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采购)公告

  • 2026-11-06
知了商机大师:让 AI 每天把值得投的项目和打法送到你面前

项目名称: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服务

免费查看原文

8d79f229cf5942b29d3afb0f51eaf0e9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会计师事务所采购

询比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询比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5

  1. 询比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2026-2028年会计师事务所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我公司现对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询比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会计师事务所。

1.2项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升伟晶石公元11栋。

2.采购范围及限价

2.1采购范围:

(1)对采购人审计范围内母公司、各子公司单体及合并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出具审计范围内全部子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审计报告;

(2)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3)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各类专项报告和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等;

(4)对采购人半年报执行审阅程序,发表审阅意见;

(5)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采购人在会计政策研究、日常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全部内容。

2.2限价

本项目年度含税最高限价145万元/年(其中分项限价:年报审计130万元/年、半年报审阅15万元/年)。合同根据采购人每年实际业务需求据实签订。供应商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任意一项报价超出对应限价的,作否决响应处理。

3.服务期:

服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年报审计3年、半年报审阅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结合年度履约情况及实际需求逐年签约,有权选择续签或重新按程序选聘。

4.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经财政部、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须提供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项单个合同含税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境内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业绩,且服务对应上市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数量不少于39家。须提供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业务约定书、正式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可验证的业绩证明材料,材料不全、信息无法对应的,不予认定。

4.3人员要求:

(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均须持有CPA执业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截止日止(以审计报告签字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均须具备至少1项境内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执业业绩,对应单项审计合同含税金额100万元以上。须提供负责人CPA执业证书、签字审计报告、对应合同等全套佐证材料、2026年4月—2026年9月连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不达标、材料不全视为无效人员配置。

(2)拟派往本项目人员数量至少为25人,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其中,至少5人应具有CPA执业资格。须提供全部人员的劳动合同、2026年4月—2026年9月连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CPA执业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4信誉要求:截至询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书。

4.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2025年)净利润均不亏损。

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审计意见页、审计机构签署盖章页,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以后成立满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计所满足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前(节假日不休)。

5.2本次询比公告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qsxsl.com/)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采购文件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qsxsl.com/)官网自行下载。我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采购文件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报价开启时间

6.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

6.2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前往询比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共二份,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正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可编辑模式”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本(U盘)一份(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修正报价(如有)单独密封。存储电子文档的U盘封套需要单独包装密封,封面格式参照本表4.1.2款要求,供应商必须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或Excel软件的格式存储在U盘上。

6.3报价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

6.4各供应商应按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5询比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升伟晶石公元11栋。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联系人:罗春晖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6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采购人

采购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联系人:罗春晖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合同签订主体: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1.1.4项目名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会计师事务所
1.1.5项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升伟晶石公元11栋
1.2.1资金来源自筹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采购内容详见本章总则1.3.1采购范围
1.3.2服务期服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年报审计3年、半年报审阅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结合年度履约情况及实际需求逐年签约,有权选择续签或重新按程序选聘。
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经财政部、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须提供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项单个合同含税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境内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业绩,且服务对应上市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数量不少于39家。须提供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业务约定书、正式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可验证的业绩证明材料,材料不全、信息无法对应的,不予认定。

3.人员要求

(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均须持有CPA执业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截止日止(以审计报告签字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均须具备至少1项境内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执业业绩,对应单项审计合同含税金额100万元以上。须提供负责人CPA执业证书、签字审计报告、对应合同等全套佐证材料、2026年4月—2026年9月连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不达标、材料不全视为无效人员配置。

(2)拟派往本项目人员数量至少为25人,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其中,至少5人应具有CPA执业资格。须提供全部人员的劳动合同、2026年4月—2026年9月连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CPA执业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4.信誉要求

截至询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书。

4.5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5年)净利润均不亏损。

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审计意见页、审计机构签署盖章页,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以后成立满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计所满足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示:

