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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功能拓展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公
告
一、采购条件
山西东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社会保险中心的委托,对晋城市人社大数据应用平
台功能拓展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现邀请山西易联众惠民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采购
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晋城市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功能拓展项目
2、项目编号:DXZBGC-2026-062
3、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分析模块,优化完善现有
数据回流、数据筛查及平台应用相关功能,畅通跨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人社各业务部门
工作质效,实现人社内部业务协同、外部数据互通共享的工作目标。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完成;
5、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2、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任意一种
(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
4、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种社
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实施单一来源的拟定供应商名称及简要理由:
1、拟定供应商名称:山西易联众惠民科技有限公司
2、简要理由:
晋城市人社大数据应用平台一期由山西易联众惠民科技有限公司承建。本功能拓展项目由原
实施单位继续承接,能够保障业务系统间数据共享的一致性、准确性、安全性与业务延续
性,有效降低项目开发实施风险,压缩项目建设周期,节约财政资金投入。
若更换其他供应商实施本项目,极易造成业务体系割裂,破坏现有系统业务连贯性,存在业
务运行中断、社保资金安全等潜在风险。原供应商充分掌握系统历史数据、底层架构及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