证书】。 (三)其他: 3.5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6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5、3.6这两条要求的承诺书; 3.8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承诺中标后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未中标的单位不给予设计方案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8日17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6.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工具软件是“金华房建市政投标工具V2.7.5版本号(2025-2-28)”版本,请各投标人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本项目的附件区下载工具软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办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和相关说明文件。 6.3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搜索(钉钉群号:63365044144)进入开标直播群。 6.4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请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6.5开标时间及地址: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开标室。 6.6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6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196152/index.html)、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兰溪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环城西路531号 办公地址:兰溪市李渔路2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孙先生 注:金华市县一体化电子招投标新系统说明 本项目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7.5版本号,投标人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在附件区下载工具。 2、招标代理公司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7.5版本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3、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V2.7.5版本号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JhTbs”、后缀名“.JhBfTbs”)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4、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参投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必须上传,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若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2)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参投企业应在60分钟内完成标书的解密。建议参投企业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CA锁是否能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签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若不能登录,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QQ请咨询:800181896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8:30-17:00); (3)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程工)、4000166166转7转1(8:30-20:30),4000166166转3加区号(20:30以后),QQ请咨询:4000019090。评标专家将使用新版评标系统对各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开(评)标工具打开的电子标书为投标人提交,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他: 1.潜在投标人可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196152/index.html或兰溪市政府网站首页下部部门专题“公共资源交易”链接进入)或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196152/index.html)或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兰溪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环城西路531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李渔路2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兰溪市梅江镇白沙村 1.1.6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93亿元,建安工程费约1.5070亿元;项目总规划面积约885亩,其中养殖区用地面积约210亩,配套种植区用地面积约675亩。新建总建筑面积48000.00平方米,其中:各类猪舍建筑面积约45000.00平方米、研究院(科研中心)约60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新建厂区实体围墙2400.00米,厂区道路及回车坪约14000.00平方米,另配套完善蓄水池、污水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场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1.1.7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1.93亿元,建安工程费约1.5070亿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00% 1.3.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且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发包人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配合工程报建、招标以及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工作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装配式工业化设计、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管线综合设计、车库、绿建节能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广播及监控等)、消防设计、幕墙设计、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交通划线设计、屋面光伏设计、生产线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主体设计不得另行分包。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1.3.2 设计周期及工作阶段 4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方案设计评审通过;方案论证(或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 设计工作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前投标人直接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上交易系统中提疑。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若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网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若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时间为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出的补充文件。 1.11.1 分包 1、如中标人没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可将相应专项设计内容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但必须符合招标人关于设计分包的相关规定。中标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经备案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在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供投标人下载。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在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供投标人下载。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①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2.3 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限制费率)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根据“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50%(含)为招标限制费率;如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注:①项目的设计费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安费用预算审定价为设计收费计费额。本项目的设计费收费中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0.85,附加调整系数按1.0,方案设计工作比例为10%,初步设计工作比例为30%,施工图设计工作比例为60%。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设计费报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所有阶段的技术资料,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彩图、施工图蓝图、概算书文本及所有文本、蓝图的电子文档等提供的费用和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施工配合的费用、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作文本、制作多媒体演示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深化及组织调研、搜集资料的费用、专业深化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费、概算编制费、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设计变更增加费、图纸资料费及现场技术服务费、评审费及场地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限价范围内。 2)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监督和驻场服务,相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 3)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电子版三维模型,相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 4)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增加,并保证所开设计款发票满足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后费用不作调整。 5)投标人应考虑本工程在工程报批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招标人因项目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修改等的设计风险费用增减,该方面的风险在报价时一并体现到设计费报价中。 