采购人保留对各供应商所有响应文件复核调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则采购人有权随时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该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报请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如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接受。
1.9.1询比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办法:不允许负偏差。
2.2.1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
提出疑问的方式:电子邮件
供应商在收到询比文件后,应尽快仔细检查询比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情况,供应商可将项目相关疑问内容的word文档(可匿名)发送至邮箱luo_chunhui@cqsxsl.com。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

3.1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和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4限价

本项目含税总限价为420万元。年度含税最高限价145万元/年(其中分项限价:年报审计130万元/年、半年报审阅15万元/年)。

合同根据采购人每年实际业务需求据实签订。供应商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任意一项报价超出对应限价的,作否决响应处理。

3.2.5报价说明

1.报价依据: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本项目特点、企业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详细要求以合同为准。

3.合同价款形式:固定总价。

4.税费按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5.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3.1报价有效期询比截止日起90天。
3.4.1保证金无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
3.7(1)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在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加盖公章,否则交由评审小组否决其响应文件。
3.7(2)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共二份,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正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可编辑模式”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本(U盘)一份(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分开密封)。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修正报价(如有)单独密封。

存储电子文档的U盘封套需要单独包装密封,封面格式参照本表4.1.2款要求,供应商必须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或Excel软件的格式存储在U盘上。

4.1.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前往询比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共二份,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正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可编辑模式”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本(U盘)一份(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修正报价(如有)单独密封。存储电子文档的U盘封套需要单独包装密封,封面格式参照本表4.1.2款要求,供应商必须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或Excel软件的格式存储在U盘上。
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升伟晶石公元11栋。
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5.1询比时间和地点

询比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

询比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升伟晶石公元11栋。

5.2询比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询比会议纪律;

2.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询比截止时间前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全部供应商名单,逐一点名核验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会情况;

4.响应文件的密封检查: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响应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5.公布最高限价;

6.开启响应文件顺序:逐单位随机开启;

7.开启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询比报价及其他内容;

8.监督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报价开启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9.评审小组根据询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记录各响应文件偏差,形成澄清问题清单;

10.供应商可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11.经过澄清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12.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

6.1.1评审小组的组建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6.3.2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评审小组按综合评分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名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
7.2成交候选人公示经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后,采购人将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站(http://www.cqsxsl.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示评审结果。
7.4.1履约保函无
8.1首次询比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报价截止时间止,公开征集供应商但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或1家的,可开启报价,经评审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仅一家,且其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8.2不再询比首次询比失败后,可以不再进行询比,由采购人选择其他方式采购。
9.5异议、投诉处理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询比文件(含澄清修改)、报价开启情况、评审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请求及主张;

(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

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

3.供应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异议受理部门:资产财务部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投诉受理部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邮箱:po@cqsxsl.com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10
10.1关于对响应文件及询比争议的解释

对询比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以及否决响应文件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对响应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解释。

10.2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对自身文件、材料负责,涉密文件、材料等不得放入响应文件中,如响应文件中确需相关内容,供应商需按照相关规定做脱密处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服务周期要求

1.3.1采购范围:

(1)对采购人审计范围内母公司、各子公司单体及合并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出具审计范围内全部子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审计报告;

(2)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3)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各类专项报告和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等;

(4)对采购人半年报执行审阅程序,发表审阅意见;

(5)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采购人在会计政策研究、日常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全部内容。

1.3.2服务期:3年(2026-2028年,年报审计3年、半年报审阅2年)。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结合年度履约情况及实际需求逐年签约,有权选择续签或重新按程序选聘。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人员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询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询比预备会(如有)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照询比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预备会。

1.9.2在询比预备会召开前,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人澄清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1.9.3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供应商邀请确认回复时登记的邮箱发送给供应商。该澄清通知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不允许。

1.11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1)询比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标准及方案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2.2询比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在收到询比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供应商已全面确认询比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

2.2.2响应截止时间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采购人认为询比文件澄清内容有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响应截止日3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3日的,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4澄清或修改形成的补充文件属于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先后发出的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为准。

