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虚拟现实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快速磋商公告
- 2026-11-06
项目名称: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虚拟现实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快速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TDZC2026N0221
招标公司: 天津大学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虚拟现实分析系统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虚拟现实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快速磋商公 告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虚拟现实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 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虚拟现实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DZC2026N02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欣宇、刘牧晖、周子雯、付雅雯、温立军、范继文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老师、蔡老师查看完整信息(招标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欣宇、刘牧晖、周子雯、付雅雯、温立军、范继文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82号10号楼3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虚拟现实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DZC2026N0221 (三)项目内容 虚拟现实分析系统:1套。本项目采购的虚拟现实分析系统(含眼动仪及配 套分析软件)用于我校教学科研实验,支撑人工智能、认知科学、人机交互、 虚拟现实、教育技术等方向配合脑电开展VR场景下用户视觉行为、认知负荷、 注意力分配等实验研究,服务课程教学、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设计、科研项目 数据采集与分析。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不得分包转包。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以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 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 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 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 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8-4)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 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的产品均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则无需提供声明 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 品(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包件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成本之 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供应商除需提供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 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8-5)。占比不足80%的, 无需提供承诺函。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 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 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 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发售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0日出售磋 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天数字产业园-天津市 河西区大沽南路882号10号楼303)。 <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 件发送至SHJK_tjzb@126.com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 为“获取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付 款方式;确认收到文件费支付截图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文件 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3.磋商文件的售价:本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下午13:30(逾期送达或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天数字产业 园-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82号10号楼108开标室)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下午13:30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天数字产业 园-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82号10号楼108开标室)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含对响 应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11月1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在上海建科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天数字产业园-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82号10号 楼108开标室)召开。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 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下午13: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