6)如中标人没有专项设计资质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7)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现场跟踪技术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均不作调整。发包人在施工阶段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8)现场跟踪技术服务人员工资、补贴、差旅、食宿等费用,以及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计算软件等设备和资料费等相关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支付。 9)中标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图审的,要求加盖原审图单位施工图审查章,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再增加。 10)投标人应当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项目设计服务内可能出现的服务期延长、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和税金。 11)后续如果碰到因政策变化或需要深化设计的,由设计单位确认并盖设计章,所产生的费用含在报价中,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7000元。 二、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23时59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投标保证金 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 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 注: (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数字保函缴纳: 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 注: (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 (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 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 (2)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委托人携带纸质保函至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3.5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符合招标公告第3.7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仅根据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附件即可;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根据《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并按要求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配备人员专业及数量必须符合后附格式1中的要求,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 5、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承诺中标后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无围标串标挂靠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8、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1) 投标文件份数 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⑵开标前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6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3.7.3(2)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使用金华房建市政投标工具V2.7.5制作电子投标书。 其他: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投标工具开发商:广联达软件开发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7.4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中“签字”是指要求本人亲手书写的姓名; 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是指盖个人印章; 招标文件中“单位公章”是指盖投标人单位法人印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非法人印章代替。 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电子公章与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由相应人员亲手书写签字后扫描并制作进电子投标书中。投标文件中需要加盖其他印章(电子印章中不包括的印章)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加盖相应印章后扫描并制作进电子投标书中。 3.7.5 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 ★技术标(适用于暗标评审)格式要求:(如若不符合以下要求,技术标按废标处理,对废标单位的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技术标封面的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①技术标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公章或印章、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②技术标封面及正文使用A3幅面。③技术标页数不超过500页(含封面和封底)。”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4.2.2 (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投标人下载投标工具使用金华房建市政投标工具V2.7.5(2025-2-28)制作电子投标书。如软件下载、登录、标书制作时遇到问题及时联系软件公司(查看完整信息)。 2、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 5.2(4) (A) 开标程序及开标相关要求 一、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暗标)、再开资信标、再开商务标、最后开资格审查资料。 二、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JhTbs”的; 2.投标单位的“.JhTbs”无法解密,且未上传“.JhBfTbs”的。 三、开标程序: 1.由招标代理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加入招标公告中的钉钉群号进入直播群。开标全程录像,录制保存备查。 2.由招标代理核查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公证机构并将现场宣布该项核查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单位自行解密。 投标单位应根据系统提示在6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公证机构并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解密过程在钉钉群中视频直播。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将每个评审环节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5.宣布开标结束。 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四、开标相关要求: 1.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不离开钉钉群直播现场,招标代理人员将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2.投标人对开标提出质疑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进行回复。 3.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由行业监管部门提请评标委员会对质疑内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过程记入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人质疑进行回复或解释。投标人对招标代理公布的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异议书。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其中: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3)人,其他专家/人】;异地远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人(其中:经济专家(/)人,技术专家(/)人,其他专家(/)人);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组长1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主持评标工作。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当投标人数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当投标人数3家及以上,但有效投标人数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先判定“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再确定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候选人或否决所有投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为3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1、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2、保单和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履约期。)。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若采用现金转账,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则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5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各项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保函或保单形式:保函或保单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中标单位在保函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时发包人有权在设计费中扣除。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智能检测内容: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指硬盘号、MAC地址、CPU号三项均相同); (2)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二)资格审查内容(以清晰的复印件为准)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包括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等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或投标人分公司)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或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表)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不一致,或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和(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 (4)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5)投标人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的; (6)委托代理人签字未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7)未提供招标公告第3.7条要求的承诺书; (8)未提供《无围标串标挂靠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9)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三)初步审查内容 (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的; (6)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的; (7)招标文件中规定必须废标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四)技术标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的; (4)法律法规、规章、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五)商务标评审内容 (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10.2 异议与投诉 一、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3 知识产权 10.3.1本招标文件的知识产权归本项目招标人所有。 