2.2.5询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qsxsl.com/)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供应商已知晓修改和补充(如有)的内容。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询比报价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5)服务方案;

(6)合规承诺函。

3.2询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报价。

3.2.2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询比有效期

3.3.1询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在询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询比有效期的,采购人通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qsxsl.com/)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询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询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询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询比保证金。

3.4询比保证金(本次询比不交询比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

3.6备选方案

不允许。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比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有关服务周期、询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装订要求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采购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询比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而且,采购人无须向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须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有关采购人这样做的原因。对未获得合同的供应商将不做任何解释。采购人保留接受供应商部分报价的权利,即采购人可以根据报价实际情况进行授标。

5.询比程序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询比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询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成交方式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7.2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

7.3成交通知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4履约担保

无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

8.首次询比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及不再询比的情形

8.1首次询比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止,公开征集供应商但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或1家的,可开启报价,经评审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仅一家,且其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8.2不再采购

首次询比失败后,可以不再进行询比,由采购人选择其他方式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询比:

(l)采购人在询比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询比情况告知其他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响应文件,更改报价;

(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

(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询比时压低或抬高标价,成交后再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

(4)采购人预先内定成交供应商;

(5)其他串通询比行为。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询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询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询比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参与询比:

(l)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

(2)供应商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响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

(l)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2)供应商拟在本项目的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l)聘任合同必须由供应商单位与之签订;

(2)与供应商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供应商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下列行为均属供应商串通询比报价:

(l)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报价;

(2)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询比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成交供应商,然后再参加询比;

(4)供应商之间其他串通询比报价的行为。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比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供应商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审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评审因素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询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供应商报价低的优先;供应商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得分也相等,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2.1.1

资格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

形式

评审

标准

与营业执照一致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清晰可辨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询比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4及3.2.5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服务方案部分得分。服务方案部分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服务案例(15分)2.2.2(2)

报价评分标准

(15分)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报价部分

(15分)

2.2.2(3)

服务方案部分评分标准

(70分)

质量管理(40分)
工作方案(15分)人力配备(10分)信息安全(5分)

1.按本章评分办法第2.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审小组认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初步评审合格的才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标准:

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按2.2.2(1)项“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设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②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报价部分评分按2.2.2(2)项“报价部分评分标准”中设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③服务方案部分评分标准:服务方案部分评分按2.2.2(3)项“服务方案评分标准”中设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3.对服务方案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得分进行汇总,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得分=A+B+C
条款号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资质条件
业绩要求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
财务要求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
报价内容

报价

报价有效期

服务期

2.2.1

服务方案部分:70分

商务部分:15分

报价部分:15分

2.2.2(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5分)

业绩1个3分,15分封顶。资格审查业绩不计分,为同一公司服务的只计一次得分。

具体标准: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1个合同含税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境内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业绩,且服务对应上市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数量不少于39家,可得3分,最多得15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不含税总报价的平均值即为评审基准价。

1.本项满分15分,适用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

2.评分规则:

供应商不含税总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本项得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供应商不含税总报价/评审基准价)×15。

3.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评分规则如下:

A档36.00~40.00分: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建立完整上市公司年审质量控制、项目复核、风险识别与应对机制;质量管控流程贴合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要求,质量管控措施全面、可落地,过往项目质量优秀,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

B档32.00~35.60分:审计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具备上市公司年审质量控制与复核流程,风险识别机制基本健全;质量管控措施基本满足年报审计需求,过往项目质量良好,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

C档28.00~31.60分: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具备基础审计质量管控流程,质量管控措施有欠缺,风险应对方案不够细化;能满足基础年审工作,存在少量一般执业瑕疵;

D档24.00~27.60分: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质量控制、复核流程不完善,风险识别及应对措施薄弱;仅可满足最低年审工作要求。

评分规则如下:

A档13.50~15.00分:年审工作方案完整详实。对本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合并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理解深刻;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年报审计程序、重点风险应对方案科学合理,工作计划针对性极强。

