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活动服务项目:
(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至
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文化艺术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