10.3.2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 10.3.3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方案,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10.3.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10.3.5若投标人的设计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0.3.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10.4 公证机构 浙江省兰溪市公证处; 地址:兰溪市府前路68号; 联系人:张女士(查看完整信息)、叶女士(查看完整信息) 10.4 自行放弃提疑 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均可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但必须注意: 1.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的,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匿名在网上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认为招标文件有违法、违规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3.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后下载文件的,视为自行放弃提疑权力。 10.5 其它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协调会;需要设计人员汇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 2、中标单位在资质等级下承接业务;资质范围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另行委托。 3、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条款签订合同的,将列入不良行为及黑名单,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4、所有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投标人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5、中标单位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6、其他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7、施工期间须有设计人员驻场服务。 8、本项目服务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10.6 关于投标工具及电子流程的说明 温馨提示:使用投标工具生成加密标书后,投标人可将上传的标书用投标工具再次打开,点击报表,查看上传的内容是否已完成签章和正确显示。如制作标书有问题可以联系查看完整信息。 10.7 特别说明 如项目被审计部门抽查复审,则以审计部门复核的结论为最终结算结果。 10.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注:本招标文件下述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以本前附表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因设计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承担50%。 (3)未中标的单位不给予设计方案补偿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如中标人没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可将相应专项设计内容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但必须符合招标人关于设计分包的相关规定。中标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相关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3知识产权 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属招标人。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所列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做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制费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制费率,最高投标限制费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设计费报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因此各投标人应将合同期间的所有风险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符合招标公告第3.7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仅根据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附件即可;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根据《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并按要求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配备人员专业及数量必须符合后附格式1中的要求,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 5、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承诺中标后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无围标串标挂靠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8、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材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7.4.1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分别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通过“投标工具”合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含企业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介质)进行签章和加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JhTbs”),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标服务器。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按废标处理。 3.7.4.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标书时,应分别将电子标书包括的各部分内容(含与投标相关的证件、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到“投标工具”指定位置。由于导入位置不正确,造成评审内容与投标人导入的标书内容不对应,评标专家无法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 3.7.4.3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标服务器,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3.7.4.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5★技术标(适用于暗标评审)格式要求:(如若不符合以下要求,技术标按废标处理,对废标单位的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技术标封面的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①技术标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公章或印章、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②技术标封面及正文使用A3幅面。③技术标页数不超过500页(含封面和封底)。” 4.投标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直播签到。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或投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详见招标公告 7.7履约保证金 7.7.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1)投诉人非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异议的; (3)逾期提出投诉的; (4)非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的; (5)投诉时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金华市建设工程服务类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九)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技术标评审; (二)资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五)资格审查;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出具评标报告。 二、技术标评审(80分) 本项目采用技术标打分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技术标打分制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设计大纲和相关承诺的评审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等,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分别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对某一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评审内容 一类(好) 二类(一般) 三类(差) 缺实质性内容 1 设计质量的控制和检测手段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 5~4.9 4.8~4.7 4.6~4.5 无效标 2 设计进度的控制是否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及保证措施 5~4.9 4.8~4.7 4.6~4.5 无效标 3 如何确保投资经济、合理、正确及其保证措施或工程造价限额设计指标及控制措施。 5~4.9 4.8~4.7 4.6~4.5 无效标 4 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技术手段及保证措施。 5~4.9 4.8~4.7 4.6~4.5 无效标 5 如何做好现场服务及保证措施,如何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设计深度如何满足各设计单位相互衔接设计的需要。 5~4.9 4.8~4.7 4.6~4.5 无效标 6 A方案类:规划设计指标符合度;建筑构思与创意;总体布局合理;平面布局及功能配置;绿色、生态、节能技术应用;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等对其方案进行评审。侧重评审: (1)根据方案设计的理念及构思进行评审(方案设计理念可行,构思创新,技术先进,表现手法得当,符合当地项目实际需求); (2)根据项目方案优化设计定位、特色进行评审(要求方案优化设计功能定位明确,特色鲜明且完全符合地块发展方向); (3)功能分区及配置、空间组织、交通流线、土地利用是否合理。 (4)根据方案深度进行评审(①设计说明:提供的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图纸说明的全面性、规范性;②建筑设计:总平布置、建筑平面图、立面图、景观设计的合理性;③设计方案的立面创意、造型、色彩及材质); (5)设计方案是否完整,无缺漏。是否考虑安全、绿色、节能、环保。 50~47 46.9~44 43.9~40 无效标 7 投标人分别对以下内容进行服务承诺(总分5分): 1.我单位承诺:本单位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各项条件。如有不符合的,本单位同意招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1分) 2.保密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对工作中涉及秘密事项保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国家和委托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1分) 3.不分包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对承接的项目不分包。因技术需要,确需对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事先取得项目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愿按照合同约定接受处罚。(1分) 4.承诺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对施工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包括施工图是否符合设计深度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核意见。(1分) 5.工期承诺:设计进度的控制按照最终合同签订工期为准;我单位在完成各阶段的设计后,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1分) 备注 确认为一类、三类或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三、资信标评审(10分) 1.体系认证(1分):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同时通过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或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任一个的另加0.5分。 2.工程获奖(5分): 2.1投标人近五年类似业绩: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一等奖)的得2.0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二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二等奖)的得1.5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三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三等奖)的得1.0;获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设计奖(等同于原设计钱江杯奖和国家设计金奖)的得2.5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分2.5分;多个项目不累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获奖文件复制件,获奖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转发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如金华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颁发的获奖文件为准(公布的入围、入选名单文件不予认可)。相关协会须在国家民政部网站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址如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查询结果基础信息页面,查询结果中登记管理机关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 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参与的类似业绩: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一等奖)的得2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二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二等奖)的得1.5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三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三等奖)的得1.0分;获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设计奖(等同于原设计钱江杯奖和国家设计金奖)的得2.5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分2.5分;多个项目不累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获奖文件复制件,获奖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转发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如金华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颁发的获奖文件为准(公布的入围、入选名单文件不予认可)。相关协会须在国家民政部网站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址如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查询结果基础信息页面,查询结果中登记管理机关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若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时,还须同时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参与获奖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本项所指的“获奖文件”不包括“获奖证书”。投标人若只提供获奖证书而无获奖文件,则不予以计分,上述业绩以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 3.投标人业绩(3分): ①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单项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8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得1.5分。【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或项目属性的,则须再提供住建部门或发改部门或财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立项批复或初步设计关键页、图审合格证等),否则不予计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项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8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得1.5分。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或项目属性的,则须再提供住建部门或发改部门或财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立项批复或初步设计相关键页、图审合格证等),否则不予计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该类似业绩时,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若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的,还须同时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该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该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4.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补充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分):本项不设评分项,所有投标人该项得分为1分。 5.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近五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四、商务标评审(10分)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服务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最高投标限制费率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即评标基准费率=最高投标限制费率×调整系数(计算结果以%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调整系数=(100-K)%,K为Z.XY,K值在Z.00~Z.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X、Y分别从0~9中抽取。Z值为9。 报价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10分。偏离评标基准费率的,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1个百分点的扣3分,即商务标得分=10-|投标报价费率-评标基准费率×100×3;每高于评标基准费率1个百分点的扣4分,即商务标得分=10-|投标报价费率-评标基准费率×100×4;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评分8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10分。 六、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总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并按照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1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规划占地面积:。 4.建筑功能:。 5.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930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070亿元(具体以实际金额为准)。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且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发包人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配合工程报建、招标以及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工作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装配式工业化设计、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管线综合设计、车库、绿建节能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广播及监控等)、消防设计、幕墙设计、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交通划线设计、屋面光伏设计、生产线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主体设计不得另行分包。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4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方案设计评审通过;方案论证(或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以中标通知书下发日为准)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本项目的最终设计费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安费用预算审定价为设计收费计费额,再依据“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0.85,附加调整系数按1.0)*(中标报价百分比)计取设计费,设计费暂定合同价:元,暂定合同价暂按元为计费基数。 2.