B档12.00~13.35分:年审工作方案较完整。理解上市公司基本业务情况,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审计程序安排合理,重点领域考虑到位,方案针对性较好。

C档10.50~11.85分:年审工作方案基本可行。审计流程、时间计划基本完整,但对公司行业及业务风险考虑不足,方案针对性一般。

D档9.00~10.35分:年审工作方案存在缺项,审计计划、工作安排粗略,对重点审计领域考虑不足,仅满足最低工作要求。

评分规则如下:

A档9.00~10.00分:项目团队配置优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丰富上市公司年审经验;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成员资质、从业年限充足,熟悉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人员保障方案完备,人员稳定性措施完善。

B档8.00~8.90分:项目团队配置良好。项目负责人具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团队人员配置合理,熟悉相关监管要求,人员保障措施到位。

C档7.00~7.90分:项目团队配置基本满足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证券审计资质,团队人员基本够用,但高端经验人员偏少,人员保障方案一般。

D档6.00~6.90分:项目团队配置存在不足,项目人员经验有限,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薄弱,仅满足最低人员配置底线。

评分规则如下:

A档4.50~5.00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建立上市公司涉密财务数据、底稿资料、年报未公开信息全流程安全管控机制;数据存储、传输、访问权限、保密管理、应急预案齐全,满足上市公司信息保密要求。

B档4.00~4.45分:信息安全体系较完善。具备财务数据与审计资料保密制度,数据访问、存储管控措施到位,保密应急预案完整,可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C档3.50~3.95分:具备基础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数据管控措施基本齐全,但部分管控环节不够细化。

D档3.00~3.45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简略,数据安全管控措施单薄,仅满足基础保密要求。

3评审程序
3.2.3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响应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评审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报价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服务方案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报价部分的偏差率计算

报价部分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响应处理。

3.1.2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否决响应处理:

(1)本次应答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2)拒绝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响应文件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供应商得分=A+B+C。

3.2.4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应答。

3.3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审小组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4评审结果

3.4.1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附件A:否决响应文件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有一览表中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否决响应文件条件之外的评审小组一律不得否决其响应文件。

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
条款名称否决条件
A-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须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2供应商的业绩须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3供应商的人员须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4供应商的信誉须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5供应商的财务须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6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7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款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编制响应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8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9报价有效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10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11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12询比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4及3.2.5项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13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14询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15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实质性规定,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A-16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比文件的偏差超出询比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A-17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参与询比,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审计服务合同

合同名称:三峡水利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服务

甲方: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此页无正文)

使用说明:(合同拟定时需删除本页)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中内容为选填/补填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补充填写。()内斜体字为提示性说明,合同文本使用时应予以删除。

3、本合同书中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标注“无”字样。

4、合同签署时应写明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

5、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对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应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方能使用。

6、《保密协议》和《廉洁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应同时签署。

7、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货物合同,签订时应设置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现金)条款;服务类合同、10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合同,可按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设置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现金)条款。

8、若合同条款涉及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内容的,签订时应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格式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合同示范文本违约责任条款中若未明确提示违约金区间范围,则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进行相应比例或对应金额设置违约金相关条款。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服务

业务约定书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26年财务报表开展审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第1条目标和范围

1.1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的(所属各子公司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交审计报告。

1.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结论:

(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了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3乙方除按约定出具审计报告外,还应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监管要求出具各类专项报告。

1.4乙方通过执行审阅工作,对甲方半年报发表审阅意见。2026年半年度审阅工作已先行开展,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合同不含该项内容。

1.5乙方对甲方的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给予全过程配合和支持,同时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

第2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2.5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沟通)。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与财务信息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2.6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2.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2.8对于某些涉及判断或从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的记录中得不到确认的事项,乙方必须依赖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资料和相应解释。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乙方将依据审计工作情况要求甲方(或被审计单位)的董事长及或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及或财务总监代表管理层签署一份正式的管理层声明书,以确认此类有关陈述。

