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市分公司2027-2029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二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 2026-11-06
项目名称: 【鞍山,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市分公司2027-2029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二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NTH2026448E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市分公司2027-2029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二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鞍山、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市分公司2027-2029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二次)入围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鞍山、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市分公司2027-2029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二次)入围项目二、项目编号:LNTH2026448E三、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鞍山、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市分公司入围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共10家次代理机构,本次入围合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2.本项目预算为0万元,具体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入围、成交)供应商收取。3.本项目共计入围10家供应商,其中01包2家,02包2家,03包2家,04包2家,05包2家,共计10家供应商。四、招标内容:1.采购内容:采购(招标)代理机构;2.使用的范围:鞍山、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市分公司;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本
项目以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供应商对
有预算金额项目(不含框架协议项目和直接采购项目)的折扣(%)
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位为折扣(%),本次各包组的最高限价设置
为80%;4.按照供应商服务地域范围原则划分,本项目分为5包,各包
组间兼投兼中,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包号
服务单位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
1
鞍山市分公司
2
2
抚顺市分公司
2
3
本溪市分公司
2
4
阜新市分公司
2
5
朝阳市分公司
2
合计
10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
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方式为折扣(%),最高限价为80%。具体
结算费用:
所有委托项目一律不收取文件费用。
①常规项目(不含框架协议项目和直接采购项目):按照发改委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规定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及入围招标代理公司所报的折扣
计算服务费金额;
即:结算标准=基准价*折扣(供应商报价)
考虑招标代理公司服务成本及工作量等情况,最低收费3000元。
②框架协议项目:
1)框架直采:入围后,第二阶段依据框架协议条款约定,按需直
接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的项目;入围采购按照分配规则计算成交金额
(如有首批订单,按照首批订单及分配规则计算成交金额),参照常
规项目计算代理服务费。
2)框架入围:入围后,第二阶段原则上邀请全部入围供应商主要
采用邀请询比、邀请竞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或计价规
则、成交数量、供货区域等要素,并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入围时,
按照以下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入围家次3家(含)及以下项目,按照2000元/家次收取代理费用;
入围3(不含)-6(含)家次项目,按照1500元/家次收取代理费;6
(不含)家次及以上项目,按照1300元/家次收取。
(3)直接采购项目:
使用3名专家评审的项目按照1500元收取费用;使用5名专家评审
的项目按照2000元收取费用;使用7名及以上专家评审按照3000元收
取费用。
经双方协商同意,收费标准可进一步优惠。
(3)采购(招标)代理项目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
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
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
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
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年1日(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以来的服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代理政府监管工程项目业绩
1个,金额不低于50万元;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服务类、货物类项目
各1个,金额不低于50万元。
7.供应商须承诺按照邮政集团公司和省分公司的管理要求和规
范,使用、接入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开展代理工作,具备电子招投标
评审的环境及能力。
8.供应商须配备足够的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拟派团队成员至少
包含团队负责人1人及项目经理1人。要求团队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均
为本科以上学历,团队负责人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在3年及以上,
项目经理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在2年及以上;
供应商须提供由拟派团队负责人负责的2024年-2026年度期间
每年至少1个项目采购公告,由拟派项目经理负责的2025年-2026
年度期间每年至少1个的项目采购公告,并承诺在后续履约过程中,
由该团队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负责辽宁邮政(含各单位)采购项目
的全过程实施,如有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
9.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招标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
控制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
10.供应商须承诺具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人选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库并且有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
11.供应商在使用单位所在地具备办公场地,须提供能够体现供
应商所属关系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承诺提供满足开标、评标/
评审、资料存放等工作所需的场地,配备评标/评审专用计算机、打
印机、视频监控等软硬件设施。
12.供应商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报价及
结算方式、供应商后评估使用原则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
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
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