本次设计费报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所有阶段的技术资料,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彩图、施工图蓝图、概算书文本及所有文本、蓝图的电子文档等提供的费用和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施工配合的费用、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作文本、制作多媒体演示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深化及组织调研、搜集资料的费用、专业深化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费、概算编制费、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设计变更增加费、图纸资料费及现场技术服务费、评审费及场地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限价范围内。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兰溪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设计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部分参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版本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承包人;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其他合同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按法律法规规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2.1.1发包人的权利 1.发包人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实施设计管理工作。设计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当执行。 2.发包人具有向设计人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的权利。 3.发包人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文件审核的权利。 4.发包人享有设计人设计文件的全部使用权。 5.设计人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发包人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 6.除发包人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补充完成增加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 7.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 8.发包人有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 9.发包人对项目关键部位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有最终确定权。 10.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 2.1.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提请发包人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对设计人提出的付款申请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并按合同指定银行将合同价款汇至设计人的账户。 3.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的活动除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各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地,并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设计方自理。 4.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一般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重大设计变更、合同变更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5.发包人委派作为发包人代表,参与对设计人设计文件完成过程的配合、监督、跟踪及与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承担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权利与义务 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2设计人的义务 3.1.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须精心设计,避免浪费。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应承担的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3.1.2.2设计人按附件3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3.1.2.3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济资料。 3.1.2.4设计人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1.2.5在设计各阶段,设计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政府审查部门的评审意见在不超过原定设计范围内修改工作或成果,进行设计深化、优化,不另行收费,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在不超过原定设计范围内作必要调整补充。 3.1.2.6设计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由于设计失误使得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设计修改工作设计人应及时完成。 3.1.2.7现场服务:施工开始前,协助组织设计交底、重大技术问题专家论证会、图纸会审、答复有关设计问题。进入施工阶段,必要时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工地例会及相关现场验收工作。当施 工阶段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 况,应在一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设计人的现场服务直 至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为止。项目组成团队应按发包人要求确保各专业设计人员到现场服务;项目负 责人全过程服务,施工期间每月根据驻场时间要求到施工现场服务,出现技术问题需到现场处理时, 在收到业主通知后,无特殊原因的须在24小时内到场。如出现现场服务不到位的,每次扣减人民 币5000元。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业主要求,参加与项目设计相关的协调会(包括但不限于汇 报会);需要设计人汇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 3.1.2.8如果设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3.1.2.9如果设计人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5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发包人,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1.2.10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3.1.2.11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设计人原因导致以上情况发生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3.1.2.1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出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 3.1.2.13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予以处理和实施。 3.1.2.1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在设计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扣罚设计合同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若确需更换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经审查批准,更换应满足同资历、业绩等相应人员,并从进度款中扣罚设计合同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更换仅限一次。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发包人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合同签订应发包人要求把原标书中注明的项目组成员名单上报给发包人。 3.3.2设计人各专业负责人变更,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同意。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处签约合同价1%每人次的违约金处罚,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专业专项设计若为设计人资质承揽范围外的,允许其分包该专业专项设计。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如需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公司完成的,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或与发包人共同选定,分包项目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由设计人支付给分包单位。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本项目所在地区的规定、规划和要求。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设计深度除满足各项规范以外必须满足清单编制的要求。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设计人接到发包人设计任务委托书后3个工作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修改)、施工图设计至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审、交底及设计变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非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2因非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工程项目计划改变(停建或缓建)。 6.3.3发包人审查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2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3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设计说明采用WORD格式、设计图纸采用CAD格式和PDF格式,其中彩色效果图采用JPG格式。设计人在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电子版三维模型。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应无条件服从。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全部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作调整。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的比例:/。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10.4合同价款支付 10.4.1设计费支付方式,按附件5. 注: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后支付各阶段设计费,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后对应阶段设计文件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拥有自行宣传、评奖的权利。 2.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在技术允许范围内对方案进行不超过原定设计范围的改进和补充。 10.4.2设计费支付申请流程:设计人提出设计费支付申请及相应的计算依据,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按上述规定的支付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在每期设计费支付前,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款额符合现行税务政策与发包人要求的设计费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支付相应设计费。 