2.9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2.10乙方应保证合法合规经营,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处以暂停或终止执业资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业务承接与权责转移相关事宜由三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3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3.2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4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确认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证据保证。

3.5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3.6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3.7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3.8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3.9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乙方无直接责任去考虑或查明可能影响该期间的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但是,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应将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通知乙方。

3.1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持审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稳定性,更换或调整审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更换或调整其他审计人员须及时告知甲方,并确保任何人员的更换或调整不会对项目审计质量、进度和成果形成影响。

第4条费用和支付

4.1本次审计项目收费为总包价,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其中,年报审计服务税前总价:人民币(大写)元(¥),销项增值税额: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率:;半年报审阅服务税前总价:人民币(大写)/元(¥/),销项增值税额: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率:/。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本合同不含税价不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而调整,增值税税额将随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调整而同步调整,合同含税总价相应调整。

4.2对于年报审计服务,甲方应于乙方提交审计工作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当年费用的1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万元整);完成当年审计业务并提交审计报告初稿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费用的5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万元整);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当年费用的4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万元整)。甲方支付每笔费用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半年报审阅服务,自半年报披露后的15日内,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4.3甲乙双方的收款账户信息详见本合同签署页。

4.4乙方应按照支付款项金额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款项。

4.5乙方应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规范、合法,如乙方虚开或提供不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重新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6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包括在境内发生的为完成本合同任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食宿及差旅费、办公设备设施使用费、公司管理费用、利润和税费等。

第5条报告使用

5.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5.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叁份。

5.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第6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3.9条、第4、5、7、8、9、10条并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

第7条约定事项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应协商变更约定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变更约定事项。

第8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15日内向对方提出相关证明。因此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将在甲方了解的有关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审计工作成果泄露给第三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本合同项目成果或所提交成果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后续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9.3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若对甲方造成损失超过甲方已支付费用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9.4其他未尽违约责任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第10条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澳门和台湾法律除外)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其他约定事顶

11.1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完成,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乙方不得转包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

11.5本合同条款中的“日”未明确为工作日的,均指日历天。

11.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项目服务人员名单

2.廉洁协议

3.保密协议

4.合规承诺函

(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编号为,合同名称为,由下列各方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住所(注册地):住所(注册地):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票地址:开票地址: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站:网站:

附件1

项目服务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具备的执业资格证书及编号事务所
担任职务
本项目
担任职务

附件2

廉洁协议

(使用说明:为防范和控制三峡水利廉洁风险,涉及款项往来的合同均应订立廉洁协议。在使用过程中,如对本文本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经纪检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方能使用。)

甲方:

乙方:

为了防范和控制合同(合同编号:)商定和履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根据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经双方商议,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国家秘密、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的正当利益。

3.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

4.规范招标及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照合同条款办事。

5.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

6.发生涉及本业务活动的不廉洁问题,及时按规定向双方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或通报,并积极配合查处。

二、甲方人员义务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方便。

(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

(2)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及其他服务。

(3)不得在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出国出境、旅游等事宜中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负担或支付的费用。

2.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营私舞弊。

3.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4.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商或供应商。

5.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乙方人员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输送利益和方便。

(1)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

(2)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及其他服务。

(3)不得为甲方及相关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出国出境、旅游等事宜中提供利益和便利;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甲方及相关人员负担或支付的费用。

2.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

3.积极支持配合甲方调查问题,不得隐瞒、袒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不廉洁问题。

四、责任追究

1.按照国家、上级机关和甲乙双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追究涉及的不廉洁问题。

2.建立廉洁违约罚金制度。廉洁违约罚金的额度为合同总额的1%(不超过50万元)。如违反本协议,根据情节、损失和后果按以下规定在合同支付款中进行扣减。

(1)造成直接损失或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扣除40%廉洁违约罚金。

(2)情节较重的,扣除50%廉洁违约罚金。

(3)情节严重的,扣除100%廉洁违约罚金。

3.廉洁违约罚金的扣减:由甲方合同管理单位根据纪检部门意见,与合同进度款的结算同步进行。

4.对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并确有立功表现或从轻、减轻违纪违规情节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酌情减免处罚。

