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机加工用丝锥(二次)
2.采购人: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骑铃木”)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范围:详见采购人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发布的“项目信息”或者采购人通过该平台
上传的附件“报价明细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涵盖本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经验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纪行为;企业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
站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
被执行人,不能为“三无(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供应商。
3.供应商需将本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及资料以附件形
式上传,以便采购人审核。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次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须具备现场服务以及应急到货能力。
8.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均为到厂不含税价,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允许缺项报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成交供应商负责自行送货至采购人所在厂区(或采购人提前明确指定的其他送货地址),
并负责卸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4.供应商报价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产品信息及相关商务政策,无法确定的产品需要到采购人
使用现场看样。
5.如采购人有提供样品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价的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样品(如供应商
此前向采购人供应过本项目产品且采购人对该产品采购要求无变化的,经采购人同意,可不
另行提供样品),否则报价无效。该样品一旦经过采购人认可,将作为成交供应商后续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