10.4.3追加设计合同价款申请前设计人必须附上详细的依据、计算方式等书面材料报发包人批准,最终批准后的酬金支付时间依据实际发生工作量双方将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11.工程设计合同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在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3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发包人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定事由或设计人违约除外)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解决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设计人终止或被解除的,设计人应支付发包人结算合同价的20%的违约金。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如设计人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天,并赔偿相应损失。若设计人不配合盖章等协作义务的,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天,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合同解除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30天。 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30天内。 17.争议解决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其他: 18.1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协商。 18.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8.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4委托人与设计人明确,双方就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仅由本合同及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其他生效合同确定,双方在其他项目上的争议和在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在本项目上造成的相应损失。 18.5委托人与设计人签署合同前,设计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2%(四舍五入到万元,其中人员配合部分占10%,设计质量部分占35%,设计进度部分占30%,人员到位率部分占25%)。履约保证金待设计服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无息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设计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相应的收款收据)。 18.6因委托人原因致使该项目停建、缓建的,委托人应及时通知设计人;相关事宜协商处理。 18.7法律:本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18.8在本合同期限内,委托人有权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抽查设计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对不符合国家及项目当地规定要求以及本合同关于限额设计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责令设计人改正,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18.9如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的,设计人应返还全部设计费给委托人,并向委托人支付相当于签约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以及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8.10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委托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18.11设计人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如设计中确实无法避免涉及市场垄断性或独家供应问题,设计人应提前向委托人说明并取得委托人书面认可。 18.1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18.1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委托人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配合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报批用图纸,时间上需满足委托人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18.14项目设计服务、保证措施 18.14.1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委托人通知的时间到达委托人指定地点。 18.14.2若设计人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委托人有权暂时不支付当期的设计费,直至设计人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为止。 18.14.3设计人必须确保评选书所列设计人员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设计。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双方所有事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该人员必须贯穿项目始终。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设计人的主要设计人员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设计人员,新的设计人员资历经验等不得低于被替换的设计人员,且应当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征求委托人意见,相应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由设计方承担。委托人有权要求调换其认为不能达到服务要求的人员,设计人应当及时调换。若人员未按规定到位,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且在扣除后乙方应予以及时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 18.14.4在设计过程中,如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专业工程师就本项目各专业提出相关的设计指导意见(以书面形式),只要该指导意见不违背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设计人必须予以采纳,并在设计图纸中得到落实。设计人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相关设计优化,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负责全额赔偿。18.14.5设计人按委托人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向委托人进行技术交底,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设计人服务工作往来次数与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服务阶段名称 服务工作往来次数要求 人员要求 阶段设计成果要求 总平面图设计阶段 根据委托人要求 相关设计人员 总平面图设计通过委托人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可 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委托人要求 相关设计人员 方案设计通过委托人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可 初步设计阶段 根据委托人要求 相关设计人员 初步设计通过委托人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可 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委托人要求 相关设计人员 施工图设计通过委托人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可 18.15设计深度的要求: 18.15.1设计人负责配合在本阶段向委托人建议本工程采用的各主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技术要求及选型,并说明原因,委托人必须在收到各项建议书后书面批示同意或提出其他选择,以免延误初步设计工作的进行。 18.15.2初步设计在获有关部门批准前,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完善,设计人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并经甲方认可。 18.16设计团队 设计团队需按评选时的设计团队。设计人不得擅自转包设计业务。为保证设计质量,设计人指定的人员必须亲自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如有挂名、挂靠等行为,经委托人查实,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8.17驻场服务 18.17.1设计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委托人指令,按以下要求提供驻场服务: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合同签订应委托人要求把现场派驻人员名单及驻场方案上报给委托人并经委托人审核同意。 18.17.2要求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在本项目设计团队中派驻现场驻场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人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调增,设计单位应执行并不予调整酬金。 服务阶段 人员要求 驻场服务要求 备注 施工图设计及清单编制配合阶段 项目负责人(或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人员) 项目负责人(或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人员)每月驻场不少于3个日历天。 1、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设计人员须在24小时内响应。 2、一般设计配合问题2个日历天内完成书面回复。 3、紧急设计问题,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解决。 4、需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接到通知后1个日历天内相关专业人员到场解决。 注:未达到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每次5000元处以罚金。 施工配合及试运行阶段 项目负责人(或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人员) 项目负责人(或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人员)每月驻场不少于5个日历天。 注:上述表格中“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18.17.3现场服务 (1)由于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需要相关设计人员到达现场处理设计问题的,设计人应派相关设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 (2)除工程重大节点、阶段性验收、图纸会审等节点外,其他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现场配合委托人认为设计人需要到场参加的,设计人应积极配合。 (3)施工工程中,设计人应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配合需要派相关设计人员到达现场服务。 (4)设计人有义务对发包人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安装等提供咨询和指导。 (5)设计人有义务对设计文件及时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答复和解决合同内由发包人提出的技术问题。 (6)本项目设计及施工配合期间须有设计人员驻场服务,不同时期可能需要不同专业人员驻场,设计人应确保人员到位。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的,视为设计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按5000元/人/次扣罚违约金。