5.上述处罚的同时,甲方可按照三峡水利有关规定另行给予乙方暂停合同履行、降低信用评级、禁止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等处理。

6.甲方违反本协议,影响乙方履行合同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执行

1.本协议作为业务合同的附件,由甲乙双方联合监督执行。

2.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六、其他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有关争议,适用主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2.本协议签订份数与主合同一致。

3.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同步审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附件3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该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构成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或透露的图像资料、年度大事件、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以及其他不被公开知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2)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其他促销资料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4)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

(5)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6)乙方在本合作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

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保密信息)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的范畴。

3.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因身份、职务、职业或专业技术关系等而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乙方机构或人员。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应采取完善措施对甲方保密信息加以保护,并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可能是全部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乙方应确保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人员(包括该人员在退出项目或离职之后)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使用保密信息、制造再现保密信息的器材、取走与保密信息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无关的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甲方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以及所有乙方保留或控制的该文件及资料的复印件、摘要等交还甲方;同时,乙方应销毁与已交回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不得保留复印件或以任何方式留存信息。

乙方如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保密义务人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已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开信息;乙方是否完成合同义务、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主合同总价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该事件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及甲方因索赔产生的一切费用)。

2.主合同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署的主合同。

3.因乙方恶意泄露保密信息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对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代理人和雇员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按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执行。

第七条双方确认

1.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保密义务人只能为实现主合同目的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不作任何他用。

3.主合同价款已包含保密义务人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同步审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保密义务,或出现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乙方的保密义务永久持续有效,不因主合同效力终止而终止;此前签署的其他有关保密协议不因本协议生效而发生任何效力变化。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附件4

合规承诺函

:

为与贵司建立互惠互利的良好商业合作关系,全面响应贵司合规要求,承诺人(商业合作伙伴名称)特作出以下承诺:

  1. 承诺人在(如履行合同、参与投标/报价等)(简称“商业事项”)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业务所在国,以及依据长臂管辖原则等可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范、业务监管要求、条例和惯例等,包括但不限于反欺诈、反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外汇管制、反洗钱、知识产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劳工保护、环境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任何规定。承诺人未实施且不会实施任何可能使贵司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2. 承诺人不向贵司及员工实施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即以影响另一方与贵司业务相关的行为或决定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接受或要求任何有价物或其他好处。

  3. 承诺人不以影响商业决策或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向政府官员、其他商业主体等任何人士或相关方提供、支付、给予、要求或承诺提供、支付、给予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及特殊待遇。

  4. 承诺人将全面协助和配合贵司的所有商业行为符合合规要求,并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如履行合同、参与参与投标/报价等)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

  5. 贵司及贵司聘请的第三方有权对承诺人遵守本承诺函的情况开展审计。承诺人同意配合贵司的合规审计,包括配合就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贵司或贵司聘请的第三方提供与商业事项相关的往来文件、交易记录、财务账簿及其他会计凭证等资料。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行贿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贵司均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该商业事项。

  6. 承诺人在开展与贵司相关的业务中,如果需要再次聘请次级代理商、分销商、分包商或其他商业伙伴,应尽最大努力对业务中再聘请的第三方进行合规管理。(本条仅限于总承包商、代理商签署)

  7. 承诺人所提供的任何声明、信息和业务陈述都是准确真实的。若相关信息存在任何更新或变化,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司,并根据贵司要求提供更新后的相关材料。

  8. 承诺人违反以上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贵司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报价函

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商务部分证明材料

五、服务部分证明材料

六、其他资料

七、合规承诺

一、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报价详见附件:报价单。

2.我方确认本次报价包括项目的全部成本、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3.我方承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承诺书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自愿参加贵司项目的询比,并保证询比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为此,本公司承诺如下:

