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场地险采购项目询价论证的公告
- 2025-04-26
项目名称: 关于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场地险采购项目询价论证的公告
招标公司: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场地险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场地险采购项目 二、采购期限:1年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控制价(万元) 1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险+场地险(详见下表) 15万元 项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险 1 项 ▲一、保险险种 1、主险:医疗责任保险 2、附加险:(1)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2)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 ▲二、保险保障内容 1、主险赔偿限额及费率 (1)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2)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3)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以及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均为累计赔偿限额的15%,且在累计赔偿限额之外计算。 (4)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0%,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限额内。 每次事故免赔额 每次事故每人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法律费用无免赔额。 2、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1)累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3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累计赔偿限额的55%)。 每次事故免赔额 (1)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500元 (2)每次医疗费用绝对免赔300元。 三、基本数据:(一)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1.医务人员数:849人 2.门急诊人次:298843人次 3.住院人次:23072人次 4.手术量:3290人次 5.病床数:550张 (二)保险期限:1年,从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具体时间以保险单为准)。 ▲(请根据上述五个基本数据分别填制报价表,保险险种及保障内容详见第一、第二项) 商务要求表 保险期限及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行为地点范围 ★保险期限:一年。首次承保无追溯期,续保的按照首次承保之日起计算追溯期。 本保险承保范围的医疗过失行为实施地点: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二里1号)。投保人名称及信息由医院诉求中心最终确定。 付款条件 一年一付。结算方式:保费按年支付,投保人递交投保材料次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本年度保费一次性支付至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本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二、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 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医疗机构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二)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医疗机构内的公共设施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三)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或爆炸;(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三、追溯期:新保业务不设置追溯期 四、执业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依法执业并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医疗机构 五、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不含港、澳、台) 六、保险条款: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及附加条款 七、赔偿处理特别约定:1、赔偿处理规则特别约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自行和解、第三方调解、司法诉讼、行政调解和其他。 保险人同意认可并严格执行在广西各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被保险人与患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律依据特别约定 若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文件修订、废止或被其他法律所替代的,则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以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未标识‘★’及未表述为“须”或“必须”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注意:本次论证会是对项目的市场询价论证,会后确定购买需求并达到院外招标限额条件的项目进行对外招标,对未达到条件的项目根据本次论证结果按医院相关采购制度执行采购,如该项目对外招标请各单位会后留意相关招标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不另行通知。 论证会要求:参会单位以自愿为原则按照以下要求及顺序编制装订《论证会材料》 1.公司简介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注:报价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可不提供,以报价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时必需提供)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论证价格估算表(见附件1) 7.项目需求符合表(见附件2) 8.售后服务、业绩等(如有,请提供) 9.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附件:1.论证价格报价表 2.项目需求符合表 附件1:论证价格报价表(自行编写)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报价按附件表报价,不可改变附件表所采购的内容,缺项漏填项报价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报价时间:年 月 日 附件2:项目需求符合表 序号 项目需求 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情况说明(如有) 备注 1 2 ... 参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确定参会的公司可按要求先做论证会材料!! 备注:确定可参会的公司可提前准备《论证文件》!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7:00分;递交文件地点: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二里1号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请将以上材料密封装订成册(一式陆份,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查看完整信息肖老师 监督电话,单位纪检监察室:查看完整信息 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