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及设计进度表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6: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且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发包人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配合工程报建、招标以及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工作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装配式工业化设计、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管线综合设计、车库、绿建节能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广播及监控等)、消防设计、幕墙设计、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交通划线设计、屋面光伏设计、生产线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主体设计不得另行分包。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配合发包人对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相关的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的评审工作。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服务内容:根据初步设计进行各工种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同时协助业主进行节能,绿色建筑及环保的评估,施工图纸完成后进行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批,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过程的全程服务,直到竣工验收合格。 4.招标及施工服务阶段 (1)贯彻执行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上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2)向监理、施工和业主单位解释图纸和设计意图,并进行技术交底。 (3)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对不合格部分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业主。 (4)设计代表应有日常工作记录,建立“设计代表工作大事记”和“设计代表工作记录本”,对修改内容、原因及施工质量的主要问题应做详细记载。及时填写“设计代表工作汇报表”及“设计代表工作服务质量反馈表”,由项目负责人保管、存档。 (5)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意图或有明显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向监理及施工单位提出(以书面形式),较大的问题应向业主单位反映。 (6)对需要设计修改的内容进行汇报并修改。 5.竣工验收阶段 参与竣工验收,并提出设计工作总结并把有关资料交业主归档。 6.试运行阶段 配合项目试运行(联合试运行期为三个月)。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发包人要求 1 合同签订后日内 2 红线图 1 3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1 4 5 6 7 初步设计开始前 8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套数 备注 1 设计方案 完整的设计方案,文本及 图纸8套光盘3套 除提交委托方份数外中标单位需考虑评审所需的份数 2 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 编制) 文本及图纸16套光盘3 套 除提交委托方份数外中标单位需考虑评审所需的份数 3 提交图审后的工程施工 图(蓝图、光盘) 蓝图20套及光盘3套 提交图审后的工程施工图(蓝图、 光盘) 4 竣工图(配合竣工图 编制) / 特别约定:1.设计单位在中标后需提交两个以上设计方案供评审,设计方案须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担并汇报,同步提供与设计方案相对应的不少于90秒的三维演示动画,并纳入实景三维规划辅助系统。与建筑方案同步编制交通影响分析及夜景灯光设计方案,并与建筑设计方案同步报批。 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PDF、DWG等格式),设计文件不能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4.设计人需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一周内提供展板(反映主要成果内容的展板不少于8张,其中体现主要设计意图的图纸、鸟瞰图、总平面图,尺寸不少于2.5米×1.8米)。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 …… …… …… …… …… 附件5: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签约合同价:元。中标费率:%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费: (1)本次工程设计收费的计算方法:工程设计收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中标费率%。【签约合同价暂按万元为收费计费额进行计算。设计费计算价格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结合中标费率%进行计算。项目的设计费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安费用预算审定价为设计收费计费额。本项目的设计费收费中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0.85,附加调整系数按1.0,设计费最终结算时不予调整且无其他设计收费】。方案设计工作比例为10%,初步设计工作比例为30%,施工图设计工作比例为60%。如项目被审计部门抽查复审,则以审计部门复核的结论为最终结算结果。 (2)按以上口径计算出的工程设计收费即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设计收费。 (3)上述费用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所有阶段的技术资料,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彩图、施工图蓝图、概算书文本及所有文本、蓝图的电子文档等提供的费用和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施工配合的费用、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作文本、制作多媒体演示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深化及组织调研、搜集资料的费用、专业深化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费、概算编制费、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设计变更增加费、图纸资料费及现场技术服务费、利润、税金、评审专家费及场地费、由中标人承担的交易服务费等报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限价范围内。 (4)如设计人不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上述设计内容时,委托人有权自行委托专业单位设计,因此产生的相应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由设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设计人应考虑本工程在工程报批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招标人因项目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修改等的设计费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调整。 (6)项目设计合理,各项费用控制合理,各类经济技术指标、估算符合实际情况,且建安费单方成本在工程可估算范围内。 三、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双方确认,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如下约定: 如某项专项设计不具备资质,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该设计单位须报甲方同意备案),费用含在合同价内并由乙方自行支付。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付费额 收费计费额 付费时间 第一阶段付费 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10% 万元 方案设计评审通过且支付手续齐全后支付 第二阶段付费 支付至设计费的40% 概算审定的建安工程费 初步设计批复完成且支付手续齐全后支付 第三阶段付费 支付至设计费的60% 概算审定的建安工程费 所有施工图图审合格通过,施工招标完成后且支付手续齐全后支付 第四阶段付费 支付至设计费的80% 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安费用预算审定价为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且支付手续齐全后支付 第五阶段付费 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安费用预算审定价为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完整且备案完成且试运行结束,支付手续齐全后支付 注: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后支付各阶段设计费,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后对应阶段设计文件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所有。 2.设计人应根据招标人需要,在技术允许范围内随时对方案进行改进,设计人不得向招标人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如设计人未严格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职责,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当期设计费,并保留对设计人违约处罚从当期设计费中扣除的权利(按当期设计费的5-10%)。 4.追加设计合同价款申请前设计人必须附上详细的依据、计算方式等书面材料报发包人批准,最终批准后的酬金支付时间依据实际发生工作量双方将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5.设计人在申请支付设计费前须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正式税务发票。 6.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按照上述“设计费支付进度表”的比例按实支付。若未完成方案设计,按实际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支付金额。 附件6: 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发包人): 设计单位(设计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设计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设计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设计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设计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设计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设计人的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设计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单位:(盖章) 设计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 设计人监督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设计任务书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1.2项目位置 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 1.3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1.93亿元,建安工程费约1.5070亿元;项目总规划面积约885亩,其中养殖区用地面积约210亩,配套种植区用地面积约675亩。