1.同意询比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询比有关的一切数据、情况和资料等。

3.本单位如成交,保证按照询比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服务合同。

4.无论本单位成交或者落选,均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贵司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获得的或收到的任何文件资料及非公开信息。

5.响应文件不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本单位参与本次询比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询比人;

(3)与其他询比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有其他违规行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报价

总报价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价(小写)

不含税服务费:¥

增值税税额:¥

价税合计(含税服务费):¥__________

报价(大写)

不含税服务费:

增值税税额:

价税合计(含税服务费):

税率
项目负责人
报价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____天。

单位:元

分项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合计
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年度

单年度含税最高限价

(元/年)

每年含税报价

(元/年)

服务期分项含税总价(元)
1年年报审2026、2027、20281,300,0003年
2半年报审阅2027、2028150,0002年
////

注:1.表内勾稽:分项含税总价之和=总报价表价税合计,不一致按细微偏差/重大偏差规则评审。

2.供应商须按上表分年度报价,不允许仅填报打包总价、不填报年度单价。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偏差表

商务偏差表

商务

偏差

条目采购文件规定偏差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服务方案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采购文件/技术文件规定偏差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1.资质证书

2.业绩证明


3.人员证书

4.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询比,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询比截止日询比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团队人员

我司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置团队人员,项目实施人员为响应文件所列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司成交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我司在本资格审查部分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司成交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我公司不存在采购文件不允许的任何一种情形。

5.我公司的响应文件满足询比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6.我公司的响应文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7.供应商及其关联人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范及业务监管要求,未实施且不会实施任何可能使采购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供应商及其关联人均未以影响商业决策或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士或相关方提供、支付、给予或承诺提供、支付、给予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及特殊待遇;供应商及其业务合作伙伴将全面协助和配合采购人的所有商业行为符合合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声明、信息和业务陈述都是准确真实的;供应商违反以上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5.财务证明

四、商务部分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评审标准编制)

1.服务案例

五、服务部分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按照第三章评审标准编制)

1.质量管理

2.工作方案

3.人力配备

4.信息安全

六、其他资料(如有)

本询比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或承诺

七、合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为与贵司建立互惠互利的良好商业合作关系,全面响应贵司合规要求,承诺人(商业合作伙伴名称)特作出以下承诺:

  • 承诺人在(如履行合同、参与投标/报价等)(简称“商业事项”)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业务所在国,以及依据长臂管辖原则等可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范、业务监管要求、条例和惯例等,包括但不限于反欺诈、反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外汇管制、反洗钱、知识产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劳工保护、环境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任何规定。承诺人未实施且不会实施任何可能使贵司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 承诺人不向贵司及员工实施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即以影响另一方与贵司业务相关的行为或决定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接受或要求任何有价物或其他好处。

  • 承诺人不以影响商业决策或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向政府官员、其他商业主体等任何人士或相关方提供、支付、给予、要求或承诺提供、支付、给予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及特殊待遇。

  • 承诺人将全面协助和配合贵司的所有商业行为符合合规要求,并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如履行合同、参与投标/报价等)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

  • 贵司及贵司聘请的第三方有权对承诺人遵守本承诺函的情况开展审计。承诺人同意配合贵司的合规审计,包括配合就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贵司或贵司聘请的第三方提供与商业事项相关的往来文件、交易记录、财务账簿及其他会计凭证等资料。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行贿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贵司均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该商业事项。

  • 承诺人在开展与贵司相关的业务中,如果需要再次聘请次级代理商、分销商、分包商或其他商业伙伴,应尽最大努力对业务中再聘请的第三方进行合规管理。(本条仅限于总承包商、代理商签署)

  • 承诺人所提供的任何声明、信息和业务陈述都是准确真实的。若相关信息存在任何更新或变化,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司,并根据贵司要求提供更新后的相关材料。

  • 承诺人违反以上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贵司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

    AI AI赋能招投标全流程 从找项目到投标,AI 全程帮你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