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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2025-04-18

项目名称: 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JFY-2025-HW-0417013

招标公司: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安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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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JFY-2025-HW-041701)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一、招标条件本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万元, 招标人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预算金额:16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 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 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303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303室七、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 对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 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 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GJFY-2025-HW-041701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上海法院驻京信访工作组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完成本项目交付及安装调试工作。 免费质保期:3年(详见磋商文件内容)4、服务地址:北京, 具体地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5、采购预算金额:16万元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 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1、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上午10:00—12:00, 下午13:30—17:00点。 现场报名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303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磋商文件300元∕份, (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2、发布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上午10:00—17:00点。 (磋商文件以电子形式发布)3、现场报名前, 请先联系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魏老师查看完整信息)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须知: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前往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提供完整的PDF查询文件, 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4-28(周一)10:0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日统一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303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磋商地点: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统一通知。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须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 六、其他事项1、供应商如有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2、现场踏勘:不组织。 3、磋商时间及地点: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日统一通知。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知, 请供应商关注。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滨路308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303室联系人:魏老师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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