新建总建筑面积48000.00平方米,其中:各类猪舍建筑面积约45000.00平方米、研究院(科研中心)约60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新建厂区实体围墙2400.00米,厂区道路及回车坪约14000.00平方米,另配套完善蓄水池、污水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场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文件。 2.2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2.1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 三、设计任务及构思需求 3.1建设思路 1、本项目旨在保护及扩繁兰溪花猪猪种资源,创新保种手段,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提升保种选育与扩繁科技水平,提升良种供应能力,打造兰溪花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突出加强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兰溪花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确保生物安全。 2、项目拟新建存栏基础母猪(兰溪花猪)600头的保种核心群生产线1条、新建存栏基础母猪600头育种核心群生产线1条,配套存栏种公猪50头,配备2条各存栏3000头保育舍及6条各存栏1500头育成舍,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出栏兰溪花猪出栏0.4万头(含良杂二元种母猪)、商品仔猪及肥猪2.0万头的生产规模。同时配套675亩种植区并整治提升,旨在打造“猪-沼-菜”一体化的绿色生态循环模式。 3、建筑造型简洁,底层结合大台阶部分架空,使山水景观通透。建筑外立面采用浅金色金属幕墙、少量透明玻璃幕墙和玻璃栏板。与场地山水气韵融为一体。 3.2建设标准 1、猪场选址:猪场应远离住宅区,便于防疫,同时避免周围用户受粪便气味影响。 2、猪场规划:生产、生活区一定要分开,便于猪场防疫及管理。生产区应建在主风向的上风口,不受生活区的影响。 3、生产区:各幢舍最好要有走廊连接,便于猪场猪群周转,同时生产人员可以同外界隔开,达到真正意义的全封闭生产。 4、猪场结构:分为上、中、下三层结构,上层为水电通道,中层行走及转群,下层是主粪沟。 5、清粪:每个猪舍的粪便都冲入到主粪沟,然后流到化粪池中。这种设计的缺陷是粪便会沉淀在粪沟中,过一段时间后需要清理粪沟,否则猪舍的空气环境会受很大的影响,不利于猪只的生活。 3.3猪舍构造 1、屋顶:要求保湿、隔热通风。 2、地面:猪床部分要求温暖、干燥、表面粗糙,送料通道不宜光滑,不要求暖性地面。漏缝地板可分为全漏缝和部分漏缝两类,缝隙以5毫米为限,以便实行干清粪或进行全无冲洗法饲养育肥猪。 3、猪栏:分为配种猪栏、妊娠猪栏、分娩猪栏、保育猪栏、生长猪栏、育肥猪栏、种公猪栏。 4、墙身:一砖厚墙身。 5、舍门:双列式舍门宽度不少于1.5米,高度2米左右。单列式舍门要求宽度不少于1米,高度1.8-2米。圈栏门宽0.8米高1米左右。不管各种门,一律向外开。 6、水道与排污道:水道与排污道应严格区分开来,各行其道,排污道全程覆盖。排水道最后排入全场低洼处的积水池以缓解水源不足或搞人工湿地。 7、植物绿化:绿化对改善环境有重要作用,可使冬季风速降低75-80%,在夏季气温降低10-20%,使场区空气有害气体减少25-80%。猪场绿化可在场区冬季上风向值5-10米宽的防风林,其它方向及各场区间植3-5米宽的隔离林,道路两旁植行道树,其它空地植树种草。 3.4总平面布置方案 1、600头母猪舍平面图: 该猪舍面积为3285m²,分为配种区,妊娠区,分娩区。每个区都为独立区域,即解决了高效生产,又解决了疫病防控的独立性。所有区域配备了自动料线,M15亚高效空气过滤,空气除臭等现代化的牧场标准。 母猪栏:妊娠母猪一般采用小栏单体限位饲养,这种饲养方式具有占地少,便于观察母猪发情和及时配种,单栏限位宽0.6米,长2.1米,高1米。 分娩栏:分娩栏是一种单体栏,分娩栏宽为2~2.2米,其中母猪限位架宽0.6米,长2.1~2.2米,宽1.1米,仔猪围栏高0.6米,两边放置仔猪保温箱。 2、3000头保育舍平面图: 该猪舍采用大栋小单元的饲喂模式,每个单元都能做到独立控制及全进全出,匹配上游母猪断奶后的小猪周转。采用地暖及补偿式进风方式做到真正的冬暖夏凉。并采用空滤及空气除臭解决进气端的疫病防控及废气端的除臭。 保育栏:多采用高床保育,可保持高床上清洁干燥,仔猪不被粪尿污染,保育栏的面积一般为3米x2米或1.5米x1.5。 3、1500头育肥舍平面图: 该猪舍采用大栋小单元的饲喂模式,每个单元都能做到独立控制及全进全出,匹配上游保育舍的小猪周转。并采用空滤及空气除臭解决进气端的疫病防控及废气端的除臭。 育成栏:育肥猪所占面积可视总体布局而定,一般每头占圈面积0.8~1平方米。 3.5建筑设计 建筑造型简洁,底层结合大台阶部分架空,使山水景观通透。建筑外立面采用浅金色金属幕墙、少量透明玻璃幕墙和玻璃栏板。与场地山水气韵融为一体。 3.6结构设计 本项目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级,基础的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本工程所在区域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场地类别为II类。 3.7给排水设计 (1)给水系统 本工程生活给水采用市政自来水,市政水压0.30MPa;由东面城市给水管网接一根DN100给水管。本工程最高日用水量为:9.30m3/d;最大时用水量为1.12m3/h。结合本工程建筑高度及市政水压,室内生活给水均利用市政水压直供,市政给水压力计0.30MPa。 (2)污废水系统 1)室内排水: 污水系统:生活污水采用污废合流,地上部分生活污水重力自流排至室外。 雨水系统:屋面及地面雨水靠重力自流排至雨水管网; 阳台雨水系统:阳、露台雨水采用地漏收集并间接排至室外雨水系统; 空调冷凝水系统:接地漏或就近间接排水; 2)室外排水:室外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3)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进入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编制投标文件时本行删除)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技术标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编号”处不得填写内容,本格式中的页眉内容、页脚内容、页码及底纹水印均须删除。编制投标文件时本段文字删除。 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商务标投标文件封面:(制作时本行删除) 浙江兰溪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商务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技术标目录 1、根据技术标评审细则自拟。 二、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符合招标公告第3.7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仅根据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附件即可;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根据《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并按要求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配备人员专业及数量必须符合后附格式1中的要求,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 5、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承诺中标后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无围标串标挂靠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8、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材料。 三、资信标目录 1、资信标自评得分表(详见附件); 2、投标人体系认证 3、投标人获奖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获奖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四、商务标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 格式1: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配备人员数量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1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 概预算专业人员 …… …… …… …… …… 注: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本表内容。 2.在此表格后要附上所列人员的相应证书(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须额外提供职称评审机构发布的能体现专业的职称评定结果文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1月、2月和3月或更近】社会保险参保凭据,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上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名称等内容按行业有关规定作了调整的,按最新规定执行。原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然视作有效。 4.此表应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不得放入技术标中;如放入技术标中,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2: 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类型 投资规模 项目负责人 注: 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本表内容。 2.附后表列项目的设计服务合同及符合评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无围标串标挂靠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招标人): 我单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拒绝参与围标串标,决不损害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自评得分 证明材料 备注 1 体系认证 得分 第页 2 投标人工程获奖 得分 第页 3 项目负责人工程获奖 得分 第页 4 投标人业绩 得分 第页 5 补充评审内容 得分 第页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投标函 兰溪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2002版国家发改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结合我单位实力及市场行情,按%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口径计算设计费,同时按招标文件、设计规范、技术规范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并承担任何设计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项目负责人为:。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项目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项目。 投标人:(全称、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承诺书 致: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本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兰溪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遵守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交易中心工作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投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被废除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7、保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向招标人查询追问原因。 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9、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设计队伍,若有分包将征得发包人同意。 10、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发包人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 2 37 37 48 48 50 50 51 51 52 52 53 53 57 57 61 61 62 62 63 63 3 3 64 64 65 65 67 67 68 68 70 70 71 71 72 72 73 73 74 74 4 4 7 7 19 19 20 20 1 1 29 29 33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